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决定态度

Nov 17th, 2011 Posted in 生活记录 | 53 comments »

前几天,我在gtalk上找到早晨的王佩。王佩最近写了一篇雄文《卖枣记》,里面有一位为他背书的观点,我有强烈的不同意见,于是打开尘封的gtalk。

人分两种,这么一说,肯定全国人民都想到了舞蹈大师金星。不,咱没内意思,我是说晨鸟型和猫头鹰型。特别能起早特能战斗特能劳动的,就是晨鸟型。王佩虽然是在早晨,但显然是一夜没睡,憋了一肚子的话,碰上我一头撞到了他的网上,哗哗就往外倒。

王佩做为嚼情的语文老师,肯定又要批评我了,啰嗦这么多,全是废话。和菜头三十七岁给自己写了一篇两千字文,其实两行字就表达了,1,吃胃药了,2,起夜了。从东直门到西直门需要走望京吗?那是普通青年的走法,文艺青年,视二的程度,决定是绕行长城还是大兴安岭。

我都写二百五十字了,还没进入正题。因为想批评,所以只好找熟人下药了,和菜头请忍耐。

其实那天王佩先是表扬我来着,就因为我隔三差五地写博客。这不用表扬,我确实可以把一件事坚持做很久,属于牛顿第一定律,惯性。这也确实需要表扬,表扬给我增添坚持下去的动力,特别是王佩的。除了江湖人称windows老师,就王佩表扬的最中肯了。我早就知道了,百度知道。自己是多么虚荣的家伙,但就忍不住这么俗。

现在把字往多了写的人确实少了。我原来视若珍宝的Google Reader,现在打开独立博客的目录,那么多作者,往往一周都没有几篇更新。当然,自从王小峰的博客不肯在Google Reader上全文输出以后,我就退订了。大家都不写了。打开新浪,全在那上面“呸”,“滚”,“同意右边”,“强烈同意右边”,“转发微博”,“求助万能的@王小山”呢。

我曾经把自己的gmail签名档和“Quote of the day”的RSS feed联起来,这样只要我给人发email,后面必然自动跟一格言警句,类似”Even a broken clock is right twice a day”. 每天不重样,多数时候,这些句子都是马克吐温写的。用了一阵,自己觉得无趣,就取消了。

要把这么会说俏皮话的马克吐温老师放到今天的中国,粉丝数会不会超过苍井空老师不知道,超过作业本那是一定的。铁葫芦丛书派了王小山把马老师灌晕,当场拍二十万人民币,你的后半生幸福我包了,第一本语录明年春天就出,首印数就是你那天的粉丝数,让他们每人买一本,否则拉黑。纳博科夫写了一本洛丽塔,用版税和老伴搬到瑞士,住了十七年五星级饭店。马老师要在今天,就生生这样为了会说俏皮话发了财,天天吃肘子。

然后,就没有《百万英镑》就没有那些汤姆索亚历险记了。马克吐温那些闪光的格言,大部分都来自这些大部头的著作。没有那些书又怎么有那些小段子呢。难道马老师在新浪微博用140字的方式连载小说吗?显然不能够。刘翔和小s就算了,我鄙视关注他们的那数千万人。余华还写吗?我看着他在腾讯每天修炼140字,只觉得可惜,余华到《兄弟》下集就已经十分漏气了。那些转发数僵尸粉的赞美,私信的小暧昧是多么的诱人。大师看事物,也不都是浮云。

在这个充满误解的年代,字数少了是说不清楚事的。昨天,韩寒接受采访,说了些对微博的看法,140字装了这些话。
【韩寒:我在微博上有马甲,但是只看不写】 “ 我不喜欢微博的一个原因就是,你在上面发现,中国人都好正义啊,如果真的有那么多正义的人,这个国家早就不是这个样子了。扮演正义多容易啊,你转、你发一个声讨,就变成了一个正义的角色。”

被大家痛骂装13,各种羞辱都来了。
@xx:蠢货,装逼漏气了。 //@xx:不但蠢,而且说的很傻逼。。。// @xxx : 韩的这席话很蠢,感觉人人都得作行动派才是真正义// @xx :有观众的地方,我们总是下意识的就表演起来。这就是我开通一个私人微博的原因。不需要观众,不需要听众。也不需要多说什么。

早上,看到韩寒文章,把这件事解释的非常清楚。这就是140字的差距和局限。

新浪微博在初期承载了更多的媒体功用,同样也在发展社交网络功用。人们上网一部分目的是获取信息,以前被门户的新闻中心解决掉很多,被google解决掉很多,另一个目的就是互动功能。现在新浪微博把这两样功能结合起来,变成了能达到目的的最短途径。然后就衍生出一大堆有趣的现象,关键词就是,腐败,黑暗,控诉,心灵鸡汤,八卦,粉丝,搞笑,炫耀,眉来眼去,最终勾搭成奸。韩寒厉害呀,在最近的博客《这事儿都过气了》,把微博的小心思分析了个透彻。

我上网时间比较久,各种东西看的多,见识的多,咱有资格这么说吧。因此,对微博这种东西就免疫了。就像读书的选择,时下畅销的书看得少,至今还在恶补那些早已经没人看的作品,那些穷我一生之力,也读不完的光辉篇章。类似王佩说的《共产党宣言》,他还差了国际歌没有翻译完,前年说的事了吧。我们就互相吐槽。王佩说,多写,要写长一点,我说不能够啊,每次唠叨累了就只好停,没有能力继续了。随便写点,都是自己的爱好,这样没有压力,反而容易坚持,记录下来自己的人生,也许老了以后,会觉得没有虚度。

读书永远是愉快的。一个又一个实体书店倒下了,但知识的光辉永远照耀,只要能够读书,一生便都是美好的。写字也是美好的,这是我自私的心思,Google Reader啊,请丰富起来。

我上网以后遇到一个最能写的人,就是和菜头。他在前几年写博客简直就像大江大海1949。现在很少写博客了,每天140字的涓涓一江春水向东流。虽然每天看他写好多字,但什么也没记住。反而是他过去的文字,深深刻在我心里。像他们这样的人,网络意见领袖,菜头,你哪能随波逐流。你要像韩寒一样,重新拿起笔。

哈苏同志于翔大爷做过一个影展。他的照片基本上是大底片的,十寸底。全部印成了七寸的照片,巴掌大,挂墙上展出,名字就叫《尺寸决定态度》。

我下次把这些抄来的段子送给他。

问世间情为何物,what the fuck can I do…

长江后浪推前浪,my heart will go on.
今朝有酒今朝醉,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拟把疏狂图一醉,hope it won’t be too late…
衣带渐宽终不悔,I’m always on my way…

村上,秋树

Nov 14th, 2011 Posted in 生活记录 | 31 comments »

今年秋天一直都不冷,树叶也不怎么掉,只有夕阳下才能显出一点火红色彩。记得往年感恩节早就收拾好落叶,烤好cookie迎接冬天了。

盼望天快点冷起来。

秋树

秋树之一

苹果园的hay ride

照片(8)

农场的南瓜

照片 (2)

手机照不出本来漂亮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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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车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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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红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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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的另一天

说几句琼贝兹的演唱会

Nov 9th, 2011 Posted in 生活记录 | 32 comments »
BSO

Boston Symphony Hall

波士顿交响音乐厅在城中心,昨天晚上挤的满满的,人流从四面八方汇聚,看一个七十岁的老太太唱歌。来者绝大部分都是老先生和老太太。我座位周围的几十位里面,老太太占了九成。音乐厅的灯光从后来打过来,照见一片银白色的头发,配着一片银白色的胡须。灯光昏暗,参加人的年纪和费玉清演唱会的观众相仿,美国人头发颜色淡,放眼望去,鬓发如雪。

如果张国荣还活着,七八十岁开演唱会,我们还会不会驱车数小时跑到大西洋城去看?会的。我和吴凡讨论了一下,还有谁七十岁开演唱会,我们会这样去看的?罗大佑吧,他说,还有崔健。还有你的费玉清?等到我七十岁费玉清都九十多了,天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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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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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轮椅的观众

我去的早一些,但很多人去的更早。他们是成百上千的Steve Jobs,我是说年纪,甚至还更老。好几个坐轮椅来的,一个戴棒球帽的老先生,腿断了一只,护士把他的胸部绑在轮椅上,防止他往前跌下去。他握的零钱,圆珠笔,进门时还是从手里的证件夹中掉出来,散落了一地。几个老人弯腰去帮他拾起来,由护士重新帮他安顿好。他就坐在轮椅上发呆,等电梯门开。

老人腿脚总是不太好,十几个阶梯都上不了,电梯那里等了很多人。

狭窄的电梯间门口写着LIFT。这是一座古老的建筑,美国英语现在用ELEVATOR这个词.

我和邻座的老太太闲聊了半天。她很温和,有一双漂亮的灰眼睛,来自Plymouth旁边的小镇,小镇的名字就不提了,她说,告诉你你也记不住,世人都知道五月花号登陆的普利茅斯港,我就住在那旁边,开车过来四十五分钟,不过,和她的老姐妹结伴来,也不觉得很远。她就问我住哪里,来了多久,是从中国哪部分来的,I mean… mainland China or… 看起来她对中国很了解。我们还聊了一会儿Baez,她问我以前是不是知道她,我说一点点,刚写了一些Baez的事情。她wow,很惊讶。确实,我这个年纪的,中国人,愿意去了解Baez的,总是需要一些理由,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自己是为什么。她毫不掩饰对Baez的热爱,熟悉她的每一张唱片,但订票晚了,只有二楼的Balcony。她告诉我,虽然视角不够好,但这个位子的音响效果完美。

很多老人家都是呼朋引伴而来,还有一些不认识,在这里聊起来。我在左近可以听到他们的谈话,有的说最近做了心脏手术,有的则谈论儿孙。

演出几乎是准时开始的,由Kris Kristofferson开场。毫无疑问这也是位老先生,今年七十五岁了。他所有的乐器和鲍勃迪伦一样,吉他和架在颈上的口琴。他的歌我之前只听过一首,完全没有印象。除我以外的观众大概全部都认识他,大家在他每首歌的间隙报以热烈的掌声。他也是唱民谣,根本不费力气,念经一样,所有的歌在我听起来都是一个调,唱到我几乎要睡着,我埋头在裙子下面打开手机一次次看表,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很不耐烦。观众很礼貌的鼓掌,在我听起来很像是让他下去。在他终于退场的时候,旁边的一位老太太终于站起来发话了,this doesn’t make any sense. 我咧咧嘴,不知道说什么。

灯亮了,中场休息。老人们需要活动一下,上洗手间什么的。十五分钟以后,大家重回位子上坐好,琼贝兹就出场了。

她还是短短的银发,穿皮衣,牛仔裤,笔直修长的腿上,套着平底的长靴,红色的长围巾垂在胸前。年轻的时候,琼出场唱歌,是从不化妆的,老了以后在电视上看到她,才可以看到一些脂粉。她说从纽约州过来,坐了六个小时的车,长途跋涉,然后抱起吉他就开始唱歌了。

Joan-Baez

Joan-Baez The day afte tomorrow.

七十岁的老太太,一身劲装打扮,肩上挂民谣吉他唱歌。想在中国实现这个场景,要等到阿飞姑娘学会吉他,换下露胸的长裙,并且再过四十年。琼唱了五十多年自己的歌,观众和她都对那些曲子烂熟于心,于是变调也显得很自然,好过张靓影在超女上的月亮代表我的心,拐七十八个弯炫技。琼的变调不是这样的,很朴实,但怎么样变,我也说不出。琼的嗓音清澈嘹亮,虽然已经不是少女时期的歌喉,但一样明亮阳光,她唱歌吐字清楚,我可以从歌词,对应到她的大部分歌,还在心里和她一起唱。老年人的演唱会,不激动,不疯狂,大家都不出声音,静静地坐着听,音乐厅异常安静,这种演出在我看来,很不寻常。也许观众的年纪都大,也许这就是音乐厅的礼貌,我不知道。

世人可以说琼过气,全世界都在追捧ladygaga,但琼有属于自己的安详和淡定。她完全控制眼前的局面,却并不刻意讨好观众。

琼也和大家说说话,说说她的歌。有的给她妹妹咪咪,有的在南方教堂里唱《Swing Low, Sweet Chariot》,她献给死去的乔布斯。有的歌她什么也不说,《don’t think it twice, it’s allright.》有传说这是鲍勃迪伦写给他前女友苏珊的,琼今天还在唱。她说有一次,和马丁路德金出去演说,他太累了,在屋里睡着,要出发的时候,大家都不敢叫醒他,于是派了琼去,她在金博士屋里弹吉他唱歌,都没能把他叫醒。后来金博士醒来,说梦中听见有天使在歌唱。琼说完,自己笑了起来,开心的像个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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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离得远,4s的照片拍的很小,但仍然非常清楚

她也说到了占领华尔街,琼说,We’re all mid-class.(我们都是中产阶级)大家猛烈地鼓掌,为这个自由派的姑娘。我期待她唱《Blowin’ in the wind》,但她始终没有。到《Diamond and Rust》,就是最后一首歌了。最后一句词:And if you’re offering me diamonds and rust, 如果你给我带来钻石和锈迹 I’ve already paid, 我已然全部付清。被改成了I’ll take the diamond. 全场哄笑。

琼又和Kris老头唱了两首歌encore,就鞠躬谢幕了。大家使劲拍手挽留。她就跑回来,站在舞台中间,两手并拢,放在脸的一侧,闭上眼睛歪着头,做一个小baby睡觉的样子,哄这些老先生老太太回家。大家就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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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场

今天我去看一位老摄影家,1950年移民来美国的赵先生,告诉他昨天去看了Joan Baez,问他是不是知道。他说当然知道咯,也听过。年轻的时候大家都是听那些歌。聊天时候又问他,你在十五岁的时候都听谁的歌呀?他说我听周璇啊,有很多黑胶唱片,没地方播放了。我说是啊,我还有一柜子的磁带,妈妈催我处理掉呢。我也留着,等七十岁的时候再说。

用4s的一点体会

Nov 8th, 2011 Posted in 生活记录 | 41 comments »

其实什么体会都没有。。。。。。。

照片确实拍的好了,黑灯瞎火的也清楚了。
录像确实拍的好了,1080p了。
Siri。。。逐渐适应她的逻辑了。

但这个年仅三星期的小白,前天被拿去苹果店看病,短暂的生命结束了。

那位帅哥genius和我热情寒暄了一番,我着急走,直奔主题:The home button is sticky. 确实很粘,按着都pia pia的。(都这么粘了吧,有人居然还说没事,不影响使用!)
帅哥拿过去一按,oh, absolutely, it’s not sticky, it is VERY VERY sticky.
然后就很客气的问我一个号称stupid的问题,有没有液体进去过。
我说没有,上周四晚上我睡觉,它也睡觉,起来我是好的,它就这样了,难道它尿床了?
他说,确实难以想像。好,换个新的。

我不愿意换,每次同步恢复,重新设定太麻烦了。
他说不能修,从桌下拿出一个黑盒子,说我给你换一brand new的,用刀子一划拿了一模一样的手机出来。他说现在肯定还是新的,但过一阵子也许修的人多了,再来换就有可能是翻新的了。我说那时我更不要换了。
他问你上次备份是什么时候。
我说,上周。
他说你有没有iCloud,我说有。
他说,完美,然后刷刷就把我的sim卡换上,三下两下就翻到apple id的页面,头扭过去不看着我,说,apple id please.
我写完了他再把iCloud打开,同步我的手机。。
与此同时,手机响了,亲爱的Fan Wu加一个大脑袋,在电话上出现。
所有的联系人已经从云端下到手机里了。

我说喔!!!这个iCloud太酷了。你是一个真正的genius。
帅哥谦虚地说,我还在努力。

苹果店genius的万用插头

又拿了一张维修单,199元。上一次拿维修单,是上个月,我的Macbook Air,本来以为显示坏掉,结果是主板,全部换掉,费用近1000美元。因为都在保修期内就免了。新手机拿回家,在电脑上恢复备份,连线的地方不知道为什么接触不好,充电断电,闪电似的切换。

虽说换个新的手机容易,但去着很麻烦。上次我浪费了十多张贴膜,这次又要重新来过了。

免费保修真是一件麻烦事。我的每个苹果产品,都被换过修过。
即使天才如Steve Jobs,也做不出一个不会坏的东西。

琼·贝兹的随风往事

Nov 5th, 2011 Posted in 生活记录 | 36 comments »

琼·贝兹是一个明眸皓齿的姑娘,长长的黑发中分,十几岁时就出落得惊人的美丽。和学校里其他的白人姑娘不同,虽然母亲是纯正的苏格兰白人,但琼的肤色微黑,这遗传自她的墨西哥裔父亲。她身上散发的异国情调既像吉普赛女郎,又像一位波希米亚公主。

Joan Baez

Joan Baez

琼出生在一九四一年的纽约,那时候的美国,种族歧视还非常严重。皮肤黑的琼姑娘,自然也不受欢迎。就连琼的妹妹咪咪,因为自己肤色白皙,也在刻意躲着姐姐。环境造就了琼叛逆的性格。

五零年左右,美国还十分惧怕苏联。学校里常有类似中国早期的防空演习。老师对大家说,苏联的原子弹时刻都会发射到美国,你们听到警报,要赶快离开学校走回家去。琼怀疑老师的说法,通过自己计算速度与距离,得出结论,如果原子弹真的来了,警报所给的时间不够她走回家。于是,在下一次警报来临的时候,所有同学都出去了,琼却坐在教室里一动不动。听了她的理由,老师们哭笑不得,校园内被怀疑潜入了共产党分子。琼也因此上了当地的报纸。

很多人一辈子没上过报纸。但有的人天生注定就是明星,媒体的宠儿。

一九六二年琼二十一岁,登上了纽约时报的封面。她那时已是家喻户晓的民谣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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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11月23日时代周刊

那时候美国民权运动高涨,琼的拉丁血统和异域风情大放异彩,她独立,反叛,且深具个性,她怀抱一把吉他,嗓音清澈亮丽,青春洋溢的形象征服了观众。

要说琼的演唱生涯,还是从波士顿开始的。中学毕业后,琼全家从纽约搬到波士顿。哈佛广场的民谣演奏,激发了琼的极大兴趣,加上作为物理学家的父亲,常带她们姐妹三人去大学生驻足的咖啡馆,那里有很多民歌手的表演。琼进入波士顿大学读书以后,就开始了她的音乐生涯,在咖啡馆演唱。她第一次商业演出,在著名的垮掉派俱乐部Club 47,周薪十美元。

虽然垮掉派(Beat Generation)在今天以凯鲁亚克和金斯堡的作品出名,但他们当年被社会认识的标签,却是吸大麻,流浪者和当小偷。琼在垮掉派的俱乐部演出,对垮掉派的厌恶可是毫不妥协。这种正派的形象,也为她赢得了一些名声,虽然琼从来不在乎这些。

看过阿甘正传的人,都不会忘记阿甘的初恋女友Jenny,她在乱哄哄的酒吧里面唱歌,台下的人让她愤怒。Jenny唱的歌,就是Bob Dylan的著名作品,《答案在风中飘》(Blowin’ in the wind)。Jenny在电影里的歌声,就来自琼·贝兹天使般的嗓音。这是一九九四年的事了,后话不提。


Blowin’ in the wind 视频 white dove那句翻译错了。

不久,台下来了一位胖乎乎的观众。他就是美国民歌界最著名的经纪人,Albert Grossman。犹太人灵敏的商业嗅觉,让他在咖啡馆演唱的琼身上,立刻闻到金矿的味道,于是,这位格罗斯曼先生使出了他的惯用伎俩,“每周二百美元,签你二十年,跟我走吧。”

这一手相当厉害,魔术强生后来也被此招套住,乔丹年薪三千万美元的时候,强生还是吭哧吭哧年薪一百万。他每天肯定一边打球一边骂,通货膨胀太他妈的邪乎了,经纪人也太他妈黑了,撞我内胖子挣的也太他妈多了。湖南卫视的天娱也如法炮制,签了一堆超女快男的长期约,但出价很低。

每周二百美元啊,五十年代。但世界上就是有一种视金钱为粪土的姑娘,琼没有答应。她志不在此。

琼还是无法阻挡地出了名,美国著名的唱片公司纷纷争夺她的作品出版权。但琼出人意料地选了一家很小的唱片公司,Vanguard,前卫唱片,因为他们制作唱片的水准很高。琼也找到了另外一个经纪人,他们的协议只是口头约定,却履行了很多年。

在这之后,琼遇到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鲍勃·迪伦。

鲍勃·迪伦在六0年以前,只是纽约格里尼治村的众多民歌手之一。类似北京的宋庄或者草场地,格林尼治村是五六十年代民谣运动的大本营,充斥着咖啡馆和民歌手,卧虎藏龙。大家热议人权,同性恋,战争,贫穷这些政治话题,和村外的祥和世界格格不入。鲍勃迪伦在这里认识了漂亮的女友Suze。

琼见过鲍勃演唱,当时全无印象,只是对迪伦打她十四岁妹妹的主意不满,告诉妹妹要警惕这个人。六三年五月,又在加州的蒙特利爵士音乐节上见到他,认定鲍勃迪伦的艺术成就非同凡响,于是,琼邀请鲍勃去自己在乡下的小房子住几天,专心写歌。这是琼与鲍勃关系的转折点。

鲍勃欣然前往。几个星期和琼的朝夕相处,鲍勃对Suze已经没法解释了。Suze开始不相信,骄傲的鲍勃会爱上一个比他名气大很多的姑娘,其次,坊间传说琼是女同性恋,因为之前她和一个十七岁的姑娘好过一阵。但这次Suze错了。

鲍勃迪伦几周后回到纽约,他的第二张专辑已经面市。封面是早已拍好的照片,微笑的Suze挽着寒风中缩着脖子的鲍勃迪伦,行走在格林尼治村满是积雪的街道上。这张专辑给鲍勃带来了荣誉,成名加速了他与苏珊的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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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 Dylan的第二张专辑封面

两个月后,在罗德岛举行的第三届新港音乐节(Newport Festival)上,琼演唱了很多鲍勃·迪伦的歌,并热情地向观众介绍鲍勃。音乐节的场面热烈,创作丰富,来演唱的人都成为后来民歌界有名的人,作为第一届音乐节就被捧红的民谣皇后,琼不遗余力的推介,把鲍勃的声望,推到新的高峰。

与此同时,琼积极的推进人权运动,作为马丁路德金的好友,每次都为他的演讲站台演唱,利用自己的魅力号召群众。在六三年八月二十八日,琼和鲍勃迪伦一起,参加了著名的华盛顿游行。他们演唱了很多抗议歌曲,那一天,马丁·路德·金,在林肯纪念堂前,发表了著名的演讲《我有一个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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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ez和Dylan在著名的华盛顿大游行中

琼在之后加州的巡演中也带着鲍勃·迪伦一起游走。可加州的音乐水准比东部要落后,没人认得这个小伙子,观众是来看琼的,只要鲍勃上台就落得嘘声一片。想想看,王菲开演唱会,半场都是李亚鹏献丑,王菲躲后台发微博去,那观众不嘘才奇怪。可是琼根本不在乎这些,就有一种人视金钱为粪土,视名气为浮云,打定主意为理想奋斗终生。我们俗人,真不理解。事实也证明,琼的无私,是正确的。一个划时代的歌手,就这样诞生了。

鲍勃·迪伦在进步,他开始尝试摇滚乐和电子乐。而琼则一直抱着木吉他唱民歌,尽管她的吉他弹的越来越流畅,但唱的歌始终停步不前。两年后,鲍勃带琼去英国的演唱会,没有请琼上台与他一同唱歌作为回报。本来摇滚与民谣,已经搭不到一起。而且,琼在伦敦旅馆的房间里,看到了鲍勃·迪伦,还有他以后娶为妻子的那个女人,他们在一起,琼转身离去。

他们的恋情以结束Suze开始,到琼被终结,也仿佛是一个轮回,但鲍勃和琼彼此都不讳言这段爱情,也会在各种场合赞扬对方。琼还在唱着鲍勃·迪伦的歌,发行了整张专辑叫做Baez sings Dylan。但结束了就是结束了。琼继续为人权,战争贫穷而站,她甚至在越战中跑去河内体验生活,在圣诞夜为死囚守夜。这种激进的态度,最终让她选择了民运人士社会活动家David Harris。

五六十年代的美国是动荡不安的,也是丰富而完整的。无论政治军事还是音乐文学,都有大批人才涌现,他们之间的空间维度可能只有一度或者二度,互相之间都认识,且交往程度极深。大卫·卡默尔和威廉·博罗斯一起吸鸦片,艾伦·金斯堡帮杀死大卫的卡尔藏匿凶器,凯鲁亚克和艾伦·金斯堡又与鲍勃·迪伦关系密切,同时他们还帮助马丁·路德·金大声呐喊。这种情况,古有萧峰慕容复,今有盖茨乔布斯。大家都一个圈子,彼此竞争又互相烘托,在混乱中寻找秩序,在逆境中寻找出路,从而勾勒出一个时代的丰富画卷。

到了七十年代,琼曾经结婚又离婚。鲍勃经过艰苦的戒毒,七三年以后才慢慢重返舞台。琼和鲍勃分离了十年,他们可以彼此在新闻里看到对方,但始终没有私下联系。终于在七五年,鲍勃打了一个电话给琼。那夜之后,琼写了她最著名的歌曲《钻石与锈迹》(Diamond and Rust)。这首歌像诗一样美,娓娓诉说着他们的爱情,琼的歌声像云雀一般空灵。

http://www.xiami.com/song/2039470

我试译在右边。

Well,I’ll be damned, 天哪,我算是完了
here comes your ghost again, 你的幽灵重现
but that’s not unusual, 不过,这也没什么了不得
it’s just that the moon is full, 只因今夜月圆
and you happen to call. 而你碰巧来电

And here I sit, 我在这儿坐下
hand on the telephone, 手捧着电话
hearing the voice I’d known, 听着曾经熟悉的你的声音
a couple of light years ago, 好几光年的距离
headed straight for a fall. 拉着我的心直到坠入深渊

As I remember your eyes, 我还记得你的眼睛
Were bluer than robin’s eggs, 比知更鸟的蛋更蓝的蓝色
My poetry was lousy you said, 你说我的诗很糟糕
Where are you calling from? 那此时你在哪里呀?
A booth in the midwest. 中西部的小电话亭-你告诉我

Ten years ago,那是十年前了吧
I bought you some cufflinks,我买给你一些袖扣
You brought me something, 你也给我一些什么东西
We both know what memories can bring, 我们都知道回忆带来什么
They bring diamonds and rust, 他们带来了钻石,与锈迹

Well you burst on the scene, 好吧你闯入了世界的布景
Already a legend, 已经成为一个传奇
The unwashed phenomenon, 你未被侵蚀的非凡
The original vagabond, 你这最原始的小混蛋
You strayed into my arms, 终于迷失,掉入我的怀中

And there you stayed, 你在我处流连
Temporarily lost at sea, 只如短暂消失在大海
The Madonna was yours for free, 现在我是你的
Yes the girl on the half-shell, 站在贝壳从海上升起的仙女
Would keep you unharmed. 让你平安,一如往昔

Now I see you standing, 此时我看到你在风中站立
With brown leaves falling around, 黄叶在你身边飘落
And snow in your hair, 雪花在你发际飞舞
Now you’re smiling out the window, 此刻你站在华盛顿广场边
Of that crummy hotel, 破旧的旅馆里
Over Washington Square, 向窗外微笑望去
Our breath comes out white clouds, 我们的呼吸穿越白云
Mingles and hangs in the air, 在空气中交织在一起
Speaking strictly for me, 对我来说
We both could have died then and there. 我们可能已死在这里,死在一起

now you’re telling me, 可你现在告诉我
You’re not nostalgic, 你从不沉迷往昔
Then give me another word for it, 那请你另找个词
You who are so good with words, 你那么善于玩弄字句
And at keeping things vague, 把一切变得模糊暧昧

Because I need some of that vagueness now, 因为现在我需要模糊掉往事
It’s all come back too clearly, 他们全部清晰真切地来袭
Yes I loved you dearly, 是的我曾如此真挚地爱你
And if you’re offering me diamonds and rust, 如果你给我带来钻石和锈迹
I’ve already paid, 我已然全部付清

琼写完了这首歌,和鲍勃·迪伦一同巡演。鲍勃在后台问琼,这首歌是不是为他而写。琼只说了一句,你以为是写给谁。

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琼和迪伦的后续,就是零星的相遇,不舍与怀念,最终在一九八五年,还是分离。现在二人都已经年过七十,回首那些模糊的陈年往事,应该别有一番滋味。

之所以想起来写琼贝兹,是因为我买了她周日在波士顿交响音乐厅演出的票。同时也是因为读了袁越的书《来自民间的叛逆》,所以找来了琼的两本传记来读,《Daybreak》和《And a Voice to Sing With》,找来了她早期的音乐来听。如果有时间,我可真想写写鲍勃迪伦那个老头,虽然他已经被写的够多了。

有的时候在美国街头,特别是南部,可以看到一些老人家,皮肤松弛,却满身刺青,骑着哈雷摩托,带着一个同样有刺青的老太太。这种老人,在中国是看不到的。六十年代,中国人民忙于建设,忙于文革。而同时代的美国青年,颓废的,激进的,文艺的,异彩纷呈。皱巴巴皮肤上的个个刺青,就是他们青春的印迹。

有人说人一生听歌的趣味,会固定在十五到二十五岁的年纪。那时候听的歌,影响人一生对歌的喜好。乔布斯在十五岁的时候,听的是鲍勃·迪伦,听的是披头士,他的iPod 中收藏了12张迪伦的专辑,7张Beatles专辑,6张 Rolling Stones的专辑,以及Joan Baez的4张专辑。

是的,乔布斯曾经热烈追求过琼·贝兹,在他二十七岁的时候。因为琼的特立独行,因为琼曾经做过他的偶像鲍勃·迪伦的女友。琼已经四十一岁了。乔布斯期待与她建立家庭,可令他苦恼的是,琼太老了,而乔布斯还想要一堆孩子。琼在乔布斯的纪念仪式上,和U2的Bono一起为远去的乔布斯演唱,她的歌是《Swing Low, Sweet Chariot》。

琼曾经对记者说,乔布斯告诉我,他可以在计算机上创造比贝多芬更好的音乐。琼贝兹大笑起来,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是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