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陌生人

Feb 3rd, 2010 Posted in 生活记录 | 20 comments »

在美国开车,总能遇到这样那样的人。以前的事情都不算,就说今天的。

早上把车送DEALER那里保养,本想骗一辆mini cooper来开的,结果人家今天没有mini,我只好开着分配的车失望地走了。傍晚回家,在高速公路上,一辆minivan,从我后面开到右边,一个女司机指着我的车右前轮。我吓一跳,以为爆胎了,快速地靠边上了路肩。那女司机和我一起靠边,停在了后面。我下车,她也过来了,告诉我说引擎盖没有盖好,我还奇怪为什么指示灯没有亮,到车前一看,果然一条大缝,两厘米宽。

她指示我把引擎盖打开,然后又使劲盖上。那条大缝居然还在。那位女士说,这样太危险了,你最好去车行看一看。我就解释说这是DEALER的车,不过,还车的时候一定告诉他们,然后感谢了她一番。那位女士说,一定要注意安全,祝你好运。然后我们就各自道别上车。

这个好心人,放下自己的事情,在路边陪我看车,让我觉得有点过意不去。自己心里又感激,又有点害羞,觉得人生这样相遇,就此别过,这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了,又有点小伤感的浮想联翩,总之,种种说不清的情绪支配,让我开车重新从路肩上到高速,一下子就加速到八十迈,逃跑一样把刚才路遇的车甩到很后面。这下心里才觉得安定了一些,希望这种永别还是快点过去。

其实,人每天都在遇见陌生人,每天都在与陌生人永别。可我还是常常忍不住对擦肩而过的人,在心底说再见。声音很小,没有人听到。

晚上,RS也回来得晚了点,问才知道,他出门看到有人留了字条在车上,告诉他前面轮子的气不足,不要开远路,不要开太快,尽快打气。于是伊就去打气了。那张陌生人写的纸条,写在一张打印的什么文章背面,歪歪扭扭的,也没有留名字。我想,大家永远不会知道,谁写了这张纸条。

除了写纸条的那个,陌生人。

我所不知道的南斯拉夫

Feb 1st, 2010 Posted in 听说读写 | 23 comments »

关于南斯拉夫的一切,想要记得,只能凭借一条,记性好。比如,罗布莱斯库,普里莫拉茨,谁知道它们代表什么意思。比如萨格勒布,库斯图里卡。那门外语十分玄妙,仿佛外星人使用的语言。就像一次我路过冰岛时,到处看到那种很长的单词,里面看起来没有一个元音字母,无法断句,没有切分标记。南斯拉夫的那些字也是这样,要把看起来毫无关系的一些字母连起来,并且,即使读出来还不能理解它的意思,那只有靠记忆力惊人了。我的记性实在是很不好,总是分不清南斯拉夫和罗马尼亚。也许这两个国家里面有一个的首都是地拉那,参加中学生知识竞赛时,我回答过这个问题,但忘记了答案。这几天一直在想,我到底看过什么南斯拉夫的电影?《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到底说的是什么故事?它说的是不是南斯拉夫?。如果不是,那么《地下》,就是我看的第一部南斯拉夫电影。

这个电影时长两小时四十五分。前面的一小时,我大概小睡了十五次,大睡了五次,而且每次大睡都结结实实到天亮才醒来。这下总算理解了为什么那么多人看不完《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太惨了,我望着下面的进度条,才勉强完成了三分之一,心里的嘀咕如夏天午后的蝉鸣。后面俩小时可要怎么过呀,作业可要怎么交呀,会长再威胁我他快饿死了让不让他去死呢,这叫一个发愁。第一天睡着前最后的影像,是浴室里女人的那朵花,摇啊摇啊摇,天哪,电影才开始了没有五分钟我就睡着了。第二天,第三天,终于在星期六晚上,我看到一小时零七分钟的时候,猛地醒来。只有上帝和马高先生知道,那一刻发生了什么。

我终于在那个时候明白,这一切都是一个阴谋。电影迅速显得深刻起来。

南斯拉夫人真是个奇怪的人种,我在开始的一小时中的半梦半醒中总是在想这个问题。他们的快乐是真的那么茂盛,还是这帮人本来就是没心没肺?也许这一切只是导演的安排,我糊涂了。无拘无束和天真烂漫从四面八方向屏幕涌来。不过,我没有被导演说服,一切进行的毫无道理,只是单纯的荒诞和笑不出来的搞,我上网已久,对这些东西有抵触的本能。但我清醒以后,逐渐看到一些黑色幽默的血统长大成人。

从舞台上的娜塔莉被劫持,到骑着自行车发电照明,马高同志站在风中的诗朗诵,演员法兰斯之死,每个桥段都非常巧妙。小黑的儿子约凡的婚礼,是一场极其精彩的戏。每一个人都有出色的表演,从主要演员,小黑,马高,娜塔莉三个人微妙的你来我往,到单纯的约凡与他辛酸的仙女一般的新娘,连猴子索尼都十分配合。导演把这一段的逻辑安排的十分妥帖,丝丝入扣,洋葱被层层剥开。一段一节好似一颗一颗的明珠。

终于,一个巨大的秘密到了被张扬于世的时刻。其实,原本这一切本身并不复杂,假如一个秘密能够被保守二十年,一定是某些环节出了问题。当真相随着暗夜的结束而逐步水落石出,各人表现出来的应对的态度也应该各不相同。这是我认为电影没有完全交代清楚,逻辑无法完全自洽的一点。

动物园管理员,他叫什么来着,从南斯拉夫到了柏林,在三十年的时间里,他都在做什么?整天喃喃自语了三十年,是说不过去的。钳工小黑,这三十年中一直坚持游击战争?这也无法解释。马高和娜塔莉三十年被通缉而从未被捕,逍遥法外,并且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仍旧可以从事军火的买卖,这没有可能。约凡在这三十年中从未找到过父亲,那么这个从未见过太阳的人,在太阳下如何活过三十年。噢,约凡和他的新娘一起死了,我忘了。可他们难道不是目睹着塞尔维亚和克罗地亚人反目成仇的吗?两个民族的交战,最终导致了南斯拉夫作为一个共和国的消失,“曾经有一个国家,它叫南斯拉夫。。。”究竟是为什么?电影里从未交代。我一个局外不关心政治不研究党史的工科生,有无数疑问没有答案。

也许不懂得该国历史的人没有看的资格,没有欣赏的权利。但这些事情交代起来并不困难,导演只是不愿意这样做。

也许,这样的电影就不是给工科生看的。不过,我仍然觉得这个电影不错,用我们国家流行的话来说,叫做填补了一项空白。南斯拉夫不再是我记忆中的真空地带了。而这个电影的拍法,也让我觉得新鲜。虽然贱为工科生,但终生怀抱的浪漫幻想,让我对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念念不忘。

那样一块绿草地,那样的一群在歌唱的人,他们没有隔阂,也没有惆怅,这也许就是天堂的模样。而天堂,只被孤独的海洋环绕着,只存在于不知名的远方。

PS:回头一看,胡掰也掰了这么多,不禁对自己佩服起来。
睡了那么多次,有的写就不错了,是吧。

链接俩:
方恨少
RedSox

那个守望者走了

Jan 29th, 2010 Posted in 听说读写 | 11 comments »

小时候看过一个小说的标题,叫做《世界上最疼我的那个人去了》,今天看到王晓峰的文章标题,叫做《那个守望者走了》。

国内的新闻,是内容一模一样的通稿,《麦田里的守望者》作者塞林格去世。翻翻英语新闻,波士顿环球做了很大一版。大概是因为塞林格在New Hampshire去世,行政区划隶属新英格兰,所以被算作了当地新闻。

J.D. Salinger, portrayed teen angst in ‘The Catcher in the Rye,’ dies at 91
波士顿环球报
J.D. Salinger: An enigma to the very end
今日美国
JD Salinger, cool when culture heroes were in
华盛顿邮报
JD Salinger: America’s great literary hermit
英国卫报
JD Salinger, The Voice Of Adolescent Angst, Dies
NPR News
J. D. Salinger, Literary Recluse, Dies at 91
纽约时报
Literary giant J.D. Salinger dead at 91
波士顿先锋报

文学巨匠,叛逆的青春期,谜,隐士,这些词,被形形色色的人分配给了91岁的塞林格。就在昨天,他和所有的大师与凡人都将遭遇的一样,即将上天堂或下地狱。我在世界的这一头,重温着他尚在满月的夜空逡巡的灵魂,祝他好运。祝那个曾经的叛逆少年,好运。

我的青春期来得很晚。真正叛逆的时代降临,是在上大学以后。同学有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翻了翻,拿起来就没有再放下过,一口气读完,又在多年过后,一读再读。今天晚上,又从头到尾翻了一遍,刷刷地,头脑如沐甘霖。如果选我最喜欢的小说Top3,那《麦田里的守望者》必居其一。我到现在都想不出来,为什么我会喜欢这本书,也不知道世界上其他人喜欢这本书都是为什么。

在我年轻时代隐秘的记事本里,写有这样一句:“不成熟的人盼望能为一个原则高贵的死去,而成熟的人,则因为一个原则谦卑地活着。”后面还跟着公公整整的英文对照, ‘The mark of the immature man is that he wants to die nobly for a cause, while the mark of the mature man is that he wants to live humbly for one. 而我的生活,则默默遵从着它的轨迹,直到现在,还在高贵和谦卑中浮起沉下。青春时代的迷梦,那些理想,幻想,梦想,想入非非,则该破碎的,全部破碎。霍尔顿的终极理想,那著名的篇章,却如花岗岩一般坚硬地留在世界上。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

“Anyway, I keep picturing all these little kids playing some game in this big field of rye and all. Thousands of little kids, and nobody’s around–nobody big, I mean–except me. And I’m standing on the edge of some crazy cliff. What I have to do, I have to catch everybody if they start to go over the cliff–I mean if they’re running and they don’t look where they’re going I have to come out from somewhere and catch them. That’s all I’d do all day. I’d just be the catcher in the rye and all.”

有人看见迷惘,有人看见恐惧,不安,叛逆,赤子之心。我一边想说是,一边想好像不是那样。我曾经和霍尔顿一样的愤世嫉俗,但岁月希望我变得谦卑。从最开始到结束,也许我只想要简单的东西,而这世界给予我的一切,过于复杂。于是,我一遍又一遍的翻它,复习霍尔顿唠唠叨叨的每句话,每一件荒唐事,那些有关的无关的人与股市。也有很多人像我一样,把这本书时而拿起,时而放下。在一年一岁的衰老过程中,这本书卖了六千万册。

任何人的一生,在漫漫宇宙中,都是短暂的过渡。有人被瞬间带走,有人用瞬间写下永恒。如果一个人旅行,住不同的城市,搭不同的车,手边枕边要有一本书,过去,我会选《麦田里的守望者》,它跟着我走过很多地方。现在,我选什么呢?一个装有《麦田里的守望者》的。。。。。iPhone 吧。

塞林格再见。
霍尔顿,再见。

IPAD的一些看法

Jan 28th, 2010 Posted in 网人网事 | 17 comments »

今天的发布会,放的音乐居然是Bob Dylan。难道喜欢Dylan的,也是苹果这一挂的?

一只靴子终于掉下来,没有悬念了。

整体而言,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新东西。和想象中的差不多,介于iphone和macbook之间,更接近于一个大的ipod touch.

先说好的。

IPAD价格。499,599,699美元。这是唯一可以称得上惊喜的部分,就是便宜,只是我想象中的一半价钱,虽然,我想象中意料之外的惊喜部分已经priced in。但它确实便宜,更多的人能够负担得起,可以大大降低进入的门槛。苹果用户都是被娇惯坏的。他们要比微软的用户更专注于以电脑为享乐与使用的工具,无忧无虑,一旦养成,终身不离不弃。常言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而微软培养的视窗用户,则是农民工起家,更粗糙更耐磨,更巨细靡遗,他们需要了解很多更属于技术的东西。

比起一年前Steve Jobs信誓旦旦的发言:”There are some customers which we chose not to serve,” he added. “We don’t know how to make a $500 computer that’s not a piece of junk, and our DNA will not let us ship that. But we can continue to deliver greater and greater value to those customers that we choose to serve. And there’s a lot of them.” 如果一定要对这句话给一个注解,我们可以说,它叫ipad,它不是一个电脑,只是一个掌上设备。也确实如此。

电池。我实在对iphone的电池续航能力受够了,我不想手机经常处于没电的状态下,我不想每天晚上充电,我想在需要的时候,手机总是有点的,iphone很难做到。但是ipad提供10小时的视频使用,或长达30天的待机。非常impressive. 但这一定要打折扣的,iphone号称wifi可以用六七个小时,但我觉得一般连续中度使用,四个小时可能是极限了。

改变。是的,ipad很像iphone,它没有革命性的突破,但就像卖牙膏的都知道,过一段时间就必须换换包装贴上个NEW字一样,苹果也需要新的东西来刺激新一轮的消费。不管怎么说,尺寸变大了。这个改变,让看电子书变得更舒适,让看视频更加流畅,屏幕更清晰,分辨率更高,ibook上架,等等。足够多的理由让大家再刷上几百元。

除此之外,都是疑问了。

我想要摄像头,可是它没有。我想要usb接口,它不支持。这两点苹果肯定自有解释,就是说,ipad只是个big touch.  不肩负电脑的重责大任,它只能让你以iphone的方式在itune下面更新,让你与itune里面的内容同步,仅此而已。这点上,说上网本死翘翘还为时过早。虽然我有vnc,longmein那些app可以选择,但毕竟,它没有办法提供一个电脑的环境。而我,想对它要求高一点。

我想要我的电脑更方便使用,更轻,那,ipad不是一个选项。噢,ipad,我不喜欢这个名字。

16G,哪怕64G,都不够大,我想装更多的视频,更多的资料,照片,更多的书。没有办法。

键盘。我在键盘上打字,必须要听到键盘噼噼啪啪的声音,心里才有准。可这个屏幕的键盘,看着不踏实,看来只能当作用拇指发短信。

别的,想起来再说。

还两个月就能买到了,心里还是有点高兴,虽然盘算中还不知道做什么用,但我至少可以把它作为一本电子书的阅读器,比起来AMAZON的KINDLE,苹果IPAD无敌。

争夺

Jan 27th, 2010 Posted in 网人网事 | 2 comments »

博客大巴被封几天又恢复的时候,我在新浪所有的博客订阅后面,看到了这样的一句落井下石垃圾至极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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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横戈看了一定很愤怒。不过,这也许是对博客大巴推出的“一键搬家各网站博客到博客大巴”的报复。网站之间的争夺越来越赤裸裸。

我的大部分阅读内容,都来自于RSS订阅。今天看到下面文章的时候,十分惊讶。用欣燃的话说,GOOGLE这是要疯啊。它本来是用蜘蛛去搜索网页的更新,这个频率不知道多久一次,每次查到的更新,十分类似一种对RSS feed的更新,再通过Google Reader来通知所有的订阅,我猜是这样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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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 写道 “Google刚刚宣布了Google Reader的一 项重要功能更新,使用该功能,你可以跟踪任何页面的变化(要有访问权限),即使那个站点不提供RSS Feed,你也可以”订阅”它。Google会创建它自己的RSS Feed,然后把更新推送给订阅用户。Google Reader将显示在页面变化的摘要。3秒就尝试了一下,订阅了http://www.google.cn/这个页面。Google会为页面变化创建非常 简单的Feed,但是Google计划多久去Ping一次你订阅的站点(页面)还不得而知。其实以上就让3秒觉得不可思议了,因为就我所接触的东 西来说,这东西又有点打破概念,无所不能的意思。但其实更不可思议的是:你不使用Google Reader(使用鲜果等阅读器)也可以订阅任何页面的变化,操作在这 里(注: 目前Google Reader中文版好像还不能使用此功能,英文版测试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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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马订阅了兵器一用。出现这个窗口。

reader

说是兵器不提供feed供订阅。这个不知道怎么判断的,不对。泡网的任何一个论坛都提供feed供订阅,因为泡网没有流量的压力,也不在乎点击率,爱谁谁。

换个思维想想,如果实现,那太多的页面我都不需要访问了。GOOGLE太坏了,比新浪还坏,用更粗暴的方式,夺走了更多页面的访问。不过,这给阅读提供了更大的方便。

RSS订阅,让用户沉默的接受页面,而直接访问,则刺激参与。当更多的人变成了沉默的大多数以后,谁又来生成这些页面的内容来供人阅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