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01月, 2010

那个守望者走了

Jan 29th, 2010 Posted in 听说读写 | 11 comments »

小时候看过一个小说的标题,叫做《世界上最疼我的那个人去了》,今天看到王晓峰的文章标题,叫做《那个守望者走了》。

国内的新闻,是内容一模一样的通稿,《麦田里的守望者》作者塞林格去世。翻翻英语新闻,波士顿环球做了很大一版。大概是因为塞林格在New Hampshire去世,行政区划隶属新英格兰,所以被算作了当地新闻。

J.D. Salinger, portrayed teen angst in ‘The Catcher in the Rye,’ dies at 91
波士顿环球报
J.D. Salinger: An enigma to the very end
今日美国
JD Salinger, cool when culture heroes were in
华盛顿邮报
JD Salinger: America’s great literary hermit
英国卫报
JD Salinger, The Voice Of Adolescent Angst, Dies
NPR News
J. D. Salinger, Literary Recluse, Dies at 91
纽约时报
Literary giant J.D. Salinger dead at 91
波士顿先锋报

文学巨匠,叛逆的青春期,谜,隐士,这些词,被形形色色的人分配给了91岁的塞林格。就在昨天,他和所有的大师与凡人都将遭遇的一样,即将上天堂或下地狱。我在世界的这一头,重温着他尚在满月的夜空逡巡的灵魂,祝他好运。祝那个曾经的叛逆少年,好运。

我的青春期来得很晚。真正叛逆的时代降临,是在上大学以后。同学有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翻了翻,拿起来就没有再放下过,一口气读完,又在多年过后,一读再读。今天晚上,又从头到尾翻了一遍,刷刷地,头脑如沐甘霖。如果选我最喜欢的小说Top3,那《麦田里的守望者》必居其一。我到现在都想不出来,为什么我会喜欢这本书,也不知道世界上其他人喜欢这本书都是为什么。

在我年轻时代隐秘的记事本里,写有这样一句:“不成熟的人盼望能为一个原则高贵的死去,而成熟的人,则因为一个原则谦卑地活着。”后面还跟着公公整整的英文对照, ‘The mark of the immature man is that he wants to die nobly for a cause, while the mark of the mature man is that he wants to live humbly for one. 而我的生活,则默默遵从着它的轨迹,直到现在,还在高贵和谦卑中浮起沉下。青春时代的迷梦,那些理想,幻想,梦想,想入非非,则该破碎的,全部破碎。霍尔顿的终极理想,那著名的篇章,却如花岗岩一般坚硬地留在世界上。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

“Anyway, I keep picturing all these little kids playing some game in this big field of rye and all. Thousands of little kids, and nobody’s around–nobody big, I mean–except me. And I’m standing on the edge of some crazy cliff. What I have to do, I have to catch everybody if they start to go over the cliff–I mean if they’re running and they don’t look where they’re going I have to come out from somewhere and catch them. That’s all I’d do all day. I’d just be the catcher in the rye and all.”

有人看见迷惘,有人看见恐惧,不安,叛逆,赤子之心。我一边想说是,一边想好像不是那样。我曾经和霍尔顿一样的愤世嫉俗,但岁月希望我变得谦卑。从最开始到结束,也许我只想要简单的东西,而这世界给予我的一切,过于复杂。于是,我一遍又一遍的翻它,复习霍尔顿唠唠叨叨的每句话,每一件荒唐事,那些有关的无关的人与股市。也有很多人像我一样,把这本书时而拿起,时而放下。在一年一岁的衰老过程中,这本书卖了六千万册。

任何人的一生,在漫漫宇宙中,都是短暂的过渡。有人被瞬间带走,有人用瞬间写下永恒。如果一个人旅行,住不同的城市,搭不同的车,手边枕边要有一本书,过去,我会选《麦田里的守望者》,它跟着我走过很多地方。现在,我选什么呢?一个装有《麦田里的守望者》的。。。。。iPhone 吧。

塞林格再见。
霍尔顿,再见。

IPAD的一些看法

Jan 28th, 2010 Posted in 网人网事 | 17 comments »

今天的发布会,放的音乐居然是Bob Dylan。难道喜欢Dylan的,也是苹果这一挂的?

一只靴子终于掉下来,没有悬念了。

整体而言,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新东西。和想象中的差不多,介于iphone和macbook之间,更接近于一个大的ipod touch.

先说好的。

IPAD价格。499,599,699美元。这是唯一可以称得上惊喜的部分,就是便宜,只是我想象中的一半价钱,虽然,我想象中意料之外的惊喜部分已经priced in。但它确实便宜,更多的人能够负担得起,可以大大降低进入的门槛。苹果用户都是被娇惯坏的。他们要比微软的用户更专注于以电脑为享乐与使用的工具,无忧无虑,一旦养成,终身不离不弃。常言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而微软培养的视窗用户,则是农民工起家,更粗糙更耐磨,更巨细靡遗,他们需要了解很多更属于技术的东西。

比起一年前Steve Jobs信誓旦旦的发言:”There are some customers which we chose not to serve,” he added. “We don’t know how to make a $500 computer that’s not a piece of junk, and our DNA will not let us ship that. But we can continue to deliver greater and greater value to those customers that we choose to serve. And there’s a lot of them.” 如果一定要对这句话给一个注解,我们可以说,它叫ipad,它不是一个电脑,只是一个掌上设备。也确实如此。

电池。我实在对iphone的电池续航能力受够了,我不想手机经常处于没电的状态下,我不想每天晚上充电,我想在需要的时候,手机总是有点的,iphone很难做到。但是ipad提供10小时的视频使用,或长达30天的待机。非常impressive. 但这一定要打折扣的,iphone号称wifi可以用六七个小时,但我觉得一般连续中度使用,四个小时可能是极限了。

改变。是的,ipad很像iphone,它没有革命性的突破,但就像卖牙膏的都知道,过一段时间就必须换换包装贴上个NEW字一样,苹果也需要新的东西来刺激新一轮的消费。不管怎么说,尺寸变大了。这个改变,让看电子书变得更舒适,让看视频更加流畅,屏幕更清晰,分辨率更高,ibook上架,等等。足够多的理由让大家再刷上几百元。

除此之外,都是疑问了。

我想要摄像头,可是它没有。我想要usb接口,它不支持。这两点苹果肯定自有解释,就是说,ipad只是个big touch.  不肩负电脑的重责大任,它只能让你以iphone的方式在itune下面更新,让你与itune里面的内容同步,仅此而已。这点上,说上网本死翘翘还为时过早。虽然我有vnc,longmein那些app可以选择,但毕竟,它没有办法提供一个电脑的环境。而我,想对它要求高一点。

我想要我的电脑更方便使用,更轻,那,ipad不是一个选项。噢,ipad,我不喜欢这个名字。

16G,哪怕64G,都不够大,我想装更多的视频,更多的资料,照片,更多的书。没有办法。

键盘。我在键盘上打字,必须要听到键盘噼噼啪啪的声音,心里才有准。可这个屏幕的键盘,看着不踏实,看来只能当作用拇指发短信。

别的,想起来再说。

还两个月就能买到了,心里还是有点高兴,虽然盘算中还不知道做什么用,但我至少可以把它作为一本电子书的阅读器,比起来AMAZON的KINDLE,苹果IPAD无敌。

争夺

Jan 27th, 2010 Posted in 网人网事 | 2 comments »

博客大巴被封几天又恢复的时候,我在新浪所有的博客订阅后面,看到了这样的一句落井下石垃圾至极的话。

想保证博客的稳定与信息安全吗?快来,一键备份博客大巴文章到新浪博客!请点击进入~

估计横戈看了一定很愤怒。不过,这也许是对博客大巴推出的“一键搬家各网站博客到博客大巴”的报复。网站之间的争夺越来越赤裸裸。

我的大部分阅读内容,都来自于RSS订阅。今天看到下面文章的时候,十分惊讶。用欣燃的话说,GOOGLE这是要疯啊。它本来是用蜘蛛去搜索网页的更新,这个频率不知道多久一次,每次查到的更新,十分类似一种对RSS feed的更新,再通过Google Reader来通知所有的订阅,我猜是这样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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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 写道 “Google刚刚宣布了Google Reader的一 项重要功能更新,使用该功能,你可以跟踪任何页面的变化(要有访问权限),即使那个站点不提供RSS Feed,你也可以”订阅”它。Google会创建它自己的RSS Feed,然后把更新推送给订阅用户。Google Reader将显示在页面变化的摘要。3秒就尝试了一下,订阅了http://www.google.cn/这个页面。Google会为页面变化创建非常 简单的Feed,但是Google计划多久去Ping一次你订阅的站点(页面)还不得而知。其实以上就让3秒觉得不可思议了,因为就我所接触的东 西来说,这东西又有点打破概念,无所不能的意思。但其实更不可思议的是:你不使用Google Reader(使用鲜果等阅读器)也可以订阅任何页面的变化,操作在这 里(注: 目前Google Reader中文版好像还不能使用此功能,英文版测试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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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马订阅了兵器一用。出现这个窗口。

reader

说是兵器不提供feed供订阅。这个不知道怎么判断的,不对。泡网的任何一个论坛都提供feed供订阅,因为泡网没有流量的压力,也不在乎点击率,爱谁谁。

换个思维想想,如果实现,那太多的页面我都不需要访问了。GOOGLE太坏了,比新浪还坏,用更粗暴的方式,夺走了更多页面的访问。不过,这给阅读提供了更大的方便。

RSS订阅,让用户沉默的接受页面,而直接访问,则刺激参与。当更多的人变成了沉默的大多数以后,谁又来生成这些页面的内容来供人阅读呢。

明天

Jan 27th, 2010 Posted in 网人网事 | 评论关闭

还有几个小时,这桩可疑的事,终于要公布答案了。

我等了很久,研究了很多新闻,看了很多网站。也曾捧着手机,抱着破烂的戴尔,忍受着硬盘的轰鸣和炙烤,在很多不眠之夜,在无数沉默的时候,面对自己的时候,脑电波快速滑行,暗自思索着一个几年来从未如此困扰过我的IT问题。

Steve Jobs,在2010年01月27日,将从口袋里拿出什么东西。

一年来,这个悬念给大家制造了多少话题,多少和我一样的唬滥分析师,为了骗稿费,写了一篇又一篇的垃圾,商业间谍在行动,photoshop高低手也没闲着。现在,尘埃落定的时刻要来了。我猜,是平板,苹果平板。其实不用我猜,大家都已经知道。关键在于,平板,它到底长什么样。当然,后面我在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但,就像一个女孩,先被人注意的,总是肤浅的外表。

我想不出能有什么不同。

一个三寸大的iphone,变成了十寸大小。或者一个13寸的macbook,再缩水三寸,砍掉下面的键盘。如此而已。

我想问问王佩,kindle阅读器,他现在还用不用。那么大的东西一直捧在手上,有没有得肩周炎之类的职业病。也许腱鞘炎还更有可能。想起来了,不能问他,王佩是个工具狂,买过新鲜两天,就必定闲置或者卖掉。看他那些可怜的相机的命运吧。但也不能这么说,我自己的相机还不是一样可怜?原谅自己是容易的,数码时代了,不是吗。我们用相机是为了方便,不是为了耍酷。那么依照此理论,最好的相机,一定是你需要拍照时,随时可以从口袋里拿出的那一只。

那就是iphone。

但十寸的iphone,情何以堪哪。

我想不出。静等明天来临。

小鼠Alvin及其他

Jan 23rd, 2010 Posted in 生活记录 | 11 comments »

现在热映的Alvin and the Chipmunks 2是孩子们的心头好。去看了电影还不够,去了两次麦当劳,终于凑齐了三个。

又按文怡的做法,买了超级大栗子烤了,香甜温暖,让他们在病中也能开心一点点。

Alvin and the Chipmu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