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听说读写 Category

诗社

Dec 3rd, 2009 Posted in 听说读写 | 11 comments »

现在社会很少听到人谈论诗的事情,可偏偏周围好像还有很多诗人。如果他们都不再写诗不再谈论诗,那我们今后读什么呢。

昨天后半夜在Gtalk上找到王佩,关于今后读什么诗的问题,我与他可谓是一拍即合。读自己写的,读自己翻译的,读别人写的,读别人翻译的。读诗,大声地朗读,背诵,Recitation,对,就这样做。王佩坚持认为,真正能够流传于世的东西只有两样,诗与歌。当然,关于这件事,王小山一直没有明白。

于是一个名为“123诗社”的组织迅速地成立了。因为,我们确定这件事的时间是2009年12月3日;因为我们也要以此,向与诗密不可分的音乐致敬;向DoReMi致敬,向数字,也向简朴致敬。我们坚信诗和歌是不可分的,王佩也在计划一个伟大的实施,所有的欧仁鲍狄埃,所有的欧仁鲍狄埃都去吧,他要用比利布拉格重新编织你们。

123诗社现场

王佩已经录制好自己的作品-《归》,配上了YOYO MA的老柴。在一个寂静的深夜,听他的朗诵,我激动的不行。声音和文字,在这里是脱节的。我看不到文字,看不到字幕,就更专注于他的声音和他的语气,更注重体会他的内心感觉,所以也更容易被他的表达所感染。也许我们该重新拾起朗诵这种形式,试一试,体验一下,和平常的显示器阅读,书本阅读的不同。

很久都没有提过诗歌这件事,在这个社会环境下,说喜欢诗,喜欢朗诵诗,好像是一件傻乎乎的事,不,两件傻乎乎的事。但当我发现周围还是有那么多人喜欢诗的时候,实在难以掩饰心中的狂喜。他,他们,你,可以怀疑我的水准,但不可怀疑我的诚意。

还好,有那么多同好,我们会互相鼓励。

朗诵

Dec 2nd, 2009 Posted in 听说读写 | 8 comments »

诗,不是用来看的,是用来读的,朗诵,大声地念出来,必须的。

曼德尔施塔姆这一首,王佩同学在朗诵,请听:

沉重和轻柔——一对姐妹:同一副面孔。
蜜蜂和黄蜂吮吸沉甸甸的玫瑰。
男人死了,热气离开沙砾,昨天的太阳
压在黑色的担架上。
哦,沉甸甸的蜂巢,轻柔的蛛网——举起
一块石头也比说出你的名字容易!
我只剩下一件心事,它是何等重要:
时光,让我摆脱你的重负。
我啜饮黑水般的搅浑的空气。
时光已被耕耘;玫瑰曾是泥土。迂缓的
漩涡中沉甸甸的轻柔的玫瑰,
沉甸甸的玫瑰,轻柔的玫瑰,编成了一对花环。

我曾经那么爱念诗,读过很多,从头开始读,大声地读,一个人读,几个人读。

那种快乐充实和温暖,是无法形容的。真羡慕他们。

家庭诗歌朗诵会

【看电影】无良杂种

Dec 1st, 2009 Posted in 听说读写 | 6 comments »

差一点错过了这个电影。

前几天看到虫虫在新浪微薄上力推一本什么书,她说,作为读过的人,我很理解你们想读的心情。作为一个不仅看过《无良杂种》,而且是看过阿拉伯学者服务器上面2.9G版本的人,我很理解你们没看过的,和看到480P字幕混乱的低级版本的心情。

一,暴力

以前一听说血腥暴力的电影就头疼得很,总觉得打打杀杀的动作片没有意思。不过,现在的人发明了新词,昆汀·塔伦蒂诺式暴力和其他的暴力有所不同,后面加缀了两个字,美学。对,就是暴力美学。听起来好多了。暴力和美彼此是矛盾的,放在一起,怎么理解呢。简单说,就是刷一刀下去,鲜血花朵般绽放,白鸽慢慢地飞翔。。。吴宇森有很多这样片子,昆汀·塔伦蒂诺的电影极端暴力的只有《杀死比尔》,北野武的就更多,有些已经不是美学,纯暴力加变态,比如《大逃杀》。所以《无良杂种》一出,说到割头皮,我自然把它归类到暴力中去。

其实这个电影的暴力镜头,只要旁边没有小朋友,对看过哪怕一张斐济骚乱照片的成年人来说非常可以忍受。电影是假的,斐济男性老中青年们提的人头可是真实的,血淋淋的。电影中其他的镜头无非就是拿着机枪手枪突突一阵,地上倒三个,靠墙倒两个,还一个满脸是血飞奔。大江大海一九八几都经历过的现代人,需要更坚硬的暴力来刺激神经。这电影不太暴力。

二,故事

由五段组成,前四段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非常精彩,特别是第四段。第五段的结尾,我觉得不好。昆汀·塔伦蒂诺终于有诚意讲故事,不管到最后如何不真实,但至少他有能力把故事讲得引人入胜,这就够了。就象追女孩,要么智商147,要么身高174,两样都占全了,脸上长了十个八个麻子还是不碍事的。

第一段,美得似幻似真的法国乡村,淳朴的养牛人遇到一个唠叨的纳粹军官。一直都没有体现出应有的紧张,直到最后一刻,犹太人藏身被供出。情绪被酝酿到一定阶段,也就到了爆破的时候。第四段类似,也最精彩。来回的试探,怀疑,气氛绷紧又松弛,又绷紧又松弛,到最后淡淡开花,该死的都死了。一些安排的小细节,皮鞋,餐巾纸,德国三和英国三,十分巧妙,它们成就了这个电影首先是一个好故事,又对推进情节发展起了关键作用。

三,演员

布拉德皮特当然不用说,他的台词都很酷,口音也够搞笑。汉斯演的最好,二战的电影中从没有出现过这样的纳粹军官,当然,这很大程度上也是导演的意图。但这么多侧面的一个人,冷酷无情,老谋深算,面面都被他演得好看又精准。看来得奖是实至名归。他那段意大利语好笑极了,和布拉德皮特大帅哥及手下的对手戏,是全片最精彩的一幕。

两位女演员面对危险时面部不动声色下面的惊涛骇浪,到现在还清晰的印在我的脑海中。演苏珊娜的演员,长得真漂亮。

德国人似乎都长得很类似,看那个king kong的军官,和战斗英雄孙继海,那小子叫什么来着,德国人似乎就长这个样。

四,音乐

每一段都很精彩。每一段我都用手机上的Shazem找到了相应的名字和专辑。

一定要找时间再看看,特别是第四段,特别是第一段的第一分钟。

没人

Nov 29th, 2009 Posted in 听说读写 | 9 comments »

今天看到《失败之书》13.1%的地方,见到帕斯的《街》,居然是北岛翻译的。分别看过北岛的中译,也看过英译,因为在不同的时间看过,故从未把他们联系到一起。想来北岛是根据艾略特的英译本翻译成中文的,我忘掉北岛,又翻译了一遍,看来看去,总是不如北岛的简明有力。诗人就是诗人,可以用很简单的字,却很有张力地再现原作,符合三十年前的诗歌语境。八十年代的北岛,用的就是这些句式,这些字词,表达的更加坚定,有如坐在树林中,蝴蝶遮暗了天空,翅膀发出轰鸣。诗人很喜欢把细微的声音用巨响来形容,轰鸣这个词,那么蓝也常用来比喻心跳之类的事情。这些以后再说。

“The Street”
By Octavio Paz

英文翻译:Eliot Weinberger
Here is a long and silent street.
I walk in blackness and I stumble and fall
and rise, and I walk blind, my feet
trampling the silent stones and the dry leaves.
Someone behind me also tramples, stones, leaves:
if I slow down, he slows;
if I run, he runs. I turn: nobody.

Everything dark and doorless.
I turning and turning among these corners
which lead forever to the street
where nobody waits for, nobody follows me,
where I pursue a man who stumbles
and rises and says when he sees me: nobody.

--------------

漫长而寂静的街
我穿越黑暗,步履蹒跚
跌倒,爬起,盲行
双足踏破沉默的石与干叶
有人随我同去
我慢,他缓
我疾,他不徐。我转身:没人

万物堕于黑暗与无门
在转角处屡屡盘旋
总将我引入那街
无人期盼,无人跟随
而我追逐的那人,步履蹒跚
跌倒,爬起,看到我却说:没人

以上Nana译本

----------------
又长又静的街。
我在黑暗中走着,跌倒
又爬起来,向前摸索,脚
踩着沉默的石头与枯叶:
我身后有人紧跟。
我慢,他也慢;
我跑,他也跑。我转身:没人

所有的黑暗无门。
重重拐角出没
总是把我引向这条街
没人等我,没人跟我,
我追赶一个人,他跌倒
又爬起来,看见我说:没人。

以上北岛译本

--------------

Octavio Paz
La calle

Es una calle larga y silenciosa.
Ando en tinieblas y tropiezo y caigo
y me levanto y piso con pies ciegos
las piedras mudas y las hojas secas
y alguien detrás de mí también las pisa:
si me detengo, se detiene;
si corro, corre. Vuelvo el rostro: nadie.
Todo está oscuro y sin salida,
y doy vueltas y vueltas en esquinas
que dan siempre a la calle
donde nadie me espera ni me sigue,
donde yo sigo a un hombre que tropieza
y se levanta y dice al verme: nadie.

以上西班牙语原文

--------------

Spanish to English translation
Octavio Paz

The street

It’s a long silent street.
Ando in darkness and stumble and fall
and get up and feet flat with blind
silent stones and dry leaves
and someone behind me also the steps:
If I stop, it stops;
If I run, run. Back on his face: no one.
All is dark and ends,
and I go round and round corners
always giving the street
where nobody expected me or follow me
where I follow a man who stumbles
and stands up and says to me: nobody.

以上google翻译自西班牙语。呵呵。

-------------

【看电影】这个男人来自地球

Nov 23rd, 2009 Posted in 听说读写 | 3 comments »

以我有限的圣经知识来看,人类在被上帝创造之初,是同时获得永不衰老凋零的容颜,永无病痛缠绕的身体和永无休止的生命的。没有想到《这个男人来自地球》,就是在描述生命的过程和对它的合理性给出另外的阐述。

一个叫约翰的男人自称来自一万四千年以前,现在看起来却只有三十五岁,但不明真相的人居然还在为他和十年前的样貌看起来一样而惊讶。很多事情都是不合情理的,但却没有像这般不合情理。许多事情都是可能的,但长生不老这事看起来绝无可能。编辑可能并没有想说服谁,虽然他也给了一切以努力的解释。

上个星期在圣经上看到关于耶稣 is The Ransom的一段,凑巧想到了亚当的问题,还把想法写了出来。晚上吃饭的时候和在和RS讨论到底谁更是Ransom的想法,解释了半天,发现他没有理解我的意思,想来我的表达太过扼要和跳跃,无法引人得出我得到的结论。

亚当和夏娃在被赋予生命的时候,上帝的承诺是everlasting life.但亚当只活了九百三十年就死了。起因是上帝告诉他,不可以吃伊甸园中善恶之树上的果实,吃了当天就会死。蛇引诱夏娃,说妳吃了一定不会死,吃吧,夏娃就伙同亚当吃了,果然当天没有死。上帝来园子里面找他们,他们还躲起来不敢见。因为他们吃了果子的眼睛,从此能够分辨善恶,所以觉得赤身裸体很害羞,就不再敢见上帝了。全能的上帝着实厉害,一下子就知道他们没有听话,偷吃了禁果,暴怒之下,分别给了蛇,女人和亚当各种惩罚。蛇要用肚子走路,一辈子吃土。女人会有怀孕和生产的痛苦,必听命于男人。男人则要一生劳作,要辛苦种植才能有所收获,全家才有饭吃。人类从此生老病死循环往复,从出现在人世就带了永恒的罪,不得不终生痛苦以还罪孽。而在这以前,人类的始祖则不必做任何事,只要在伊甸园里面呆着,就有丰盛的吃喝供给,永生不灭。这好比每天过共产主义日子,结果一朝犯错被赶出去,不得不每天都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所以我想说,亚当和夏娃的牺牲所换取的明辨善恶的本领,才真正是给上帝的Ransom。我付了这些赎金,给我给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纷扰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所谓上帝牺牲人子,用耶稣的血来救赎亚当夏娃偷吃禁果所犯下的原罪。这在今天看来,是不合逻辑的。神学家们对此并不是众口一词。而我,偏向负面理解。

亚当夏娃在圣经中,始终是人类的一条线,但耶稣却和他们不同,耶稣来自天国,存在于亚当夏娃出现之前的亿万年。那时候天国只有上帝和他的儿子耶稣,还有一群无所事事的天使。圣经是信徒们在上帝的启示下经过几千年写成的。每行字每个词都是上帝的旨意。关于耶稣的来历,在约翰福音中被论述颇多。看来上帝对那个叫约翰的人十分信任,很多关于他儿子的悄悄话,都告诉了这个约翰。这部电影,就是对圣经彻头彻尾的批判。

约翰自称是耶稣,不知道他的名字是不是故意起的。这件事让我很惊奇。我以为批判可以有各种各样从柔和到猛烈的方式,但编剧用了最狠毒的一种,让耶稣变成异教徒。一个人背离信仰不怕,可怕的是立刻投向信仰的敌人的怀抱。而且,还安排了上帝的儿子这样的角色去投靠。在座的基督徒们都坐立不安,甚至痛哭流涕,肯定有不少人心里想,丹布朗的圣经密码里给耶稣找一老婆,有了私生子,那算个啥呀。这个耶稣不知道一万四千你来播种了多少。当然,具体多少,编辑不肯让约翰说。

太夸张的剧情,往往会削弱这个戏的现实意义。也许编辑就是为了避免太过理性的探讨而设置了约翰是耶稣这个尽量耸人听闻的情节。还有一处夸张的人物就是威尔,他的到来,他的咆哮,举枪,质疑,回忆等一连串以及和妻子前后脚死去,实在太过突兀。到最后这个叫威尔的老头,居然就是约翰失散多年的儿子。眼看着嫡孙挂掉,上帝不知道是笑了还是哭了。

电影就是讲故事,平实质朴最动人。我可以接受这个世界是一个被乌龟驮着的平板,但有人告诉我这世界站在一只驮着一只,一直驮下去的乌龟塔上面,我觉得这是对我曾经热爱的第一推动丛书的嘲讽。这个人即使是霍金也不行。

这肯定是一个有意思的想法,值得作为一个科学话题永远地继续下去。看得出,总是绷着脸的约翰和周围人五人六的教授们也是俗人,他们最终,心里惦记的也不过是那个傻傻的单相思的姑娘,和学校里漂亮的女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