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点军校

Oct 28th, 2009 Posted in 生活记录 | 9 comments »

没去过西点军校,这次去纽约就顺便绕了路看看。

西点军校在纽约上州的山里面,离纽约六十英里左右,依山傍河,蓝天映衬着红叶和绿水,美丽宁静又安详。200多年前独立战争的时候,这里曾是重要的军事基地。哈得逊河在这里拐了一个大湾,船只经过一定要减速,因此形成易守难攻之势。当年的开国统帅乔治华盛顿将军请人设计了西点军事要塞,来抵抗英国人的进攻。1802年正式由总统签署命令,在西点镇成立了“美国军事学院”。虽然历史比不上哈佛悠久,但也非常有名。

美国有两所著名的军校,一个是美国海军学院,在马里兰的海边。我五年多前去过,没有西点的声势。更多中国人知道的,是西点军校。曾有一段时间盛传西点军校也教育学生学雷锋什么的,后来被证实是谣言。

911以后,参观的民众车辆就不允许再进入学校了,只能坐专门游览公司的车进去。进校门之前,看到天上飘了很多降落伞,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学跳伞,我以为那是只有海军陆战队才搞的。

学校里面非常大,据说占地一万六千英亩。仅各种教堂就有五座之多,天主教基督教犹太教都可以在这里找到自己的位置。最漂亮的教堂仍然是天主教的,管风琴用了23000多支pipe,玻璃窗用了几十万片花玻璃,太过分,简直快赶上巴黎圣母院了。每个座位前面都插了两本圣经,一红一黑。相比之下,基督教堂就明亮简朴的多。

学校里面还有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是Cemetery,公墓。只有对西点极其重要的人和西点的校友和配偶才能长眠于此。墓地不像诺曼底的美军公墓那样排列整齐,墓碑也千奇百怪。有的墓碑上面摆满了小石头,我也在其他地方的墓碑上看过,问了导游,她说,这是犹太人才有的风俗,来看过的人总习惯在墓碑上摆个石子,表明来过此地。公墓里面据说还有一位中国将军。可惜那些将军的名字我一个都没有听说过。

听说过的一件校友趣事就是麦克阿瑟将军在这里读书的时候,他妈妈来陪读了四年。儿子每天晚上溜到妈妈那里吃小灶。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原来都是一样的。

学校的教学楼和图书馆经过了很多,但一个都没有进去,军事重地大约不宜参观吧。倒是把所有的球场都转了一遍。学校里什么球场都有,有的还有好几个。正好这两天有橄榄球比赛,球场外面有一圈巨大的图片,上面是很多队员的照片。西点的橄榄球队叫做Black Knights,但牌子上面大多数都写的是Go Army,西点的全称叫做“The United States Military Academy at West Point”,球队为了有别于海军学院(Navy),就简称陆军(Army)了。我在商店看到很多写着“Go Army, beat Navy”的小旗,非常压韵,估计所有人看了都能会心一笑。

在学校里面还看到了很多军校学生,穿迷彩的和穿制服的。脑袋上头发都剃得短短的,走路虎虎生风,个个都是大帅哥。导游在回程上介绍成为西点学生的条件。一,必须是美国公民。二,年龄要在17-23岁之间高中毕业或者同等学历。身高1.68-1.98米。三,必须未婚且不必为任何人负责(对父母是不必负责的,但他不能有子女,女朋友就不知道能不能有了,要像MI3那样,阿汤哥确实被女朋友拖了后腿)。四,必须有州长参议院或者军队将领乃至总统的推荐信。五,要经过心理和生理测试,考试,体检均合格后,择优录取。录取后的第一年还要淘汰四分之一,最终能毕业的人也只有七成而已。录取率则是15%左右。学生在学校里面要学几十门课,每年一个月假期。学校各种花销都免费,每年还有九千多美元津贴。

军校生

转了一圈,什么感想都没有。不,其实也有,那就是,能上西点肯定是一件值得孩子自豪的事情。如果我儿子将来想要来这里读书,我不会阻拦,尽管当兵是很危险的事,尽管每个学生毕业以后,还要为美国服役,至少五年。

纽约一路吃

Oct 27th, 2009 Posted in 生活记录 | 4 comments »

*在NJ的1,9上,找啊找啊找啊找啊,终于找到以前去过的韩国饭馆名家。这下不会忘记了。大概在Targets北边一两迈的左边。点了豆腐锅,石锅饭和海鲜饼。海鲜饼有点辣,其他都好。小菜真丰富呀,好吃极了。

*朋友说要请吃豆腐锅,带我们开车去了一家绢豆腐锅,我一看,这不是以前常去的地方嘛。原来大家爱吃的都差不多。在刚下George Washington Br的地方。靠近Fort Lee. 很好,推荐。这家就俩菜,豆腐锅和烤肉。烤肉好于名家,小菜不如。

*去了Flushing的盛津。那个回族的老板还在,卖天津煎饼果子豆腐脑和包子大馒头什么的。这次看到烧鸡是以前没有的。我看到一只颜色很深的,刚想打听,老板操着天津口音说开了:“姑娘,赶快买吧,全美国就我这一只,不买别人买走了,你肯定后悔。”我说,先吃了饭再说吧。结果要买的时候看他又摆出来几只,他说你那只我给你留着呢。别人来买我都不卖!我说好,就要这只吧,再要几个饼。在饼旁边又放了他自己做的青红丝月饼,他赶着给我塞了一个在袋子里面,一边还说,这个月饼太好吃了,你一定得尝尝。我急忙说不要不要。他说要要。我faint. 看他的大馒头,正在想要全麦的还是二和面的,他自己又给我做主了,你还是不要吃全麦的了,那个越吃越瘦,你吃这个大花卷吧,一边说着又给我塞了俩。结果我提着两兜东西,只有烧鸡和两个甜饼是自己要的。

价目表

盛津的老板加伙计

盛津的老板和伙计

*川菜吃了朵颐和成都。北美川菜都一个味。在国内吃够了好吃的,在美国什么中餐都不想吃。

*在第六大道上看到一家31冰淇淋,进去买的时候,盯着一个Jamoca的问服务员,这是不是咖啡口味的。旁边一个很雅痞模样的人对我说:Take it, it won’t kill you.我又要了一个berry的,那人又说,that’s my favorite。

*下午五点的时候告诉阿姨要六点去吃饭,阿姨很兴奋,拿出自己做的包子给我吃。我一看,和我妈在这里蒸的包子一样,都那么难看。阿姨还给了我一大包最爱吃的小胡桃。吴凡说哪有这样去人家吃饭的,我说阿姨不是外人绝对不是外人一点不用客气。阿姨夸我身材好,表妹很多年没见了,还说我漂亮。她们反倒这么客气。哈哈。

*麦当劳的新玩具出来了,是阿童木。我们立刻去休息站买了俩儿童餐。周末去看电影。

*在西点军校门口的一个中餐厅吃了All you can eat。那个餐厅做得差极了,墙上却挂满无数布什温家宝和各国政要来吃饭的照片。

东方酒家

【看电影】蓝风筝

Oct 26th, 2009 Posted in 生活记录 | 9 comments »

————以此向鲍昆老师致敬

我第一次看《蓝风筝》可能是三年前,刚有风行的时候。这周的作业是《蓝风筝》,就在风行上找,想再看一遍的时候,风行上就找不到了,只有《追风筝的人》。如果这追风筝的人也是说中国的事情,风行上还会有吗?我很怀疑。也许风行现在越做影响力越大,禁片都不能放了。可我想不出这电影为什么会被禁。刚才从纽约回来的路上,时间刚好够再看一遍,看得头晕,还是想不出所以然。连带田壮壮也被禁八年,这到底是为什么?

《蓝风筝》说的是从1953年3月5日到1968年11月7日,陈树娟三次变成寡妇的故事。她的三任丈夫,分别在这十五年中因为反右斗争,三年自然灾害和文革迫害致死。这三次事件,是新中国历史上的巨大灾难,都死了无数人。《蓝风筝》既没有控诉,也不是批判,就是通过一个小男孩铁头的诉说,来表现这三件事。

阿城对七十年代的定义,是1966到1976,对八十年代的定义,是1976到1989。如果请他来划分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不知道他会怎么分。我猜,阿城可能会说,从1949到1966,是一个,叫做五六十年代。那些年代太遥远,我只能从父辈那里听到,从书里读到,从电影电视剧里面看到。当然,也不是现在拍的电影电视剧。为了避免政治问题,为了通过上级审查,国内的导演们一窝蜂从清朝拍到明朝,从唐朝拍到汉朝。这样总是安全很多。

前几天,英明神武的会长发信提醒大家,注意!禁片!谈政治要小心用词。我也不懂政治,只好用道士柳二体掰几句。

我小时候在东四四条的一个四合院里面住过很短的时间,知道一些院子里面的事情。后来虽然回去看过大院的样子,但印象十分模糊,很多是听大人讲来的。

那个院子住了很多爸爸的同事,后来我还经常见到老邻居。北京的四合院里面最尊贵的房子是面南背北的一溜,叫北房。我们院的北房住的是一个工人造反派的头头,我不记得他的样子了。但记得他老婆,爸爸单位食堂的炊事员,我去爸爸单位吃饭的时候经常见到她,很胖,脸上泛着油光,长得比较凶恶。不知道她叫什么姓什么,因为大人们提起他们的时候,都说江涛他妈,江涛他爸。江涛是他们的三个孩子中最小的,哥上小学的时候常常被江涛欺负。他们家确实趾高气扬,在院子里面很横,大家都避免跟他们有任何接触,江涛他妈妈凡事喜欢叉着腰站在他们家房檐下对着院子中间破口大骂。

和北屋对着的是南屋,南屋住的是爸爸单位的一个当权派。他们看起来还是知识分子,没有江家那么野蛮,有两个女儿,女孩是不欺负人的,只记得她们两个很好看,总是像公主似的。那时已经是文革后期了,我从未看到过什么大字报和批斗会什么的东西。后来听说那个叔叔被定义成了三种人。

西屋我已经不记得住的谁了,东屋我印象深刻,范叔叔和李阿姨。我和他们的女儿一样大,很多年还有来往。因为爸爸和范叔同属一个部门,有很多工作关系。范叔叔前几年出了车祸,去世了。妈妈才告诉我说,你看范叔叔长得像不像外国人。我说像啊。妈妈说,范叔叔只有妈妈,他妈妈四十年代在上海当佣人,主人家可能是美国人,生下了范叔叔就走了。他妈妈就把范叔叔自己带大。我说怪不得范叔叔有那么大的鼻子和那么卷的头发。范叔叔的腿也很短,眼睛到嘴巴的距离很长,也许父亲是犹太人。他因为自己的出身不好,找女朋友很困难,所以找到李阿姨的时候,还想办法把自己的年龄弄小了几岁。李阿姨是骄傲的工人阶级,总不能和一个又难看成分又不好还老的人结婚吧。结婚后范叔叔继承了上海男人的优秀传统,承担了全部的家务活,丝毫没有不好意思,每天下班都戴个小围裙在院子里面快活地做饭。

里院的东北角住的是许叔叔。他儿子也和我一样大。许叔叔很有才华,并且也是一个模范丈夫,和董事长一样,织了他们家四口人所有的毛衣毛裤,还和我妈妈交流过花样织法。他妻子是我爸爸的大学同班同学,比较不会料理家务的那种。许叔叔八十年代离婚了,和他的大学同学又结了婚,后来双双在海南遭遇车祸,都没了,很可惜。

我们家住在里院和外院的连接处,影壁旁边,一处很潮湿阴暗的房子。四条是我最早的人生记忆。我记得有一天晚上,爸爸出差了,是范叔叔把我和奶奶从车站接到家,大门已经在里面被门栓那样的东西锁住,进不去,范叔叔拼命叫门。院子里面的朱奶奶来给开了门。可能那之后过了几天,妈妈也从疗养院回来了,拿了一网兜脸盆暖壶之类的东西进了大门。我正在院子里玩,看到就叫了阿姨。结果朱奶奶告诉我说,叫妈,那是你妈。我听到转身就往家里跑。

我在四条烫伤了脚。奶奶烧了一锅开水放在门口,我去院子里面玩,一脚踩到锅里。脱下鞋袜的时候,皮都连了下来。奶奶很内疚。我被天天抱去医院换药,结果又传染了肝炎。

有一件事是后来大人告诉我的。邮递员来送信,有一封我妈妈的,别人就拿给我了。我拿着信,就要送给妈妈去。可妈妈上班了,我就从院子里出去找,一直走到了朝阳门,被警察叔叔抱回来了。幸亏我拿的信上面有家里的地址。我被送回去的时候据说院子里面很多大人都已经出发分头去找我了。那时候我可能不到三岁,居然自己走了快三站地。所以看到《蓝风筝》里面铁头拿了他妈妈的挂号信,我就很紧张,怕他自己走掉或者把信丢了。

其实电影里面铁头的那种说话方式,我也会。不就是关上鼻子门嘛,看了蓝风筝以后,常常在家里表演。北京土话我说不来,但这种腔调还是很容易学的。

《蓝风筝》非常好看,太好的电影我也不知道说点什么。有机会的话,所有的人都应该看看。妈妈曾经和我说,刚解放的时候,人人都欢欣鼓舞,工作得不知疲倦,人与人之间非常真诚,和气,礼貌。社会根本不是现在的状况。我不知道那个年代是不是电影里面的样子,但很多细节非常的真实。比如四合院里面的一个柱子上,挂了一面圆镜子。那个镜子,我在很多人家的门上窗户上都见过,据说是为了避邪。还有院子里面的奶奶,我见过太多这样的老太太了,小脚,颤巍巍的走,头上绑着的黑布,是为了掩盖发际的。包括铁头妈妈训斥他的那些话,妈妈很多都原样训斥过我。我现在又原样训斥着我的下一代。。。

一个戴着鹦鹉的人

Oct 24th, 2009 Posted in 生活记录 | 11 comments »

一个戴着鹦鹉的人我在时代广场遇到这个人的时候,刚刚和靠边amigo结束在39街,五六大道之间的午餐。那是在今天中午,我第一次见到了偶像amigo老师,十分兴奋。他比自己贴的那些张牙舞爪的自拍要儒雅一百零五倍,相当于中国人权状况比美国好五倍的二十一倍。吃饭的地方叫朵颐,我们就在那里大快了些川菜。

靠边老师在席间盛赞泡网左派们的情商,我则对此十分鄙夷。他的意思情商高就是不爱生气或者至少不表现出生气的样子,而我总是对人发火。这有什么了不起呀,我高兴就赞不高兴就骂人至少落了痛快二字。情商高又有什么用?可我没有告诉靠边,泡网著名文学中年洞察一切无相机摄影大师那么蓝曾大赞泡网范围内,Nana情商最高,SNOOPY的智商最高,这件事。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比如情商二字,理解真是不同。

曼哈顿现在超难停车,所以我们只好在停车场放车,步行到时代广场,像一个真正的观光客那样,然后遇到了照片上的家伙。这个花里胡哨的人是一个老男人,打扮的比他头上的鹦鹉还要鲜艳,穿一件小公主一样的蕾丝边洋装,推着一个缀满花边的婴儿车,里面是一只和他自己一样染成花花绿绿的贵妇狗和很多破烂。这个人很像是一个流浪汉。路边的人都在看他,他却转来转去,搔首弄姿。时代广场总是有些奇怪的人出没,前几年我遇到一个大雪天都只穿着一件小裤裤弹吉他的假牛仔,后来发现全世界无数人拍过他的照片,他是萝卜炖猪和萝卜花家的亲戚,复姓加名叫做萝卜特,还做了一个网站卖CD。世界上哪里那么多有个性的人是吧,冻得要死不过是为了卖东西。

那只鹦鹉显得很安静。时代广场正在录一个西裔人的节目,西裔人在美国地位高于华人,但嗓门却在舆论上低于华人,香港人台湾人大陆人(现在应该是大陆来的游客嗓门最高,因为我们国家有钱了!)都曾经被批评太吵。但amigo们仍然很大声,他们对着临时搭起的舞台大呼小叫。

那只沉默的鹦鹉和旁若无人,在庸俗世事中穿过的花花老头,使我突然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感觉,一瞬间,世界上的声音仿佛都消失了,里外三层围观舞台的群众和周围大大小小液晶的屏幕一样,都只剩下了口型。我为这种感觉有点陶醉,因为意识随之恍惚起来。也许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在这种时候,总是要做些什么,于是靠在星巴克的墙上打开手机,正好龙二来信,就顺手回复,还EMAIL给电影小组这张照片。做完了这些,意识还在暧昧中,又走到SEPHORA的店里面,拿起一支NARS著名的BLUSH,刷了两下。那支腮红的名字居然叫Orgsam。

然后就是在Toy s us,巨大的一间玩具反斗城,想要坐摩天轮的时候,发现我的背包拉链被拉开,里面的钱包不见了。

靠边上星期刚表扬了他纽约中城的好哥们,我的钱包就在下城丢了。而且,到现在都没有人打电话来。因为在纽约,所以带了很多CASH和无数的信用卡和GIFTCARD,损失惨重。早知道还不如让我请他们午餐呢,咳,让靠边amigo破费这许多。都是因为太相信人,所以一点不小心。在美国乡下待惯了,对乱哄哄很不习惯,没有生存能力了。不过,一点不用安慰我,我晚上又吃了一餐川菜,把丢钱包的事情已经抛在脑后。而且,稍微高兴一点的是,在SOGO买的那个幾米老师漫画的钱包,终于可以启用了。

这件事也提醒了我。世界上存在一种叫蝴蝶效应的东西。比如,我看到一个奇怪模样的人,为他停留,拍了照片,看了手机,于是,我的时序就改变了,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小偷擦肩而过,拿走了我的钱包。而我只好不停打电话挂失或者心事重重地思虑,刚刚过去的几十分钟到底我都在做什么。也许就因此,本来应该六点要奔赴的饭局,只好延迟到七点出现,而避免了可能会在五点三十二分发生在麦迪逊大道和39街口的一起摩擦,或者被人塞了大麻,被警察带去问话等等其他倒霉事。这就是传说中的破财免灾吧。

而那个小偷,可能会因为拿走了我的钱,解救了一时的急难而人生转圜,也说不一定。

见自己这么想得开,自我表扬一下,一点没生气而且不是装的,咦嘘兮,情商真是巍乎高哉。

梁文道:曾经有种叫做书的东西

Oct 22nd, 2009 Posted in 听说读写 | 15 comments »

出门在外,阅读手机上的GOOGLE READER,发现了梁文道的这篇文章,看起来这个话题最近很热烈,转来一阅。

可能是为了联合报写的,所以提到敦南诚品。此说实与我心有戚戚焉,如果世界上再也没有书店,我希望那里能够成为博物馆,让后人能来此凭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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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还来不及仔细阅读合约条款和使用须知,我就兴奋地匆匆点下亚马逊网页上的按钮,订购了我的第一部Kindle电子书。然后,我才发现,自己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刚才到底做了什么。

第二天早上,我搭第一班飞机赶到北京。一路上我试图说服自己:“你看,如果有电子书,我的行李就不用这么沉了。”读书人每次出门都是体力活儿,去的时候辛苦,回来更苦。

我去北京是为了到万圣书园参加自己的新书发布会,那是本书话集,我还特别请出版商印了一批毛边本送给友好,那些爱书人。例如著名的出版家沈昌文与周 作人文集的编辑止庵,会后我告诉他们我昨晚才订了一具电子书,他俩神色疑惑纷纷摇头,止庵更是连呼:“完了!完了!”我赶紧解释用电子书看垃圾的好处,比 如说丹.布朗的新着《失落的象征》,这种看完就算了的书不值得占地方吧?这才让他们稍感安心,回头继续在书店里漫游寻乐。

但我知道事实不是这么简单。因为我曾亲历CD取代黑胶唱片的过程,也曾目睹音乐下载埋葬掉CD的事变。那种变化快得教人措手不及,不过两三年,黑胶 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有最怀旧的人还在迷恋唱针刮过坑纹的那种实在质地。这种人我们叫作“发烧友”,黑胶唱片则变成了一种专门针对发烧友的高价收藏品。会 不会有一天(这天也许并不太远),我所熟悉的纸本书也将成为黑胶唱片般的珍稀古玩,而我这种人也成了活在过去的发烧友呢?

不,电子书不是CD,因为它根本不需要一间店面,所以我们也就可以预期书店的命运了。昨天我才光顾了一家往昔常去的唱片行,原来它搬家了,搬到商场 楼上人流更少的角落,空间也变得更小。再过几年,等到整个产业的机制动完手术,唱片公司认命了,中间的发行经销破产了,水到渠成,这家唱片行也自会终结消 逝。再过几年,最受北京知识分子推崇的万圣书园又该搬到哪里?再过几年,他们会不会保留诚品的敦南老店,把它改成博物馆,告诉未来的新人类,这里曾经是全 华文世界唯一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书店,格调高雅,是爱书人心中的圣殿……

我从来不曾考虑未来的读者,不敢奢望留下传世的作品。但我现在却要为那下一代人书写,为那些参观诚品遗址的人说一则故事:很久很久以前,这个世界上曾经有一种叫做作“书”的东西。

(摘自台湾《联合报》 作者:梁文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