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作已拜读

答应给人写书评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关于这我有少许经验。因为会请我写的,多是没有什么名气的作者,很难有绝世名篇,其次,我读书不能算少,即使少得可怜,对于好与不好,也有权有自己的看法,最后,这些作者的书,多数是不好的,说恭维话,自然违心,不说恭维话,那人家找你干嘛?

当然,要觉得好,那也会照实说,民老师的文章写的真心好,真心接地气,正能量,真心碉堡了,有啥词儿都愿意往上招呼。

说这些是因为昨天看到一篇金线奇文,作者自称写字里最有钱的,有钱人里最会写字的。女友问我,比海岩还有钱吗?

去年有朋友让我找一本将出版的新书,我把PDF发过去了。之前还从没看过。在信箱里打开预览之际,一股清风迎面而来。仿佛见作者庄严地换上唐装,玉手揽镜自照,端详良久之后,从西周木头制作的茶桌抽屉中,拿出一副胡须,严肃地贴到下巴上,掸掉青色短袄上可能掉落的些许微尘,正襟危坐下来。此时此刻,天上的金线哗啦啦,如雨般落下。此君遂运丹田之气于狼毫之末,时疾时徐,运笔如有神助。。。

一番做法完毕,绝世之卷成书。

朋友是个资深文学青年,看后,评价辗转传到我的耳朵里,曰:“写的不错。”

而我则揪住了一个写过此书书评的著名作家,奉上四个字的谄媚:“你真客气。”

他回复也是四个字:“你不会看。”

我翻了翻白眼,隔着千山万水的网线,他肯定没看见。

心是孤独的猎手啊,天下父母生就儿女的真身,如何成长可真是一门学问。

到十八岁时,男女内心都开始肿胀,缓解的办法有的是,有人跑步,有人说爬杆特别舒服,有人就上树。课本上教的是睡前穿宽松内裤,这内裤一定高腰到了包二奶的程度,小心翼翼地把心脏盖起来。

有人就写作。

小时候参加作文比赛这种事,最近被议论的颇多。有人说他得了新概念的二等奖,被质疑是假货。得了二等奖还好意思出来说?除了一等奖,咱别的还真没得过。可我不说谁又能知道呢?像我这种寂寂无名之徒,恐怕老师和同学们都忘了吧。奖励的那些书籍和本子太多,第一次搬家就被扔掉了。内心肿胀的事,我什么都不记得。

在跳出来反观自我的过程中,对曾经全是否定。这就是我和金线的差距,茫茫宇宙中,哪怕仅仅是靠近金线一毫,也要依靠上帝赐与的布朗运动。因此只好很阿Q地想,被金线缠绕的人,一定有如黄袍加身,瞬间的快乐是有的,即便坐上了龙椅,用小木的话说,不也在写千字三千元的专栏嘛。是啊,我要有值上亿的四合院,千字三万的专栏也不写。

至于五百年的基业,谁也说不定。近在眼前的例子就有,如此伟大光荣而正确的东方红,六十年就被叫嚷着要完蛋。

写到这里,想起来有一位作家,前些天发来了他的绝世之作,我太忙,一直都没有看。过不久他又发来一篇,这次不敢怠慢,当天晚上就看完了。文章的题目叫做《还乡》,关于焦裕禄家乡的一些事,写得十分淡定。

读完已经是深夜,很想找谁来抓住诉说一番。扫了一遍twitter,一遍微博,一遍饭否,一遍QQ群,就只有青梅还在各处明晃晃地绿着。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碰到金线的感觉,但内心的肿胀难消,千言万语化成了一句话:淼师傅的作文写的真心好,接地气。。。方恨少,翻个白眼瞧瞧。

可在刘淼叫“从新开始”这个名字的时候,我怎么没觉得呢?

于是又在网上google他的《西红记》,虽然已经有了PDF,仍然心甘情愿去付了三美元。期待这一篇会更好。据说我可以转发给两个朋友。谁要?

指教就不敢了。

除了自渡与渡人,其他毫无所有,毫无所谓。(此行抄袭金线)

This entry was posted on 星期五, 08月 10th, 2012 at 2:28 am and is filed under 听说读写, 生活记录. You can follow any responses to this entry through the RSS 2.0 feed. Both comments and pings are currently closed.

33 Responses to “大作已拜读”

  1. 靠边 说到:

    没怎么看懂,但不影响我坐板凳。

  2. 兔吉 说到:

    读完觉得我好弱,看了两遍也不明白对冯金线的真正态度。

    • Nana 说到:

      喔,谢谢你还认真看了两遍。怪我写得太弱啦,不过有一条原则,自己一直都坚持。那就是,如果我觉得好的东西,我一定会说的,比如《还乡》。

      如果我觉得不好,则不一定。看心情。

      如果你还有时间,请去观赏我说的那篇奇文,自认为其金线指数破表。

  3. 泡桐 说到:

    如果《西红记》的转发名额还没分配,能不能算我一个?还是说先得真的是“朋友”才行⋯⋯冒昧了!

  4. 哥舒夜带刀 说到:

    嗯嗯,昨天微博在传冯唐老师给李银河新著写的序,nana姐您这篇比他那篇真心接地气啊!您这篇的“我”字比冯唐老师那篇要少2000多个,足见冯唐老师对“我”的热爱远超金线。
    我狂热的喜爱写作,每次写好之后,觉得身心通泰,就像站在海边的悬崖上,吹着凉爽的海风往下撒尿一般,那是清气上升浊气下降啊。过了一礼拜后再看我写的文章,恨不得以头撞墙以头抢地一头撞死在豆腐上。所以一谈到我的那些伟大的写作计划,就有点抑郁。
    不过,我不会找你来写读后感什么的,因为啊,你要是回个“呵呵”
    ,那我情何以堪呐。

  5. s因素 说到:

    我昨晚看完冯文,就觉得冯老师是不是没看李老师写的书只好写自己了!你这篇我想我都看懂了!西红记还有一个名额么?给我中么?:))

    • Nana 说到:

      李银河自己说,王小波是神,她是普通人。在小说创作这件事上,我认为是的。。。

  6. s因素 说到:

    多谢

  7. 何者 说到:

    冯唐的书我也看过些,也喜欢看,文字组合挺好的,至于背景背后没多少关心,人性能超脱和合一那是天赋,逃不过那他也就是个人,唯一奇怪他也是写字的如何就那么咬定韩的代笔。。。

    • Nana 说到:

      冯唐的小说我几乎看过所有的,原来的看法,就是用力过猛。一本书如此,还惊艳,但本本都如此,就这么三招两式,招式用到老了,就没意思。好像一根弦,总是紧绷着,总是充血的状态,那早晚会断的。

      他喜欢的那些作家,没有一个靠反复表达这种亢奋而流传于世的。谁也不能。

      刘淼写的很好,舒展。

      咬定韩寒代笔,又不是他一个人。我觉得各有各的原因吧。谁知道呢。

      刚看到和菜头的文章《细细的金线》,完全表达了我的意思,说得十分透彻,但菜头十分厚道,他的天真说我不能同意。
      如果你有兴趣,可参考一下。

      http://www.hecaitou.net/?p=7256
      http://www.caobian.info/?p=7845

  8. kankan 说到:

    冯金线或许觉得李银河写得实在无从下嘴,只说。。。说说“我”吧。
    另外,李银河的小说真的是。。。说说你这篇吧,看到肿胀这个词儿就突然乐了。

    • Nana 说到:

      看看,我前天看“床上的alice”写一个微博,觉得很有意思。
      “一个作家写的东西烂很正常 尤其是中文作家 但是后来我看了《不二》的序 他说“写完《北京,北京》之后,我决定不再写基于个人经历的小说了。基本意思已经点到。对于成长这个主题,《北京三部曲》树在那里,也够后两百年的同道们攀登一阵子了。” 一下子我就蒙圈了!脑子有病赶紧治!别出来吓唬人了!!”

      呵呵。

  9. 任直行 说到:

    言过其实了吧!

  10. Grass 说到:

    你大概1年能看多少书?我有次算过,把重复看了1遍的也算上1本,1年大概也就15本。如果我1辈子能看60年的话,就是900本,1壁书柜就装完了,好神奇。

    • Nana 说到:

      小草,这还真的没有计算过。但自己可以努力争取做到的是,每天有一个小时以上的阅读时间。这样积累下来,一辈子可以看很多书了。每天晚上看书的时候,就是我觉得一天中最舒服的时候,就像是甘甜的清水,流过干涸的盐碱地。和锻炼身体一样舒服。呵呵。

      其实看多少书我也觉得不重要,因为当下市面上能见到的书,大部分都不值得花时间去读。而我觉得值得读的,又大部分都不是新书。要是能认真读了900本经典,人生也算没有虚度。

      通常我会几本书一起读,multi-thread,因为有的书太长了,而我又不愿意漏掉每一个字,这样就读得很慢。英文书就读得更慢了。不象我儿子,他一个星期可以读几十本。。

      • Grass 说到:

        你晚上是坐床上看书吗?电视剧《马普尔小姐》里常有的镜头是–马普尔小姐端1杯热饮放在床头,然后舒舒服服地开始看书。:)我常常是周末集中时间看,如果晚上坐床上看,很快就会打瞌睡。

        同意,很多书都不值得花时间看,而值得看的书至少会读2遍。培养你儿子那样的速读能力很重要,估计我的900本书里,70%可能都是可看可不看的,但是又想看,如果能够很快地过掉,能节约很多时间。:)

        • Nana 说到:

          小草,是的。:)
          我看喜欢的书是不会困的,最后的结果就是越看越精神,不得已只好睡觉,还睡不着,只好滴清凉的眼药,迫使自己无法睁开眼睛,一会儿就睡了。

  11. xiaobao 说到:

    你们这些文学青年真是的,啧啧,,,看书多浪费时间啊,睉瞌睡比较好玩嘛。。。噗嗤。。。

    神马金线银线的,作家神马的扯逼蛋。码字码字,排列组合,,,多是他妈的天下文章一大抄,稀烂看,都装逼不说人话的哇。。。

    • Nana 说到:

      小宝你这口音真重。。
      写书,画画,拍电影,作曲啥的,乃至打球,看书听歌看电视都是让自己舒服的方式,当然睡觉也是咯。

  12. 笑风 说到:

    终于知道书蛀虫的含义了

  13. magic 说到:

    看完留言,转发名额应该还有一个。给我行吗?多谢先!

  14. 民老头 说到:

    冯唐刚出来的时候,很惊艳,就像中国好声音。然后啊,就腻歪了。你不能总那么两下子吧?还那么自恋,真心想吐啊。对了,把这些自恋的家伙放一屋,最后会不会出人命啊?

    • Nana 说到:

      看冯唐,看十万字很容易觉得不错。
      读者看这样的一百万字,依然觉得眼前金线乱飞,和作者写这样的一百万字,自觉金线附体,这两件事比起来,哪个更容易。

  15. 爱虹的人 说到:

    承认没看懂这篇blog,但不妨碍我觉得你的文字依然NB如昨。

    冯唐,看过他刚出名时候的东西。当然才华横溢,但是知道自己喜欢不起来这种东西。或许是因为羡慕嫉妒恨,或许是因为,从来不觉得表达和文字的华丽有什么必然联系。玩儿字玩得好,和表达原本风马牛不相及。
    是我太理工科生了么?

    • Nana 说到:

      哎,爱虹,我还是表达有问题。难怪你看不懂。
      你肯定看过《万物生长》,那时候看觉得惊艳,是因为网络文学刚兴起,没人这样写东西。但当逐渐发现,越来越多的人可以写越来越多的好文,那些东西就不新鲜了。你记得《第一次亲密接触》吗?那时候觉得多感人啊。再说一个同时期的流星雨,写孪生姐妹的那个,叫什么的,薛飘然,觉得多牛啊。现在如果第一次看那些东西,会认为如何呢?我想不仅仅是理工科生,文科生大老师肯定也是这样认为的。:)

  16. 爱虹的人 说到:

    你看你说这些名字:
    第一次亲密接触,流星雨

    古董一样。现在的小孩儿肯定都不知道吧。^_^。

    之所以初看惊艳后来皮实了,说到底,还是内容的问题。可以一见钟情的惊艳都是表象的,要留下来的一直惊艳下去的,是那些内在的东西。这些东西,网络上找真不容易。

    你觉得为什么微博击败了博客?因为网络上谁也不care表达,大家只想表现。

    想你这么一个字儿一个字儿敲博客的人,也快变古董了吧。

  17. Zz 说到:

    十分想读西红记。。如果博主你还没发。。希望可以得到一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