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 8th, 2010 Posted in 听说读写 | 14 comments »
在八九年五月的天安门广场上,我看到过一辆卡车,姜文,程琳站在上面,举着喇叭对大家喊话。卡车上有一个条幅,写着“本命年剧组声援XXXX”。那时候正是夏天,电影可能刚刚拍完,正是剧组将散而未散的时候。五月的大街小巷都是这种车,他们并不稀奇。八九年有太多事情充塞心胸,我无暇顾及其他,甚至不记得姜文演的人叫什么名字。李慧泉,方叉子和崔永利这三个笔名在论坛中频频出现,我什么都没想起来,也不记得什么时候去电影院看的《本命年》,更没法想到,又看了一次这个电影,而且,过了二十年。年轻时真的很少去想以后的事。
我认识的一个人,八久年组织了好多艺人参加游行,后来被迫在南池子的一个大院藏了好几年。据说程琳也是那之后就不见了,她从《本命年》里淡出人们的视线,起因是一辆红色的奔驰跑车,侯德健在祸头子正传里面这样写,他们彼此也没再见过。那年以后,好多东西都隐没了,好多人也没有了。社会起了很多变化,八十年代结束了。
没有什么事会孤立发生,这虽然叫蝴蝶效应,本质上却是布朗运动。没有什么称得上是真正的秘密,上帝总在围观,存在过的一定合理。一到年初都有很多人在忙着系红腰带绑红头绳,我想说这是迷信,可又不能十分确定。如果真有本命年这回事,那中国一定属龙,大龙和小龙。每到本命年就不太平,下一个龙年就是2012了。
李慧泉那样的人,我知道几个。八几年,北京有一次严打,哥的同学的弟弟,因为流氓罪被发配到了新疆,判了二十年。那时候要求从重从快,哥同学还是小孩呢,别说他弟弟了,拿着板砖跟人满街跑,就被抓起来了。他爸爸和方叉子的爸爸一样,气得简直不能提这个人。他善良的妈妈,眼泪都流干了。前几年听说才出来,已经老大不小了,人生还没开始。我一个同学的小舅,也不知道因为什么事,严打的时候进去了。好多年出来后,和李慧泉一样,在动物园练服装摊,没别的出路啊,没有女朋友没有家庭。有钱了就开始吸毒,然后贩毒,一次又一次进去,现在都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
李慧泉死了。他站在树荫里,耳边出现了亲人们的声音,黑红的血流出来,悄无声息。他倒在地上,夜色隐蔽了黑色的身影,寂静扩展开去,舞台上的人,淡淡地议论了一句,随后,一切声音都消失了,归于尘土。我喜欢这个结尾,简练,寓意深刻,回味无穷。
李慧泉,仿佛我们每人都会认识的一个朋友。他们看似木讷,但内心火热。他们事事倒霉,却行侠仗义。姜文和李慧泉浑然一体不着一丝痕迹。他的表演,仿佛26岁的罗伯特德尼罗出演的纽约的士司机。命运相似,经历相同,同样是社会底层,一样的内心挣扎,爱上一个姑娘,却没有能力把握。姜文和罗伯特德尼罗都是本色演出,而我,更喜欢《本命年》。
本命年的故事,年年岁岁地发生在我的身边,我穿行于电影中的大院小巷,认识罗大妈那样的邻居,见过小刘那样的警察,爱逛隆福寺的时装摊,喜欢去北海划船,电影散场了买三毛钱的烤白薯。有李慧泉这样的男孩,追过我。
我没有问他,“是你骗我还是他们骗我?”
那时的我,只简单地说了一个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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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7th, 2010 Posted in 听说读写 | 3 comments »
我不知道马丁斯科塞斯那么早就开始拍纽约了,感觉上七几年的片子,是非常老的,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他们用的都是上一世纪初的语言,穿着旧式的衣服,用黑白电影胶片的方式思考。可实际上不然,一九七六年,越战回朝,美国开始反思和检讨,冷战即将结束,世界步入新时代,连中国这个坚硬的共产主义堡垒都呈现黎明曙光。好莱坞,则早已天上人间。马丁斯科塞斯,这个纽约长大的小子,开始审视他成长过的街区。
这么多年来,纽约并没有变多少。我在马丁斯科塞斯吃电影拍成的二十年后,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惊讶地发现纽约就是这个样子,晚上的城市到处都在上演灯红酒绿的一幕幕,迷幻,朦胧。光线掩盖了肮脏,污水横流。纽约的调子,就像贯穿电影中的乐曲,迂回,婉转,黑暗。
那次我是从一个梦境中的城市——奥兰多去到纽约。奥兰多非常干净,整齐,一尘不染,蓝天上白云在飘,绿草中鲜花微笑。我以为那就是传说中的美国了,一定的,不都说美国是人间天堂吗?到了纽约,才发现天堂里也有地狱,地狱还有地下室。我住在一个朋友家里,听他们亲戚半夜的啼哭,闻着发臭的空气,看着满街劣质的中国的东西。第五大道的楼比不上中环,哈德逊河也不过就这样。我坐着朋友的林肯,跑遍了纽约,整天听他诉说对纽约的爱与恨。
如果你爱一个人,就带他去纽约,因为这里是天堂。
如果你恨一个人,就带他去纽约,因为这里是地狱。
开始,我以为美国是奥兰多那样,后来知道错了;到了纽约,又以为这才是美国,可后来发现,纽约是最不像美国的地方。
纽约有很多很多人。他们都活得很孤独。就像李维斯那样,住在简陋的公寓里,对着镜子里的人说话,吃着粗糙的食物,等着夜晚的降临,他们的一天才刚刚开始。孤独给他们带来绝望,也带来了力量。李维斯没有朋友,却对贝丝一见钟情。他爱她,却不知道如何表达,带心爱的姑娘看电影,却是在黑暗肮脏的地方看色情电影。他被拒绝以后,也是因为孤独,要做一番大事,去刺杀总统候选人。
对李维斯这种人来说,要如何以所谓正确的方式来生活,来表达自己呢?纽约并没有教给他这些知识。他去问见多识广的巫师,巫师不知道。李维斯只有凭着想象,去实践。这后半部,就只剩下导演的黑色幽默了。生活本身比电影总是要精彩的多。一幕一幕活报剧天天在纽约的街区上演着。
一九八0年十二月九日晚上,一个名叫马克大卫查普曼的二十五岁年轻人,在纽约的一所公寓前,等候他的偶像给他签名。拿到签名本以后,马克大卫查普曼平静地叫了一声“列侬先生”,然后掏出手枪,对着他连开五枪。列侬在被送往医院的路上,不治而亡。而查普曼,则在等候警察到来的时候,坐在路边,打开塞林格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了起来。
而电影中的拉维斯,追求贝丝未果,他买了枪,练好了射击,给雏妓安排好逃生,打算去刺杀总统参选人。虽然最后失败,但他终于开枪杀死了控制雏妓的黑社会。十三岁雏妓的得以逃出。他的一个刺杀行动失败了。另一个则大获全胜,他得到了英雄的称号和心爱姑娘的回眸。
后来成为女同性恋者的朱迪福斯特第一次演出雏妓艾瑞丝,就得到了当年奥斯卡的最佳女配角的提名。而在一九八一年的三月三十日,一个因迷恋朱迪福斯特而决心做出一番事业的精神病患欣克利,朝里根总统连开三枪。里根倒在血泊中。欣克利刺杀行动之前,曾经把这个电影看了十四遍。
对。这就是那部著名的电影。罗伯特德尼罗,朱迪福斯特,马丁斯科塞斯,《出租汽车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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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4th, 2010 Posted in Music, 听说读写 | 6 comments »
Feb 25th, 2010 Posted in Music, 听说读写 | 34 comments »
Feb 19th, 2010 Posted in 听说读写 | 6 comments »
《艋舺》刚出来,我也赶了回时髦。在线看太卡,在电驴下了清晰版的,一口气看完,头疼不已,昏睡了几个时辰,还是不行,心里一直在想这电影到底有什么魔力。后来想起来了,看电影的时候不知不觉掉了不少眼泪,我是眼睛一失水就头疼的。
看大家归类《艋舺》为青春黑帮片,倒是觉得这个提法新奇,它被贴上了很多标签,一会儿像台湾版《阳光灿烂的日子》一会儿像中国版《教父》一会儿又是《美国往事》。方恨少以为水平中上而已,可我认为不能太过苛责商业片,前面的三部电影,都是电影史上极其辉煌的作品。既然《三枪》都有人说好,那《艋舺》更加当仁不让。《艋舺》与《三枪》的水准差距,是台湾娱乐节目与大陆娱乐节目的差距,是台湾电视主持人和大陆电视主持人的差距,是小S与董卿的差距。二十一年前的春天,有人在某三角地挂了三张照片,一边李X,一边周恩来,中间隔着万里。
台湾有句谚语叫一府二鹿三艋舺,说的是清朝台湾的荣景,从南到北上去的,和今天正相反。府是台南府,彼时最是繁华,鹿是鹿港镇,三艋舺才是台北萬華。这两个字写成简体,怎么看都是另外一个地方。艋舺是小船的意思,闽南语发音很像日语的萬華,就被日本人给改了。
萬華主要是集市,卖蔬菜鱼肉,有小吃大吃,也卖很多纽扣,布料,衣服,还有红包场牛肉场,妓院更是不在话下。一间一间门脸挨得很近,很多地方就像电影上一样窄。捷运是龙山寺站,小南门站经过,还有著名的西门町。西门町是年轻人去的地方,因为东西卖的都新潮,也便宜。比起来,信义区仁爱路忠孝东路那边太贵,年轻人消费起来吃力。估计中年怪蜀黍也不少,我常在摩托车上面看到小卡片,上写“援交”“学生妹”,电话号码多少多少。
艋舺鱼龙混杂,才滋生了很多帮派,Geta大仔和Masa大仔搞的,都是本省帮派。灰狼是外省的,打扮的自然要儒雅一些,打火机都用都彭的,家具都是欧式的。不像那些本省人,把个总堂都搞得像土地庙。
混帮派的过去都是用武士刀和开山刀的,小的就只有扁钻,也许类似大陆的管叉和三棱刮刀,属于自制凶器。手枪杀伤力太大,他们不用。老一辈的帮派人也是有分寸的,过界的事情不做。当然,边界也是他们自己定的。所以和尚才被打个半死,这个我倒觉得与Geta大仔不放过他爹没有关系,牵出那一段只是为了下文。
很欣赏一句话,你混的不是黑道,是义气。他们在最后的夾缠中,啰嗦是啰嗦,但那种心理的描摹是精准的。几个孩子,还那么年轻,意志总不如老头子们坚硬和凶狠,即使深藏不露如和尚一般,也理应如此。在他们相好的时光里,更是友情与分享,占了主流,所以在最后下手的时候反反复复,也是恰如其分的。
和尚到底是不是喜欢志龙,我觉得可以交待得更清楚一些,没必要这样遮遮掩掩的。志龙肯定是不明白的,他只知道和尚对查某人没兴趣而已。
蚊子被安排成灰狼的儿子,一点也不意外。为了造戏剧冲突吧,也说得过去。《无间道》确实更利索干脆,不近人情。这就是台湾人与香港人的区别了。
钮承泽年轻的时候,演过一个电影,《风柜来的人》,侯孝贤导演的。我非常喜欢,样样都好,都是国光帮出演。那个电影闷得多,估计也小众得多。侯孝贤在里面演个姐夫,粗鄙不堪。钮承泽老了,也搞了这么一出,只不过自己出来扮大哥了,装酷。
小凝的角色很多余。
摄影在很多地方都有模仿KILL BILL和北野武的痕迹。
曾经有人告诉我说,美国因为堕胎逐步合法化,私生子数量在二十年前开始减少,由此带来一个没有想到的后果,就是社会治安大幅提升。看这些帮派的孩子们,多少都是单亲家庭出来的。
最后一个镜头,蚊子对墙这边的最后一瞥,然后跳了下去。从此,他的人生,他的青春就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时代。他那凝望的一瞥,把自己与过去做了深情的告别。一个饱受欺凌的孩子,从此成了黑帮,再没有人敢于欺负他了。而他自己,在帮派中得到友谊,得到支持,得到他以前想要而没有的东西。虽然,这个帮派中有那么多他不明白的打打杀杀,不过,他那无处安放的青春,也算是有了归宿。这电影讲的是一九八七年的事,我真想知道,那些还活着的孩子,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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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恨少
身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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