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今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央视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药家鑫今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4月22日,西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陕西省高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看到小宝发来这段话,很难过。药家鑫最终还是死了。

法律?还是算了吧。中国是个法制国家吗?
我旗帜鲜明的反对死刑。而且,我认可激情杀人的道理,他罪不当死。

杀死他的,是他父亲的军代表身份,是他家的那辆破车。
是汹涌的,愤怒的,所谓民意,杀死了他。

This entry was posted on 星期二, 06月 7th, 2011 at 12:41 pm and is filed under 生活记录. You can follow any responses to this entry through the RSS 2.0 feed. Both comments and pings are currently closed.

124 Responses to “药家鑫今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1. Red Sox 说到:

    同意纳纳说的全部。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这次的问题是,本来不该死,或者有不判死刑的理由的情况下,药家鑫被民意提前宣判了死刑。这至少是和其它案件相比量刑的不一致。

    现行法律的问题,就算不废除死刑,就算维持所有现行的死刑法律,死刑的执行也应该慎重。判了死刑以后至少应该关5到10年以后再执行,这样给误杀好人留下纠错的空间。生命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珍惜生命是最基本的价值观。象药家鑫这样判决以后立即执行(当然所有中国的死刑执行都是如此),太草率。

    • 靠边 说到:

      跟你不在一个维度啊!!!

    • one 说到:

      民意提前判处,这个词有意思。
      实际上,每个人看到案情后,都会有一个答案,除非他不关心或不知道。案案如此,人人如此。人们等待的是公示的判决是否与心中的判决相符,如果不符,那就有不平了。
      你认为这就是“民意提前判决”?我看本就没什么“提前”之说。
      .
      等10年太短了吧,最好等1万年。但是,你认为中国目前情况下,闹哄哄的媒体,闹哄哄的人,人人浮躁,个个愤懑,恨不得自己上街杀人,这样的民众,能等10年吗。所以最后的结果只能是1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2. 11 说到:

    我觉得死刑还是应该慎用,法律本是用来威慑的,威慑不了才用来处置。慎用死刑不仅仅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法律的尊重。

  3. 哥舒夜带刀 说到:

    同意RS的意见。方便面发型表述不清引起诸多误解。

    不过我也赞成在中国保留死刑,因为大家都习惯了,有些事不弄个死刑,也对不起真正的无产阶级。

    既然习惯了各种食品添加剂,那就得接受死刑,配套的。

  4. 哥舒夜带刀 说到:

    另,药家鑫这点事儿,小王爷王子健说的最清楚,好事者找来那个相声视频看看。

    • 会长胖 说到:

      王子健说的的确是这件事的关键。最主要的,还是法律的不合理,保险的不健全,造成的这起惨案。

  5. xiaobao 说到:

    哥舒夜带刀 说到:
    06月 9, 2011 @ 2:05 am
    同意RS的意见。方便面发型表述不清引起诸多误解。

    不过我也赞成在中国保留死刑,因为大家都习惯了,有些事不弄个死刑,也对不起真正的无产阶级。

    既然习惯了各种食品添加剂,那就得接受死刑,配套的。

    ———————————————-

    我赞成。

  6. kwanw 说到:

    首先死刑与法制无关!要加薪故意杀人,按刑法罪该死刑,不能因为非法制而走向反面、极端。

  7. victor 说到:

    杀人偿命。药不死,今后车祸无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