琼·贝兹的随风往事
琼·贝兹是一个明眸皓齿的姑娘,长长的黑发中分,十几岁时就出落得惊人的美丽。和学校里其他的白人姑娘不同,虽然母亲是纯正的苏格兰白人,但琼的肤色微黑,这遗传自她的墨西哥裔父亲。她身上散发的异国情调既像吉普赛女郎,又像一位波希米亚公主。
琼出生在一九四一年的纽约,那时候的美国,种族歧视还非常严重。皮肤黑的琼姑娘,自然也不受欢迎。就连琼的妹妹咪咪,因为自己肤色白皙,也在刻意躲着姐姐。环境造就了琼叛逆的性格。
五零年左右,美国还十分惧怕苏联。学校里常有类似中国早期的防空演习。老师对大家说,苏联的原子弹时刻都会发射到美国,你们听到警报,要赶快离开学校走回家去。琼怀疑老师的说法,通过自己计算速度与距离,得出结论,如果原子弹真的来了,警报所给的时间不够她走回家。于是,在下一次警报来临的时候,所有同学都出去了,琼却坐在教室里一动不动。听了她的理由,老师们哭笑不得,校园内被怀疑潜入了共产党分子。琼也因此上了当地的报纸。
很多人一辈子没上过报纸。但有的人天生注定就是明星,媒体的宠儿。
一九六二年琼二十一岁,登上了纽约时报的封面。她那时已是家喻户晓的民谣皇后。
那时候美国民权运动高涨,琼的拉丁血统和异域风情大放异彩,她独立,反叛,且深具个性,她怀抱一把吉他,嗓音清澈亮丽,青春洋溢的形象征服了观众。
要说琼的演唱生涯,还是从波士顿开始的。中学毕业后,琼全家从纽约搬到波士顿。哈佛广场的民谣演奏,激发了琼的极大兴趣,加上作为物理学家的父亲,常带她们姐妹三人去大学生驻足的咖啡馆,那里有很多民歌手的表演。琼进入波士顿大学读书以后,就开始了她的音乐生涯,在咖啡馆演唱。她第一次商业演出,在著名的垮掉派俱乐部Club 47,周薪十美元。
虽然垮掉派(Beat Generation)在今天以凯鲁亚克和金斯堡的作品出名,但他们当年被社会认识的标签,却是吸大麻,流浪者和当小偷。琼在垮掉派的俱乐部演出,对垮掉派的厌恶可是毫不妥协。这种正派的形象,也为她赢得了一些名声,虽然琼从来不在乎这些。
看过阿甘正传的人,都不会忘记阿甘的初恋女友Jenny,她在乱哄哄的酒吧里面唱歌,台下的人让她愤怒。Jenny唱的歌,就是Bob Dylan的著名作品,《答案在风中飘》(Blowin’ in the wind)。Jenny在电影里的歌声,就来自琼·贝兹天使般的嗓音。这是一九九四年的事了,后话不提。
Blowin’ in the wind 视频 white dove那句翻译错了。
不久,台下来了一位胖乎乎的观众。他就是美国民歌界最著名的经纪人,Albert Grossman。犹太人灵敏的商业嗅觉,让他在咖啡馆演唱的琼身上,立刻闻到金矿的味道,于是,这位格罗斯曼先生使出了他的惯用伎俩,“每周二百美元,签你二十年,跟我走吧。”
这一手相当厉害,魔术强生后来也被此招套住,乔丹年薪三千万美元的时候,强生还是吭哧吭哧年薪一百万。他每天肯定一边打球一边骂,通货膨胀太他妈的邪乎了,经纪人也太他妈黑了,撞我内胖子挣的也太他妈多了。湖南卫视的天娱也如法炮制,签了一堆超女快男的长期约,但出价很低。
每周二百美元啊,五十年代。但世界上就是有一种视金钱为粪土的姑娘,琼没有答应。她志不在此。
琼还是无法阻挡地出了名,美国著名的唱片公司纷纷争夺她的作品出版权。但琼出人意料地选了一家很小的唱片公司,Vanguard,前卫唱片,因为他们制作唱片的水准很高。琼也找到了另外一个经纪人,他们的协议只是口头约定,却履行了很多年。
在这之后,琼遇到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鲍勃·迪伦。
鲍勃·迪伦在六0年以前,只是纽约格里尼治村的众多民歌手之一。类似北京的宋庄或者草场地,格林尼治村是五六十年代民谣运动的大本营,充斥着咖啡馆和民歌手,卧虎藏龙。大家热议人权,同性恋,战争,贫穷这些政治话题,和村外的祥和世界格格不入。鲍勃迪伦在这里认识了漂亮的女友Suze。
琼见过鲍勃演唱,当时全无印象,只是对迪伦打她十四岁妹妹的主意不满,告诉妹妹要警惕这个人。六三年五月,又在加州的蒙特利爵士音乐节上见到他,认定鲍勃迪伦的艺术成就非同凡响,于是,琼邀请鲍勃去自己在乡下的小房子住几天,专心写歌。这是琼与鲍勃关系的转折点。
鲍勃欣然前往。几个星期和琼的朝夕相处,鲍勃对Suze已经没法解释了。Suze开始不相信,骄傲的鲍勃会爱上一个比他名气大很多的姑娘,其次,坊间传说琼是女同性恋,因为之前她和一个十七岁的姑娘好过一阵。但这次Suze错了。
鲍勃迪伦几周后回到纽约,他的第二张专辑已经面市。封面是早已拍好的照片,微笑的Suze挽着寒风中缩着脖子的鲍勃迪伦,行走在格林尼治村满是积雪的街道上。这张专辑给鲍勃带来了荣誉,成名加速了他与苏珊的分离。
两个月后,在罗德岛举行的第三届新港音乐节(Newport Festival)上,琼演唱了很多鲍勃·迪伦的歌,并热情地向观众介绍鲍勃。音乐节的场面热烈,创作丰富,来演唱的人都成为后来民歌界有名的人,作为第一届音乐节就被捧红的民谣皇后,琼不遗余力的推介,把鲍勃的声望,推到新的高峰。
与此同时,琼积极的推进人权运动,作为马丁路德金的好友,每次都为他的演讲站台演唱,利用自己的魅力号召群众。在六三年八月二十八日,琼和鲍勃迪伦一起,参加了著名的华盛顿游行。他们演唱了很多抗议歌曲,那一天,马丁·路德·金,在林肯纪念堂前,发表了著名的演讲《我有一个梦想》。
琼在之后加州的巡演中也带着鲍勃·迪伦一起游走。可加州的音乐水准比东部要落后,没人认得这个小伙子,观众是来看琼的,只要鲍勃上台就落得嘘声一片。想想看,王菲开演唱会,半场都是李亚鹏献丑,王菲躲后台发微博去,那观众不嘘才奇怪。可是琼根本不在乎这些,就有一种人视金钱为粪土,视名气为浮云,打定主意为理想奋斗终生。我们俗人,真不理解。事实也证明,琼的无私,是正确的。一个划时代的歌手,就这样诞生了。
鲍勃·迪伦在进步,他开始尝试摇滚乐和电子乐。而琼则一直抱着木吉他唱民歌,尽管她的吉他弹的越来越流畅,但唱的歌始终停步不前。两年后,鲍勃带琼去英国的演唱会,没有请琼上台与他一同唱歌作为回报。本来摇滚与民谣,已经搭不到一起。而且,琼在伦敦旅馆的房间里,看到了鲍勃·迪伦,还有他以后娶为妻子的那个女人,他们在一起,琼转身离去。
他们的恋情以结束Suze开始,到琼被终结,也仿佛是一个轮回,但鲍勃和琼彼此都不讳言这段爱情,也会在各种场合赞扬对方。琼还在唱着鲍勃·迪伦的歌,发行了整张专辑叫做Baez sings Dylan。但结束了就是结束了。琼继续为人权,战争贫穷而站,她甚至在越战中跑去河内体验生活,在圣诞夜为死囚守夜。这种激进的态度,最终让她选择了民运人士社会活动家David Harris。
五六十年代的美国是动荡不安的,也是丰富而完整的。无论政治军事还是音乐文学,都有大批人才涌现,他们之间的空间维度可能只有一度或者二度,互相之间都认识,且交往程度极深。大卫·卡默尔和威廉·博罗斯一起吸鸦片,艾伦·金斯堡帮杀死大卫的卡尔藏匿凶器,凯鲁亚克和艾伦·金斯堡又与鲍勃·迪伦关系密切,同时他们还帮助马丁·路德·金大声呐喊。这种情况,古有萧峰慕容复,今有盖茨乔布斯。大家都一个圈子,彼此竞争又互相烘托,在混乱中寻找秩序,在逆境中寻找出路,从而勾勒出一个时代的丰富画卷。
到了七十年代,琼曾经结婚又离婚。鲍勃经过艰苦的戒毒,七三年以后才慢慢重返舞台。琼和鲍勃分离了十年,他们可以彼此在新闻里看到对方,但始终没有私下联系。终于在七五年,鲍勃打了一个电话给琼。那夜之后,琼写了她最著名的歌曲《钻石与锈迹》(Diamond and Rust)。这首歌像诗一样美,娓娓诉说着他们的爱情,琼的歌声像云雀一般空灵。
http://www.xiami.com/song/2039470
我试译在右边。
Well,I’ll be damned, 天哪,我算是完了
here comes your ghost again, 你的幽灵重现
but that’s not unusual, 不过,这也没什么了不得
it’s just that the moon is full, 只因今夜月圆
and you happen to call. 而你碰巧来电
And here I sit, 我在这儿坐下
hand on the telephone, 手捧着电话
hearing the voice I’d known, 听着曾经熟悉的你的声音
a couple of light years ago, 好几光年的距离
headed straight for a fall. 拉着我的心直到坠入深渊
As I remember your eyes, 我还记得你的眼睛
Were bluer than robin’s eggs, 比知更鸟的蛋更蓝的蓝色
My poetry was lousy you said, 你说我的诗很糟糕
Where are you calling from? 那此时你在哪里呀?
A booth in the midwest. 中西部的小电话亭-你告诉我
Ten years ago,那是十年前了吧
I bought you some cufflinks,我买给你一些袖扣
You brought me something, 你也给我一些什么东西
We both know what memories can bring, 我们都知道回忆带来什么
They bring diamonds and rust, 他们带来了钻石,与锈迹
Well you burst on the scene, 好吧你闯入了世界的布景
Already a legend, 已经成为一个传奇
The unwashed phenomenon, 你未被侵蚀的非凡
The original vagabond, 你这最原始的小混蛋
You strayed into my arms, 终于迷失,掉入我的怀中
And there you stayed, 你在我处流连
Temporarily lost at sea, 只如短暂消失在大海
The Madonna was yours for free, 现在我是你的
Yes the girl on the half-shell, 站在贝壳从海上升起的仙女
Would keep you unharmed. 让你平安,一如往昔
Now I see you standing, 此时我看到你在风中站立
With brown leaves falling around, 黄叶在你身边飘落
And snow in your hair, 雪花在你发际飞舞
Now you’re smiling out the window, 此刻你站在华盛顿广场边
Of that crummy hotel, 破旧的旅馆里
Over Washington Square, 向窗外微笑望去
Our breath comes out white clouds, 我们的呼吸穿越白云
Mingles and hangs in the air, 在空气中交织在一起
Speaking strictly for me, 对我来说
We both could have died then and there. 我们可能已死在这里,死在一起
now you’re telling me, 可你现在告诉我
You’re not nostalgic, 你从不沉迷往昔
Then give me another word for it, 那请你另找个词
You who are so good with words, 你那么善于玩弄字句
And at keeping things vague, 把一切变得模糊暧昧
Because I need some of that vagueness now, 因为现在我需要模糊掉往事
It’s all come back too clearly, 他们全部清晰真切地来袭
Yes I loved you dearly, 是的我曾如此真挚地爱你
And if you’re offering me diamonds and rust, 如果你给我带来钻石和锈迹
I’ve already paid, 我已然全部付清
琼写完了这首歌,和鲍勃·迪伦一同巡演。鲍勃在后台问琼,这首歌是不是为他而写。琼只说了一句,你以为是写给谁。
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琼和迪伦的后续,就是零星的相遇,不舍与怀念,最终在一九八五年,还是分离。现在二人都已经年过七十,回首那些模糊的陈年往事,应该别有一番滋味。
之所以想起来写琼贝兹,是因为我买了她周日在波士顿交响音乐厅演出的票。同时也是因为读了袁越的书《来自民间的叛逆》,所以找来了琼的两本传记来读,《Daybreak》和《And a Voice to Sing With》,找来了她早期的音乐来听。如果有时间,我可真想写写鲍勃迪伦那个老头,虽然他已经被写的够多了。
有的时候在美国街头,特别是南部,可以看到一些老人家,皮肤松弛,却满身刺青,骑着哈雷摩托,带着一个同样有刺青的老太太。这种老人,在中国是看不到的。六十年代,中国人民忙于建设,忙于文革。而同时代的美国青年,颓废的,激进的,文艺的,异彩纷呈。皱巴巴皮肤上的个个刺青,就是他们青春的印迹。
有人说人一生听歌的趣味,会固定在十五到二十五岁的年纪。那时候听的歌,影响人一生对歌的喜好。乔布斯在十五岁的时候,听的是鲍勃·迪伦,听的是披头士,他的iPod 中收藏了12张迪伦的专辑,7张Beatles专辑,6张 Rolling Stones的专辑,以及Joan Baez的4张专辑。
是的,乔布斯曾经热烈追求过琼·贝兹,在他二十七岁的时候。因为琼的特立独行,因为琼曾经做过他的偶像鲍勃·迪伦的女友。琼已经四十一岁了。乔布斯期待与她建立家庭,可令他苦恼的是,琼太老了,而乔布斯还想要一堆孩子。琼在乔布斯的纪念仪式上,和U2的Bono一起为远去的乔布斯演唱,她的歌是《Swing Low, Sweet Chariot》。
琼曾经对记者说,乔布斯告诉我,他可以在计算机上创造比贝多芬更好的音乐。琼贝兹大笑起来,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是个孩子。
思如泉涌啊,内胖子,连发微薄都上来了,写的可真好看。
靠边,我就是想法多,很多话都没好意思写,太八卦也太贫嘴了。。。。。
好看啊,娓娓道来,海阔天空。。。
有点小众,很多人连鲍勃迪伦都还搞不清呢别说他的前女友了。要是说是乔布斯前女友每个人就都明白了,不过也就成标题党了。。。
小众又怎么样啊,难得小众一回。
有一点不同意见,“鲍勃迪伦在进步,他开始尝试摇滚乐和电子乐”,这个判断是错的。实际上鲍勃迪伦的尝试是错的,这种尝试丢掉了他自己的风格,很快他意识到了这点,又回来了。
琼贝兹一直有她自己的风格,没有改变,这种风格塑造了她自己,她以这种风格活在世上,失去了,也就死掉了。至于她能被别人记住多久,那是别人的事,无关她本人。
喔,Tips,谢谢你的不同意见。
在我看来,任何尝试都是有意义的和进步的。谈不上对和错,只有是否能做得更好。不能因为自己跳水不错,就不能去尝试体操。乔丹还去打棒球呢,这谈不上是一个错误。我不喜欢投机,只要喜欢,高兴去做,那就好。不高兴,欢迎回来。你说呢。
我喜欢民谣,但是摇滚乐一样喜欢。我还喜欢重金属呢。
Joan Baez没有去尝试,是因为能力问题。当然她坚持唱民歌,也没有什么错。年纪大的人,和年轻人,趣味总是不同的。我这么大的人,喜欢费玉清的太少了,不过,我喜欢就够了。管它呢。
很想看看是什么人去听她的音乐会? 没听过她的歌,但是Joni Mitchell 应该和她类似,很喜欢。 至于Dylan, 没什么好感。 他们那些人,还有前边的BeatGen,给美国人的精神带来太多破坏, 到现在还遗害未尽。 他们把人权发展到个人主义,把反战推延到嬉皮,最后摇身一变成精英了!背叛。 阿甘站出来就是对这些现象的一个很好的反击,电影之所以这么受欢迎就是他让人重新检视这个国家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价值观。所以阿甘没有和Jenny在一起是情理所致。Dylan, 该抄起吉他到Occupy那里煽风点火呀,哦对了,按照他的思路Wall St早被拆迁啦!
Fei,回来了。等有空我再写演唱会的事。
对于BeatGen,我和你的想法不同。精英都是别人贴的标签,不该加到他们自己身上。我相信存在的合理性,他们选择这样的生活,也是非常自然的。这说起来话就长了。
在六十年代的美国,只有JFK这样的,称得上是真正的精英。Beat Generation的迷惘和颓废确实不假,他们并没有装扮自己。他们从来不是主流,也不愿意成为主流。
阿甘没有和Jenny在一起,是剧本编排的,至于为什么这样编排,和反击什么的我觉得联系不到一起。Joan Baez昨天提到occupy了,呵呵。
哈哈,我知道你当然不会同意我说的。有个评论倒是提醒我把你写的文章当成悼词来读,还是挺有味道的。hum,这个想法比较恶毒和perverse吧!
我说过我对这个世界没什么信心,所以就不愿意再有人来强化我的这种意识。 要是在他们的年代,我就和他们同流合污了。Beat 在旧金山的书店,城市之光,还有个小展览馆,都开着呢,就在唐人街旁边,可能他们算不上主流,但影响是肯定的。特别对60,70年代的人肯定会有影响。可是如果我没记错,他们好像还反对后来的嬉皮运动,有些怪,是不是后者抢了他们的风头呢? 相反,我喜欢阿甘代表的精神,脚踏实地不抱怨吃苦耐劳。这些也都是中国人的美德。 这个智力都有问题的人和那些站在台上喊叫的人是两个极端。Run, Forrest, run!他即使遇到危险逃跑,也有一种求生不放弃的精神。电影里那些和他跑步有关的镜头我觉得很耐人寻味。另外他的种种成功在现实中都不是很可能的,这不正是想凸显寓意和潜台词吗?这个电影的主题大都和美国保守思想合拍。所以我觉得是对自由主义的反击。电影出来后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看法,那时我也不在美国。 迪伦的影响这么大,不可否认他的歌写地好,那么负面的影响也越大。他的影响带来多少今天仍是有益和建设性的东西呢?可以把这些人和80年代的摇滚乐比一比, 他们帮着推倒了柏林墙,看看U2这二十年做的事情, 差别太大了。拿着话筒和拿着笔的人,有的时候真得小心。
我自己的看法,不是说是“正确的看法”。
Fei,我昨天和吴凡讨论了一下你对阿甘正传的看法。呵呵,觉得你对这个电影有点过分阐释。正好今天给别人看《尘与雪》,大家描述这个片子过于华丽的感觉类似。用力过猛。阿甘属于那种主旋律的好莱坞电影,是强调政治正确的典型。导演主要还是在赞美,而不是批判。不过,我的看法也不能说“正确”。一己之见。:)
你说的有道理。 我记得有人说过一件好的作品总是去揭示真实的一面,而不是去否定什么,然后留给众人的是启发。这是艺术与其他知识的区别。我只是看到了感兴趣的话题,就乱说了一通,本想点射一下,结果弄了个连发, 好多BS。 所以别人的话不要轻信才是(我有时连自己都很难相信,呵呵)
看见你贴的音乐厅的照片,也想起好多以前的记忆。另外想告诉你11月 20号莫斯科大芭蕾舞团首演“睡美人”在全球好多影院直播,在波士顿也应该有吧,很值得一看。如果有兴趣的话你可查查。 那个歌剧院上个月刚修好,花了四五年的时间,8-9亿美元。前些日子在ft.com 上有个全球十大歌剧院的照片,好漂亮,你可以找找看。
“Bolshoi Ballet Cinema Sleeping Beauty Boston Cinema” –key words
Fei,谢谢。和你交流真的很愉快,大大开阔我的眼界呀。而且,你这么谦虚和善良,一定是女生!
谢谢你给我的key words,要不然真不知道怎么找。
我订了几张睡美人的票,打算找几个姐们一起娶。
哈,就在Burlington的AMC,离我很近。
Nana,你夸奖和褒贬人的能力同样地出色!没什么的啦,相互学习,每个人当然都会有不同的想法,交换一下,听听不同的声音, 省得总是线性思维,到老了容易得痴呆症啊:-)
你的行动还挺快,我也是听别人说的,还没有买票。 现在科技真是先进,芭蕾舞pay-per-view ,估计过不多久法国的红磨坊也会搬到电影院里了
希望会很好看。
第一次听到她的名字就是在《乔布斯传》里边~~~
我第一次听到她的歌,是齐豫。。。唱地。。
我們家的喜歡PEARL JAM, 疯狂的熱愛, 夢想PEARL JAM在歐洲巡演的時候能夠每場跟隨.
我沒有對一件事情或事物這樣的熱衷,我很羨慕別人有,於是我也支持他對某些事物執著熱愛,能夠熱愛一個歌手,一種音樂,一種運動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泥哥,是。。。这种热爱的本质和宗教其实相同。
运动也是某种宗教,在不同的位置上愉悦身体,乃至灵魂。。。
难过死了~ 看着哭了。。。平静平淡笔调之下掩不住伤感的波澜
小梦,你肯定是个爱怀旧的姑娘。爱怀旧的人儿都这样。。。
对我来说,认识一位歌手总是由一首歌开始,Joan Baez的那首是no woman no cry。
看看,你每次唱的歌,新到我根本没听说过。原来老歌也听啊。
这篇可以发在我的那个杂志上啊!
现在贴在这里了!
那杂志你写什么!
大将军,原来还有杂志那么回子事儿啊。。。你不说全国人民都忘了。
好看!美丽的秋日的下午,坐在living room的沙发上听这样忧伤深情的一首老歌。才知道,关于这歌,原来还有这样一段故事。
小胖,我也看到你美丽的厨房了,我要去赞美萝卜。
想看看你写鲍勃迪伦。
他上一次出现在演唱会的时候,是怎样一副装束啊,西装,领结,黑色礼帽,好像还留了小胡子。我实在看不清楚,因为他不给上大荧幕,不仅看不清楚,听也听不懂,不仅我听不懂,第二天的报纸也说没听懂。。。。
Alfa,你国不是唯一的那一国。
鲍勃迪伦在中国的演唱会也收到同样评价。王佩只听出来三首歌。其他的人百分之百没听懂的。
好象不是无私,那应该是爱吧!
快,继续八卦
大老师,那难道不能是无私的爱吗。
不无私那就不叫爱。
不过这轮就算你赢了,哈哈
写的真好。刚查她网页,今天(11/7)晚上在david letterman那里唱呢。看来,晚上得看下到底她怎么表现了。
hoho,太好了。美国同学都记得看啊。
看七十岁的老太太,能够怎么样与众不同。
真好看,继续写啊~
鱼,下一个还不知道写谁。我知道,咱都是八卦帮的,你说好看是因为看见狠多八卦。。。
跑个题……
我擦了半天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