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和硫酸铜溶液的问题

问题:

在饱和硫酸铜溶液中投入胆矾晶体,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晶体不溶解,溶液浓度不变
B,晶体溶解,溶液浓度增大
C,晶体形状不变
D,晶体形状不变改变,但溶液浓度改变不变。

高一化学我还勉强记得一点,试解此题。

short1提醒我抄错题了。所以我选AC就错了。那就把这道题重新做一遍吧。

常温下的硫酸铜溶液应该为五水硫酸铜,胆矾是五水硫酸铜的别称。因此,当硫酸铜溶液饱和之际,再加入胆矾晶体,应该溶液浓度保持不变。B显然是错的。晶体在溶液中,会不断溶解和结晶,达到溶解动态平衡。所以D应该是对的。但我只想着如果残缺的晶体会被析出补齐,只记得溶液饱和,却忘记溶液动态平衡的原理,也会改变固有晶体的形状,所以选C和A都是不对的。应试教育出来的成果是如此失败呀。

这是上海松江二中的高一化学试题,韩寒的回答,请看大屏幕

硫酸铜溶液的问题

硫酸铜溶液的问题

This entry was posted on 星期二, 01月 31st, 2012 at 12:45 am and is filed under 生活记录. You can follow any responses to this entry through the RSS 2.0 feed. You can leave a response, or trackback from your own site.

31 Responses to “饱和硫酸铜溶液的问题”

  1. short1 说到:

    D,晶体形状改变,但溶液浓度不变
    这是原题呀,你那个d怎么跟原来那印的题不一样呀。我怎么感觉应该是d,晶体有溶解,但同时有新结晶,所以形状改变,浓度不变。这化学有20多年没做了,不知道对不。

    我怎么感觉这孩子字写不错,文字也还好(很惭愧,他的东西没看过)。应该是很小时候他爸言传身教的吧。写东西也不至于让他爸改吧。

    • Nana 说到:

      你说的对呀,我连题目也抄错了。所以答案也错了。

      韩寒一笔好字,可以出字体了。
      我也写一笔好字,但比起韩寒差远了。

      • short1 说到:

        这孩子写这么好字,可惜了。要文革时候,能写多少大字报呀。要不印传单发也行。那样就不用这样到处说那东西是他自己写的了。那些老师肯定也挺喜欢写这么好字的孩子。看他给老师写条的口气,他肯定不是第一次写这种条,老师也不是第一次容忍他。难得那学校的老师,居然能看得开。

        刚百度一下那题,下面是链接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06756926.html?seed=0

        • Nana 说到:

          韩寒是赶上好时候了,天时地利人合。
          要是文革,往小了说,可能是个右派造反派的,往大了说,可能就是文痞姚文元。。。

          • short1 说到:

            那个方舟子也不是便宜货,写大字报肯定也是积极参与。另外那些起哄的,就跟文革时期每天找毛病那些人似的,找俩香烟盒,还说上面有标语,要不就是去公共厕所拉屎,没事总往坑里面看,想发现前面那人用领袖像擦了屁股似的,然后证明什么。这种人多数都是闲的,撑的。

            • Nana 说到:

              哈哈。是啊,他们都赶上好时候了。真正的人性,只有在那个狰狞的岁月里才能体现出来。
              方舟子很偏执,他这个物种看起来毫无美感,无论形式上的还是内容上的。福建人没个好东西。除了纸马。

              • 鲍昆 说到:

                Nana骂得痛快。这小子确实毫无美感 ,虽然有时他打假的勇气令人钦佩,但也是一个没头脑的笨“刨子”,只认“茬儿”。

              • 大忽悠 说到:

                许许,老容,快来,快来,哈哈

                • Nana 说到:

                  你媳妇过年能上桌吃饭不?

                  • 大忽悠 说到:

                    当然可以,那都哪辈子的规矩了?我家是住在城市,大城市好不好?
                    说个好玩的,我妈有个师姐是朝鲜族,老公也是朝鲜族,老公对老婆很好,但朝鲜男人不能干家务活,干一点都是要被人耻笑的.一次去买菜,老公提着菜篮子,远远看见熟人,赶紧把菜篮子交给老婆拎,哈哈!

                    现在的小女孩,不打自己家男人就不错了

                    多说两句,这就是阅历匮乏所造成的很难避免的傲慢与偏见
                    人,大多如此,包括上一篇山东的故事

              • 嗯哼 说到:

                许许哭了。。。

  2. xiaobao 说到:

    韩寒字写的好,笔锋看出长期练习过毛笔字。这个字好像我高一时候同桌张三儿(现在五粮液上班,模具设计师)写的呀,看起来很亲切:)))

    • Nana 说到:

      小宝,表扬。你,洛兵,是泡网的人,字写的好前两名。
      你和洛兵并列第一。

      • xiaobao 说到:

        谢谢阿姐表扬,我跟洛兵老师除了都素江湖滴,还有一项,我们都素巴蜀滴:))

  3. 文思 说到:

    “说法正确的是:韩寒”–瞧人家那落款落的位置,不偏不倚!

    方舟子东西有对的地方(比如那个关于青蒿素的观点),也有不对的时候。我一般只关心文章的观点,而不是一棍子把人笼统地打死。糨糊的帖子也一样。

    • Nana 说到:

      你说我才注意到了。。

      方舟子当然有对的地方,其实科学的东西我也不懂,应该说我认为他有对的地方罢。但韩寒这个事,或者说文学这个事,以所谓科学的态度来论证,是十分可笑的事。我看多了这次的争论,可以把林林总总的对事总结为对人了,我鄙视起方舟子的为人呢。就如同我鄙视其他的福建人,总是把几个福建人,玩AK47的福建人,去代表了所有的福建人,因为认识的很少,刚好都很差。不过,排除了纸马,还忘记排除楷华呢。

      我就是对人不对事。嘿。
      所谓的政治正确,是个P,谁也别…………………

  4. 文思 说到:

    还有,真要钻牛角尖的话,ABCD四个答案都不对,或者都不完全正确。

    不解释嘿嘿。

    • Nana 说到:

      是啊,要想把一件事以完全符合科学逻辑的方式表达出来,那一道题就已经够你写三个月了。。。

  5. long2 说到:

    你说他拿啥笔写的呢?肯定不是钢笔。

    • xiaobao 说到:

      龙2J,这个我敢肯定是钢笔写的,或者是翘尖尖那种钢笔。我曾经有一段时间上课不听课,除了打瞌睡之外,就是在作业本上乱画,然后我同桌就写一笔一画跟毛笔异曲同工的笔法韩寒这种字,我还跟他闹着玩,说:太考究了就匠气了,他说,虽然缺少灵气,但很工整啊,最关键是你写不来!小孩嘛,气盛的,我跟他说,你侮辱我可以,但不可以说我写不来,就写过一学期这样子拽头跩尾有转折有沟渠的字。

      简单说:这种字,普通钢笔可以写出来。落笔运笔到收笔,只要你按照小时候写描红本毛笔字那种走势,对一个字的结构布局掌握的比较熟练,完全没问题。

    • Nana 说到:

      我也看不出,像是很细的钢笔。
      韩寒的字,换只笔写,就没有这样的特色。

      • xiaobao 说到:

        我正好笔筒里有一支原来买的翘尖钢笔,刚找出来蘸了点墨水试验了下,歪起笔尖,到侧面的样子,基本是轮到45°角写,可以很流畅的写出来他这样子的。但普通钢笔我也做到过的,不过是上面说的那次打赌来着。

        所以,具体什么笔,不好说,普通可能,尖的可能性更大。

  6. xiaobao 说到:

    PS,阿姐,韩的小说虽然我没看过,韩的博客我看过几篇,不怎么喜欢。但是,方舟子质疑韩寒这件事,我认为方太扯淡,从闹剧开始,喜剧结束,方输定了。

    • Nana 说到:

      小宝,这世界不是占尽道理就能赢得官司的。我抄一段给你看。

      八、言论自由与社会宽容

      言论自由的界限其实不在法律,而在社会的宽容度。一个社会有多大的社会宽容,我们就能够获得多大的言论自由。

      对于这类区分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看美国电影《性书大亨》(The People vs. Larry Flynt),该电影的男主角也是本案的被告,有一句名言,就是“如果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像我这样的人,我相信它能保护所有人,因为我是最下贱最人渣的垃 圾。”这句话被认为对于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经典阐述。在本案中,被告拉里·弗林特出版了色情杂志《皮条客》,1983年11月,作恶多端的弗林特在该杂 志中,用著名的福音派牧师杰里·法尔威尔为原型发表了一个漫画,用双关的手法暗示这名牧师与他的妈妈发生了“第一次”。在广告末尾,用一排小字写着“滑稽 广告——不得当真”。

      看到这一漫画,有道德洁癖的牧师迅速起诉,要求弗林特赔偿4500美元,其理由有三:一、《皮条客》在未经准许的情况下,滥用法尔威尔的名字和肖像,以达 到“广告和商业的目的”;二是诽谤;三是恶意对法尔威尔造成伤害。该案一直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支持了这个恶棍,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指出:“社会 有可能发现言论令人不快,可这个事实并不构成压制言论的足够理由……政府必须在思想纷争中保持中立,这是宪法第一修正案所确立的重要原则”。

      如果我们渴望言论自由,请增加我们的社会宽容度。

  7. victor 说到:

    好像不能怪应试教育吧。苏南到现在还有主妇不上桌的习惯,倒不是不许,而是忙,一个个上菜,上完了,这边也快散了。主宾得大声喊,请主妇上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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