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听说读写 Category

最后的晚餐

Mar 31st, 2010 Posted in 听说读写 | 32 comments »

我只在米兰停留过一天的时间,而那天很不幸,是星期二,圣玛利亚德尔格契修道院不开放,所以错过了去观赏《最后的晚餐》的机会。达芬奇用了四年的时间,在1498年,把这幅巨著,画在了圣玛利亚德尔格契修道院餐厅的墙上。

世界上博物馆里面的画作,大多数都是可以到处展览的,如鲁迅曾经说过的那样,一路地挂过去。但达芬奇的这一幅不行,他和乔万尼一起设计了圣玛利亚德尔格契修道院的大厅和回廊,并且用自己发明的颜料,以伟大的耶稣,和他们的门徒,装饰餐厅的北墙。它们永远陈列在米兰,那座有着两个足球队的城市。

最后的晚餐

最后的晚餐的故事,相信很多人都知道,犹大出卖了耶稣。不过,故事要从公元前十三世纪说起。犹太人那时候还是游牧民族,家乡200多天没下雨,干的跟云南似的,不得已迁居到了埃及。他们就像今天的华人迁居到了马来西亚,勤劳勇敢,努力赚钱,过上了殷实的小康生活。Pharaohs,法老看到犹太人过得好,本着气人有笑人无的做人准则,对犹太人怀恨在心,于是他们就开始想尽办法掠夺犹太人的财富。

对上帝来说,犹太人就是亲儿子,埃及人,欧洲人亚洲人,最多是干儿子。上帝看到犹太人,在埃及受到法老欺压,就派遣摩西去拯救犹太人,让摩西设法带犹太人回到“流着蜂蜜和牛奶”的迦南之地。这里引出另一段故事,出埃及记。

上帝之所以厉害,就在于他可以先设计好人选,再安排人生出来,比如圣母玛丽亚,比如摩西。先知是不可战胜的。

法老们为了限制犹太人扩张,就下令杀掉所有犹太人新生的男孩。摩西的母亲生下他,藏了三个月,实在是男大不中留啊,就把他放在篮子里,摆在尼罗河边打算当漂流瓶。恰好被埃及公主在河边洗澡的时候拾到,公主突然间大发善心,很喜欢这个男孩,明知道是犹太人,也带回家了。

摩西被当作“埃及王子”,在宫里养大了。但流着犹太人的血,毕竟非我族类。当他看到一个埃及人打自己的希伯来弟兄的时候,心里埋藏多年的犹太人小宇宙开始熊熊燃烧,一怒之下,摩西把那个埃及人杀了,埋在了沙子里。杀人总是要偿命,但摩西可以说不,于是选择了逃亡。他跑到了一个忘了什么地方,娶了当地酋长的女儿为妻,乐不思蜀,不思进取。上帝让他又滋润了四十年,终于,有一天和天使前来,在山坡上喊,摩西,摩西,你出来。。。摩西装听不见。但上帝要做的事哪有不成的,后来,摩西终于被上帝说动了,答应要去带领犹太人离开埃及。

上帝也十分配合摩西,给埃及人安排了九桩祸事,都没能把埃及人打趴下,最后来了一招狠的,所有埃及人的头生子女,First born child,全部都要被杀死。于是,上帝让摩西吩咐在埃及的犹太人,把你们家的羊羔杀掉,用盆子接住血,拿草蘸了羊血,涂在门楣上,这样我在城市上空飞行的时候,看到你们的记号,就会飞过你们的房子,这叫做PASSOVER,逾越。这杀埃及人长子的一天,便是第一个逾越节。

人畜长子一律被杀,上帝这招,威力不亚于原子弹丢向广岛长崎,埃及人一下子就垮了。摩西带着犹太人奔向红海的时候,上帝把海水劈开,打通一条路。犹太人一过,河水收拢,追赶的埃及人都普通普通淹死了。犹太人到了迦南之地,从此安居乐业。不过,凭着与上帝的约定,每年的同一天,犹太人都会杀了羊羔献祭,做丰盛的晚餐,过逾越节。

犹太人的每一天,是从晚上开始的,晚餐是他们每天的第一餐饭。

就这样一年一年,过了1300年,到了公元33年,逾越节的这一天,耶稣对门徒彼得说,你们去准备逾越节的晚餐吧。于是大家准备好,到了吃饭的时候,耶稣对这12个门徒说,你们当中有一个要出卖我。达芬奇画的就是这话音刚落的时刻。答案现在全世界都知道了,是可耻的犹大为了三十枚钱钱,背叛了师傅。不过耶稣也没有再往下说什么,大家就继续吃饭。吃完以后,耶稣就把犹大给打发走了。犹大摸着钱袋,嗯,硬硬的还在,心里盘算着是不是逃亡澳大利亚,从此犹大就下台一鞠躬了。

与此同时,耶稣在食堂对其他11个门徒说:“再过几个小时,我就死了。”他拿起一块无酵饼,(类似今天的饼干不过不放糖,他们似乎认为发酵代表着罪行,耶稣的身体,一定是完美无暇的,所以不能发酵)掰了两半,对门徒说,这是我的肉,你们拿去吃吧,又拿起一杯红酒,对门徒说,这是我的血,你们拿去喝了吧。

门徒们都很晕菜,不知道师傅说的是什么意思,纷纷抱拳,师傅太猛了,师傅威武。不过,师傅一向言出必行,指哪儿打哪儿,今天恐怕确实是活不成了。耶稣缕缕胡须,对大家稍做解释,“我是上帝的儿子,我来到世间,就是为了替世人赎罪。因为你们人类的祖先,吃了善恶树上的果子,所以失去了长生不老的能力,每个人都会死。今天,我用自己的死,来换取世人的生。我的血,是为了你们流的。”

这就是我以前说过的RANSOM的含义。

第二天,耶稣真的死了。再后来的每一年,基督徒为了纪念耶稣对人类的付出,而把逾越节当作一种纪念日来过。犹太人有逾越节晚餐,基督徒有怀念的仪式。这就是 Lord’s Evening Meal。大家在聚会的时候,把一杯红酒和一盘掰开的饼传来传去,用来代表耶稣的肉体(FLESH)和鲜血(BLOOD)以怀念,铭记,和赞美耶稣的奉献。没有人真的去吃这个饼,去喝这杯酒,除非知道自己要上天堂的人。这说起来又是另一个故事了。下回吧。

逾越节应该在犹太历法的每年Nisam月之后的14天,正式殉难,是在次日,15,月圆。

今年的逾越节是今天,3月30日晚上。

黄西,胡?

Mar 26th, 2010 Posted in 听说读写 | 23 comments »

王佩今天推了一个视频,Joe Wong的脱口秀

胡是Joe Wong?黄西,中国人,东北人,24岁来美国,Rice大学毕业,现在波士顿,表演脱口秀。就这么简单,但他很红,和姚明一样,是被美国人知道的为数不多的中国人之一。有人说他是中国的小沈阳,我倒不觉得像。黄西表演没有什么肢体动作,也不用男扮女装装傻犯贱说学逗唱。他就两个动作,站着说话,或者站着不说话。

黄西的段子,每个都能用140字表达,但比微博上twitter上面大多数自以为幽默的胡言乱语要有意思。中国人在美国做这个,能被主流社会接受真是太不容易了。因为,一,不能说中国人没有幽默感,但小沈阳那种逗不笑美国人,二,中国移民很多根本不会说英语,英语一般的很多,自以为好的也很多,但真正好的,象和菜头的中文那么好的,很少很少,三,文化隔阂,不了解就谈不上理解,不理解就没法产生精彩的笑话。

黄西这种脱口秀,如果给没在美国生活过的中国人看,不知道会不会发笑。我想尝试翻译,但觉得一旦翻译了就没有原来的味道,而且,等翻译了,那个笑劲儿也过去了,还要解释什么是第二修正案这些,就没有意思了。

这种调侃美国的,怎么会需要翻墙。

前几天美国记者年会(英文字幕):

Late night show,有中文字幕:

本篇博客纯粹为了测试敏感字。

信仰在空中飘扬

Mar 18th, 2010 Posted in Music, 听说读写 | 20 comments »

汪峰的这张专辑得到2009年的什么奖项,去虾米听了听,做了一个饽饽。

春天里 – 一如既往。
光明 – 歌词从食指的《相信未来》变的。
-当灰烬查封了凌霜的屋檐
-当车菊草化成深秋的露水
-我用树枝的枯藤做成行囊
当我想你的时候 – 汪峰又泪如雨下了,后来想起来,老歌。那时的泪,包吧包吧今天又流淌了一遍。
空空如也 – 。。。
母亲 – 青梅的QQ签名,妈妈走了。
信仰飘扬的青春 – 不要跩,简单点好。
再见青春 – 诗人都喜欢野菊花。再见。

发行时间 2009年06月(4日)。

看方少新闻有感

Mar 15th, 2010 Posted in 听说读写 | 23 comm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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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恨少新闻

一种艺术

Mar 12th, 2010 Posted in 听说读写 | 评论关闭

今天读到Elizabeth Bishop的诗,One Art,有感。
试着翻译如下。

一种艺术

失去的艺术不难把握
很多东西就是要溜走
而这些丢失,并不是灾祸

每天丢点什么,我接受
丢失门匙的忙乱,时间分分钟地流
失去的艺术不难把握

来练习丢得更遥远,丢得更快速
把那些地方,名字们,你曾经想要旅行的
那些个。这些不能,带来灾祸

我丢了妈妈的手表。看!我三所心爱的房子
没了最后的,和倒数第二座
丢失的艺术不难把握

我丢了两座城池,可爱的城。还有,更广阔的
我拥有过的王国,两条河流,好一片大陆
我想念他们,但这也不算灾祸

甚至失去了你(玩笑的声音,我爱的手势)
我没有说谎。这是真的
失去的艺术,不是太难把握
虽然它可能看起来(写下来!)很像一场灾祸

One art

Elizabeth Bishop

The art of losing isn’t hard to master;
so many things seem filled with the intent
to be lost that their loss is no disaster,

Lose something every day. Accept the fluster
of lost door keys, the hour badly spent.
The art of losing isn’t hard to master.

Then practice losing farther, losing faster:
places, and names, and where it was you meant
to travel. None of these will bring disaster.

I lost my mother’s watch. And look! my last, or
next-to-last, of three beloved houses went.
The art of losing isn’t hard to master.

I lost two cities, lovely ones. And, vaster,
some realms I owned, two rivers, a continent.
I miss them, but it wasn’t a disaster.

– Even losing you (the joking voice, a gesture
I love) I shan’t have lied. It’s evident
the art of losing’s not too hard to master
though it may look like (Write it!) a disaster.

Elizabeth Bishop,美国诗人,生于1911年,Worcester, MA,逝于1979年,Boston, 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