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们一起用过的iPhone

Sep 30th, 2015 Posted in 生活记录 | 15 comments »

昨天我推掉了所有的事,专心在家等快递。没想到三个快递公司一起来了,大卡车们在车道上挤作一团。最早来的是联邦快递,卸下了几箱GNC,然后是USPS,最后才是UPS。他们同时站在门口,围观UPS的送货员。

UPS guy拿着两个盒子让我签名,一边说,又是iPhone吧,我说是啊,你怎么知道。他说,I came every year… Enjoy.

原来,现在的时间坐标,可以用iPhone来作为刻度。每次送来新手机的时候,就代表一年又过去了。

这是我用过的第九个iPhone。

第 一个iPhone的出现,是在2007年的夏天。如果有人看过乔布斯那个发布会的视频,肯定会记得他说,这个手机,把电话,照相机和音乐播放器合而为一, 并且取消了按键,所有的一切都可以在屏幕上操作,那个屏幕,居然是一整片玻璃。玻璃里面还有浏览器,可以在手机上上网。

如今世人讲话写文章,喜欢耸人听闻,Tim Cook在今年的苹果发布会上,用了很多美好的形容词,nice和good太轻描淡写了,fantastic,thrilled就说了好几次。而乔布斯在 98年发布iMac的时候,是这样说的:It looks like it’s from another planet. And a good planet. A planet with better designers.(它看起来像来自另一个星球,一个不错的星球,一个有更好设计师的星球)那一只iMac,只在设计界走红了一阵子。

直到2007年,乔布斯举着他新生的iPhone说,我们重新发明了手机。这是一场革命

世上当然会出现奇迹,我们只是不知道这个时刻,将在何时到来。

当时的媒体瞪大了他们疑惑的眼睛,而分析师们清楚地知道,新时代来临了。在2001年的行业报告中曾经描绘的智能手机图景,就这样到来了。

1997年在用电脑连电话线拨号上网的时候,我所感受到的巨大震撼,只过了十年,就被这一只iPhone果断刷新。

现在不再有人否认这是一场革命吧。互联网作为新世纪的黎明,光芒还没有黯淡下去的时候,天边又升起了一颗新星。那个视频在IT人心目中掀起了巨大的波澜,以至于过了这么多年,还有人不停地在传播。

我至今还记得拿到那只手机时候的情景。纯黑的长方形屏幕,一个凹下的圆点在下方,铝合金的背壳,一只缺口的苹果在正中。iPhone一代出来,就叫2G,这是革命性的第二代,相对于我们之前叫大哥大的东西。

因为,骇客帝国里的诺基亚和摩托罗拉STARTEC们,只不过在大小和形状上变来变去而已。

iPhone 2G

iPhone 2G

(照片来自这里:http://www.welt.de/wirtschaft/webwelt/article132683700/15-000-Euro-bei-Ebay-fuer-altes-Apple-Ur-iPhone.html)

现 在的人拿起手机,都知道在屏幕上一划解锁。可有人记得,在2007年,iPhone的这个手势是多么高冷吗?在玻璃屏幕上,用手指按下一个个字母和数字, 看着他们在清晰的彩色屏幕上跳跃,这在十年前,还是不太容易想象的一件事。那时候智能手机若不是蓝莓键盘密密麻麻的小点,就是拿一只小笔在屏幕上戳着写 字。

那一只iPhone不让人换电池,但也足够用一天,对于习惯带着备用电池的人来说,口袋里就少了一样东西。因为07年的时候,人们还不会走路吃饭整天低头看着手机,电池可以坚持到晚上。当然,现在低头族的口袋里又多了一个充电宝,和一根充电线。

刚拿到的iPhone可以打字,但不能拷贝和粘贴内容却令人不解,其实这个功能早已经做出来了,开放使用又过了很久。

虽然第一只 iPhone的出现,划开了智能手机的夜空,但新生的一切,还是和今天有很大的不同。

那 时候连应用商店都没有。应用商店出现在一年后的操作系统更新后,手机屏幕上突然出现一个app store的图标,这时候,就出现了iPhone的新一代,3G,同时,也因为3G网络的成熟,这一只iPhone可以以3G的速度上网,就像今天,我们 到偏远的地方,在手机上可以看到的3G两个字一样。

我甚至还记得看到手机上出现App store这个图标时,通通的心跳声。以至于在乔布斯宣布app store每次刷新几百万次几亿次下载时,早已经无动于衷。我就想,出现了app store以后,这一切难道不是必然的吗?

那时候的app store里面,还没有这样浩如烟海的内容,我翻阅了每一个类别,把所有的app都看了一遍,每次挑16个app,写一篇推荐。因为16个apps,刚好可以装满iPhone的一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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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个apps

3G版的iPhone是黑色的,背后改成了圆弧形的塑料壳,是我觉得所有iPhone里面最难看的。这时候大家开始大规模的贴膜,买手机套,同时也催生了一个很大的周边产业。试想,没有手机套的淘宝,那还是淘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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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 3Gs and iPhone4

这 一版iPhone用了一年,出现了3Gs,外观看起来和3G一样,速度是3G的两倍那么快,同时,照相机也可以拍视频了。我换了一只白色的,黑色的给了一 个中国的朋友。那时候中国还没有iPhone,乔布斯和中移动没有谈拢,终于在2009年12月的时候,苹果和联通谈好,开始卖阉割了wifi的合约机, 而不少人也是为了这个原因,换了联通的电话号码,成为iPhone在中国的第一批正式用户。

现在看起来,美国的AT&T决定和苹果签合约机,是多么明智的一招妙棋。像我这样的用户,一用AT&T就是九年,而且还会继续用下去。

从此以后,iPhone的标号就每两年增加一次。前面加一时,是iPhone的大年,后面加s的时候,就是iPhone的小年了。

下 一个iPhone的大年,就是iPhone4上市的2010年。那年的乔布斯还穿着他的黑色套头衫,清瘦异常。那一届发布会上,他的iPhone4散发着 一个智能手机时代超越加冕的荣光。他说,自从iPhone发布以来,这是改变最大的一次。同时,他用了美国人最不吝惜的那些美好的形容词来赞美这个小东 西。

苹 果家族嘴严可是出名的,发布会之前,没有外人可以知道新的iPhone是什么样。乔布斯从上百项改变中,抽出了八条。全新的外观设计,钢化玻璃,不锈钢四 围,还有现在已经毫不稀奇的视网膜显示。这个设计引来巨大的争议,是所谓的天线门事件。有人发现以某种姿势手持,会削弱手机的信号强度。之后的结局以乔布 斯的嘴硬和苹果的危机公关化解。

那是他主持的最后一次发布会。那支iPhone4也是一个智能手机科技水准和工业设计划时代的顶峰。从那以后的iPhone,就不再卖情怀,而是老老实实做产品。iPhone不再是仰着高傲的头着带领市场的标杆,而是迎合市场的好学生了。

乔布斯在第二年的十月五日去世了。

还 没有一个与我无关的人离世让我觉得这么伤心。世界是在每个人的脚下运转的,但有的人可以用智慧来撬动地球,改变人类运动的轨迹,智能手机改变了每个人的生 活,而乔布斯又改变了智能手机。他一定是被上帝亲吻过的,所以回到上帝那里去了,虽然乔布斯并不是基督徒,我也不是,但我找不到思想的终点,就把他们通通 推给上帝吧。

iPhone4s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认为这是向乔布斯致敬的作品,因此销量破了纪录。新任CEO Tim Cook扛起了乔布斯遗留的荣誉和包袱,走得异常艰难。到iPhone5的时候,因为手机长度的改变,被段子手吐槽的事还在眼前。

那次我新的iPhone5丢在了北京的出租车上,又换回了4s,用了很久,其实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到发布5s的时候,出了土豪金,第一次思考是不是因为指纹识别就要换个新的手机,但合约到期也就从了AT&T。

写 到这里已经过去了七年,在其间我用过三星的S4,那是一只可以换电池的手机,迄今为止s4同时代甚至再早的iPhone都努力地工作,但三星的手机已经磕 磕绊绊到没法用了。Wi-Fi信号连不上,手机信号时断时续,没开几个app就烫的像暖宝宝,安卓系统乱七八糟的闪,我想把他当成小米盒子都不行。

智能手机三年就可以河东河西,看黑莓,诺基亚,HTC,三星,再看新崛起的小米和华为。当软件和硬件都发展到了一个瓶颈,下一个乔布斯和市场在哪里呢?当iPhone也无奈地去抢占大屏幕手机的市场,那么iPhone的未来又在哪里呢?

我用了一阵子6 Plus,现在又换回了6s,粉红色的,小小巧巧地拿在手上很舒服。好几位朋友让我写评测,我其实没有什么要说的,每个手机都是凝聚了时间情感和个人体验的东西,我即使赞赏,也是无法推荐的。

关 于6s,特别的一点就是3D touch,当用力按下屏幕的时候,有些以前没有的体验。拍的照片,如果是live photo模式,看着是静态的,翻页有一点动态,按下去的时候又是一个视频。在拍照片的时候,其实拍的是一个视频,所以很多拍片概念和想法就不同了,这个 还需要时间掌握。

比较不习惯的一点就是,指纹识别解锁的速度太快了,来不及反应就已经打开主屏幕。我没法像以往一样快速地不解锁就划开照相机,所以我要去设置里面砍掉两个手指。

新的动态壁纸特别好看,那些烟,在飘散。。。。。

桌面

桌面

有人对我说,如果你用一个手机,用了九年,换了九个,你就是一个盲目的果粉。

NO,说了这么多,只是想说,我不是盲目,我只是长情。。。

一个看苹果的下午

Sep 30th, 2015 Posted in 生活记录 | 2 comments »

朋友圈每天从上刷到下,转发的文字链接无数,请问,我们打开一篇文章的原因是什么呢?

第一

说真的,是不是有的人,即使你没有屏蔽他,无论你是否给他点赞,他发的文章你是永远不会打开来看?

你对着群山呼喊,为什么这样??

群山回应,臣妾没有屏蔽谁臣妾只是因为懒。。。

第二

尽管所有的标题党以及诱导分享的文章,心灵鸡汤大家自有公论,但道德绑架和诅咒也比比皆是:

“即使有一位朋友为我转发也行,有吗?不会有的!”

“你肯定不知道的某某某。。。”

“别人我绝对不告诉他。。。。”

“北京四中校长:把孩子放在第一位的,这个家庭多半是悲剧。。。”

第三,

很多人在转文时,习惯一言不发。

请回到我最初的问题,我们打开一篇文章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如果有人与他的好友分享一段文字,总会希望几个人可以来看。这就像一张请柬上写着:“哥们,我要结婚了,你不想知道新娘的前夫是谁吗。。。”

我的好友们,你们每天不停垒砌朋友圈的高墙,总要给我一个,让我难以拒绝打开你这些内容的理由吧。

唯一的例外可能是朋友圈的红包,不着一字,尽显风流。可打开之前,你哪里知道这是一块钱包了五十个呢?还有一个人已经拿了四毛九。。。

而且,除了滴滴打车,你们在朋友圈见过别的红包吗?

那么,朋友圈的一篇文章,如果不是某某人转的没有诱人的标题,评论又不知所云,我为什么会打开它呢?

契诃夫说了:“你们西伯利亚为什么这么冷?”

“那是老天爷的安排。”赶车的回答。

有一天午夜,朋友圈有人转发了一篇文章,标题叫做《在人间赶路》,他说:“再读再叹,极致的散文。”

我就是这样度过了一个看苹果的下午。

这篇文章的作者叫李修文,他写了他的祖父,在武汉,在他家,要做胃镜,要爬山,喝酒,去东湖。都是很简单的生活之事,他写的也不复杂,但结构很精巧,感情很真挚,通篇像在大银幕上,看这祖孙说话,爷爷固执得像个孩子,孙子又关切又疼爱的照拂。

他的文字满是发光的结点,有旋律回旋其中,像是一张长春的黑白照片,冷而忧伤。

不,也许不该用任何形容词来复述感受,但我不是雷蒙德卡佛,想不出如何描述。作者除了描述,还有议论,并不十分理智清醒。他引用米沃什,引用海子,刚好触在疼处。

如果不是急匆匆地赶路,我不会只点个赞的。

但回来以后,又看了三遍,阅读数还是只有几百人,于是我去订阅了他的公众号,他什么也没有说,欢迎词都是默认的:你好,欢迎关注。

于是我去翻他的历史消息,又读了《临终记》《别长春》和《看苹果的下午》。

每一篇都看了三次以上。最多也不过千人阅读。

这些文字和绝大部分的公众号都不一样。我喜欢这些文字,不能忍受它这么少的人看过,也不能忍受一篇一篇的鸡汤文化被推广到100,000+。当然,我自己的公众号阅读数也不多,没有多少人订阅,而且每次打开都有人退订。。。

但是我要感谢朋友转发在朋友圈的文章。那些阅读数少的文章,往往都是写的好的。比如“旧闻”。

当然,我的标准只是自己的,不描绘看到这些文字的感受啦,去给他留言。

我对李修文说:“你写的真好,我很羡慕。我很久没有更新公众号,定要在下一篇介绍你,用我微薄之力,让更多人看到你。”

在很多年前,我认识了一个诗人,他给自己起名叫橡子。我捧着他的书《王菲为什么不爱我》,翻开第一篇文章,《我的父亲是酒鬼》。那时正在一辆公共汽车上,眼泪哗哗的流。

他是湖北人,我们在蔚县读诗的时候,他就选博尔赫斯,朗读要抓住这奇异的光线是多么艰难,读米沃什,《拆散的笔记簿》。他的文字和李修文一样,有一种动人的力量。我读书不多不少,这种文章的力度和节奏,刚好落入我跳动的椰子之中。

在很多年前,我还认识了一个人,他从来不写诗,他给自己取名和菜头。我写了很久的公众号,才只有不到一千人订阅,和菜头某天突然转发了一篇,就来了好几千人。

所以我就做一回自干五,帮李修文转发他的文章,《看苹果的下午》。在阅读原文中,不关注也没有关系,但这篇文章,我觉得错过会有点遗憾。

希望你也会喜欢。

也谢谢你看一个广告,看到了这里。

看苹果的下午

对北京司机的几点意见

Aug 19th, 2015 Posted in 生活记录 | 19 comments »

前几天与两位北京姑娘见面,大家很自然地回忆起小时候的种种,比如住过的胡同,游过泳的什刹海。满街的国槐,风一吹,白色的花便簌簌落下,抓一把洗洗吃,有清甜的滋味。。想起这些,眼睛都湿了,激动不已。过去的时光被岁月淘洗得很彻底,剩下些零碎的片断,都像槐花一样好。

我生於北京长於北京,离开北京很多年,在想象中回到这座城市,无论理论与实践,都觉得它好似再见初恋情人。上月到首都机场的时候,我还是这样想的。

当我推着行李走在T3国际到达的大门外,走在斑马线上的时候,雾霾中的阳光依然刺眼,我的心安定下来,这就是北京了。

郭路生在诗里说,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一声尖锐的汽笛长鸣。

这时候,有一辆出租车,长按喇叭,对我飞速冲过来,在我面前踩下尖锐的刹车。

我非常接受不了这个现实。

我做错了什么,可以让他这样对人行道上的我喇叭长鸣?他怎么可以?他凭什么?这样的问题现在看起来真是非常愚蠢。但当时我确实呆在路中央,想着他是不是疯了,要对我撞上去。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觉得应该和这个司机吵一架,但当时我已被出租车司机的凛凛威风镇住,他在车里显得那么强大,那么理直气壮。做为一个行人,实在太渺小。我想不出该怎么做,惊讶地停了一下,就走了。

每次回国的前面几天,都会因为这些事纠结。在麦当劳肯德基点餐,排后面的人会因为我和正在点餐的人之间有一人的距离而一直推我,或者干脆就插队到我的前面去。路上迎面过来的人,会“哗——”一口痰吐在我的前面。马路上的司机,会摇下车窗,丢烟盒和矿泉水瓶出去。

后来到我自己开车上路,发现如果不把美国驾车模式调整成北京模式,简直就是找不痛快。

前面人行道有人过马路,在美国无论如何都要停下来让的。在北京,如果我也停下来,过马路的人反而不知道该不该走了。大家更习惯于各走各的,他们以计算过的行走速度与我进行相对运动。

如果我要在车流中换线,仅仅打转向灯是不会有人让我进去的,硬挤就要看各自的本事,客气是行不通的。第一次下班高峰时间回家,车在路上一动不动,加速度不够,很难换线。我需要转到最右线,足足和右车并排走了一公里,还没有进去呢,我每次一等,后面就按喇叭,只好继续走。到家门口还是进不去,再走就错过了家门。我只好下车,对右边车的司机说,“大哥,我住这个小区,您让我进去一下好吗,我不是要加塞儿排你前头的。”那位大哥才仁慈地放行。

如果仅仅是在车流中前进,也是有问题的,被毫不客气地别一下,简直是家常便饭。画外音就是:“别你怎么了?有本事撞我呀,你这个卢瑟。”大家喜欢在车流里钻来钻去,也不知道急急忙忙地赶着去做什么。

还有,就是毫无节制,毫无道理,毫无顾忌地按喇叭,无论是环路还是居民区,深夜还是清晨。我在美国开惯了车,可能一年都不会按一次喇叭,如果按,一定要有充足的理由。而在北京,我想破头也想不出,那些此起彼伏的喇叭声,到底是因为什么。

前几天在弯弯曲曲的山里走夜路,对面过来的车,无一例外地在深夜开着远光,晃得我什么都看不清,几次都不得不停下来。我该怎么办,远光照回去吗?何必呢。

可对面的人说不定还会在心里嘲笑我,这个xx,远光都不敢开。

但这是为什么呢?难道离对方车近了,推成低光会很麻烦吗?举手之劳而已。给人家方便难道自己不会觉得快乐吗?很多国外的驾车人,在晚上等红灯,头车还会把大灯暂时关掉,难道他们都是神经病吗?

都是开车人,难道不知道远光会让对面的人不舒服吗?会因为看不到而造成事故,从而也威胁到自己的生命安全吗?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呢?

美国人很多时候过于礼貌,过于虚伪,但有一句话是说得不错的。

Treat people the way you want to be treated.

以你希望被对待的方式去对待别人。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我觉得周围的朋友都很好,大家都是社会精英,对朋友好对家人好,克己复礼,完美得无懈可击。但为什么由这些人凑起来的北京,很多事就不一样了呢。这些陌生人,这些司机,你们每一个人,不都是我朋友的一部分吗?

开车只是现如今的一个例子,很多事都是这样。我已经不记得多年前离开北京的时候,人与人之间是怎么样的一个状态,想象和记忆中都是好的。

而如今,我对北京有这么多的不满,只是因为我看到了这个世界更丰富的表达方式,存在更好的可能性。再来对比北京,就像被惯坏的小孩一样,有很多抱怨。其实,北京的好,我都没有说呢。因为我在其中,爱之深,责之切嘛。

所以,北京的司机师傅们,请原谅我的批评。

地图炮也请收起来吧,我就是北京人。

那天见到的女孩说,为什么小时候我觉得家里的胡同这么宽,而现在再回去看,我家的胡同这么窄呢?

姑娘,那是因为,你长高了,你和世界的比例,就变了。

一次烤串引发的创业思考

Aug 19th, 2015 Posted in 生活记录 | 6 comments »

我与朋友们两年不见,再约起的时候,我一边说吃什么都好,一边又不停否决一位东城仁波切提出的日餐,粤菜,五道营苍蝇馆,因为他在吃上的品味和运气一向很差。上次在二十年前,把我带去工体一个不怎么样的巴西烤肉,结果老板死了,在成都带我们去吃重庆火锅,成都地震了,昨天伊又二五眼错过一餐丰盛的大董,不一而足。

我一心想着国贸烤翅,双井烤串,烤玉米,烤生蚝,烤鱿鱼,饥肠辘辘到即使老鼠肉也凑合吃了。后来终于决定约在朝阳大悦城。

和女友走在地库里,我说大悦城这个地方风水不好,有人跳过楼,有人被杀,还有什么东西掉下来砸到人,然后我们就上了那个长长长长的扶梯,从一楼直通到五楼,我给她讲一个朋友的大脚趾是怎样插进了滚梯的接缝,好不容易拔出来,皮开肉绽。。。

朝阳大悦城有很多很多,很多餐厅,作为臭名昭著的朝阳群众,我们去的那个餐厅还蛮好的,坐在外面,可以假想是巴黎的马路边。

桌子上摆着一个牌子,写着生死之交。服务员都戴着面纱,端着一盘杯子,让我们选个自己喜欢的,这点小个性,寡人很中意。服务员又端上一盆虾片,比海底捞的也好吃得多。

服务员递上菜单第一句话就说,我们的Wi-Fi是XXXX,密码是林黛玉全拼。我和女友面面相觑,心想密码怎么不是夏金桂呀,天生一对璧人。

头等舱

头等舱

羊肉串

羊肉串

烤羊腰

烤羊腰

打开菜单,看到头等舱和商务舱套餐,我就乱了阵脚,觉得头等舱也好商务舱也好,后来明白烤串不在套餐之内,要单点,就放弃了套餐的念头。仁波切大手一挥,告诉服务员,从第一支烤串开始,到最后一支,各来一到三个。慢慢桌子上就摆满各种烤串了。

这家店的羊肉,是按照部位细分了来卖的,第一个上来的是黄瓜条,大概是羊的脊椎部位。我吃了第一口,告诉大家,我要给他家写篇软文。

之后烤羊腰就上来了,仁波切盛情邀请我俩吃一口,我俩均表示,这辈子没吃过,今天也不打算吃。仁波切自己把一对都吃了,然后说了俩字儿,嗯。。。嗯。。。我和女友关切的问,怎么样?怎么样啊?

仁波切说,嗯。。。服务员,再来一串。

堆成小山似的烤串们,就这样默默地成了平原,仁波切又来了一轮,渐成高原。他邀请我们吃板筋和蹄筋,我才知道,板筋和蹄筋的差别是,一个很硬,嚼不烂,一个软。

仁波切又问我们吃不吃爆肚,我说这辈子没吃过,也不打算吃。他就开始推荐八大胡同的爆肚了,我去看看还行,但食量有限,就不拿爆肚占有限的胃口了。就像仁波切笃信佛教,即使去八大胡同,也就是遛遛弯的意思一样。

蜂窝煤

蜂窝煤

这是店中甜点,蜂窝煤。真的会烧起来呢。

直到肌肉型男出现的时候,仁波切已经开始和我们大谈阴阳双虚的中医道理了。我和女友早就吃不下,于是一起缅怀一年前去世的王里奥。

王里奥信中医的阴魂一定时刻护佑着我们,我们不仅不悲伤,反而很快乐。虽然我想,如果他不死掉,我们肯定会更开心一点。

这次回北京,只要朋友见面,就很难不谈到创业。谁又投了谁,谁又做了什么,从大天使到ABCDE轮,分别什么app加什么概念,哈佛毕业马佳佳真真假假地充斥着朋友圈。创业比股市更加梦幻,我堂堂帝都,京城最不成问题的,就是钱。

这时,有另一个朋友发了消息来,问我们散了没有。我说没,但服务员已经在刷地板了,他说后天就去硅谷,还是去创业。

赞叹啊,中国经济能不好吗?现在大家不是在创业,就是在去创业的路上。我这都认识的是些什么人哪。

我自认是他们中最努力上进的,觉得很受鼓舞,紧接着看到文章说,雕爷的河狸家美发O2O也要上线了,心想怪不得雕爷成功呢,我的理发师早就上门服务了,可我居然没想到也创个业什么的。

一边创业一边吃,点子没想出来,竹签铁钎倒吃了一大罐子。

要不然我也创个业吧,给迷信的中国人做个app,就叫金瓶掣签,想算谁是谁的转世灵童,就扫一下二维码,当作给他们抽个签,再把李白杜甫爱因斯坦霍金和隔壁老王都放在备选里,让他们一扫码就出一个名人。

于是我给这餐厅算了一卦,扫了二维码,拿出一支钎,只见上面雕刻着一个大字,而且每一支钎上都有这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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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串

这时,服务员又来,很不好意思地说,那个。。。我们立刻从创业的迷梦中惊醒,站起来说,走,这就走。

走在晕头转向的大悦城电梯间,一个人都没有,电梯按钮也毫无知觉。仁波切说,大悦城风水可不好啊。我们四个只好走了楼梯。

仁波切又问,下面楼梯要是锁了怎么办?女友说,如果我们往回走,发现上面的楼梯门也锁了。。。

四个人的头发都要竖起来了。。。

其实是三个人,型男是光头。。。。

终于走到了车库,平时迷宫一样的车库空空荡荡,我们走啊走啊,简直觉得走到了第二天早晨,惊吓到把创业的事都忘了。

直到家才想起来钎子上的那个字,你猜是什么?

著名投资人薛蛮子的薛啊。。。

难道他是薛蟠的转世灵童?

Oh my god….

简直是命运的安排…

薛蟠烤串

薛蟠烤串

是这般深情的你,摇晃我的梦想

May 24th, 2015 Posted in 生活记录 | 27 comments »
很多年以前,我和两个结义的兄弟一起去美国西部。那是我第一次在红色岩石中穿行,只见天空湛蓝,平原一望无际,道路笔直地伸向远方,普通视力便可看数十英里出去。偶尔停车,就会邂逅大路边一丛一丛的雏菊,隔上几十里,有生锈的村庄出现,空无一人。有一位兄弟叫春分,他是我以及众多江湖弟兄的音乐启蒙老师。他精选了七集重金属及哥特金属音乐,逐个写了介绍。在那个满地盗版的年代,到处找可以支撑下载流量的服务器,放他的mp3,我和他,把那些音乐做成了杂志。从头到尾都是黑色的,非常酷。

他从DC飞过来与我们会合,一路上把持着租来车的音响,所有车里播放的音乐必须经过他的挑选。他带了十张CD,那一路,都是My Dying Bride和Tiamat这类音乐,映照着西部的红色岩石,在旷野中嘶喊的旋律,变成了对自然最温柔的抚摸。

另外还有两张,就是罗大佑精选集。亚细亚的孤儿,他说,罗大佑是华语音乐唯一可以听的作者。

春分是朋友心目中最曲高和寡的男神。他这样说罗大佑,我暗自开心,觉得有一种被认可的喜悦。如果说崔健代表大陆的摇滚乐,那罗大佑则是一个时代的象征,他贯穿了我人生一个又一个重要的时刻。如果有过去,他便是岁月,如果有现在,他便是情怀。

想写罗大佑,是因为我习惯在做晚饭的时候听《晓说》,熬过了航母,元帅授衔的漫长篇章之后,高晓松忽然开始讲《光阴的故事》,讲华语乐坛的三十年。交待过邓丽君和刘文正之后,他用很大的篇幅讲了罗大佑。

谁年轻的时候没听过罗大佑,那简直就是没有年轻过。尽管有窦唯,有张楚许巍,有黄家驹,但罗大佑是贯穿始终的旋律。他在学校的草地上,寝室里,他在音像店的喇叭声中,处处不绝于耳。有谁抱着吉他弹一首闪亮的日子,把童年的歌词抄在带锁的小本子上,把光阴的故事写在小卡片上。

在三里屯南街刚刚有男孩女孩的时候,北街的尽头有一家酒吧叫乡谣俱乐部。因为独占一隅,所以他家地方很大,还开辟出露天的椅子。

那整间酒吧看起来都是木头做的,整条木头刻出来的桌子,里面的地粗糙不平。在去西藏还是个传说的时候,他家的墙上一路挂过去,都是高原红的脸蛋。在别的酒吧还是专业钢琴师伴奏的时候,他家的舞台上就有整套的架子鼓,有整班的摇滚乐队。

我挥霍在乡谣的时光里,有一小半的时间是可以看到高晓松的。他总在那里喝一种叫杰克可乐的东西,一晚上灌很多,左手搂着一个姑娘,右手还有一个姑娘,笑起来像公鸡似的,咯咯的。

乡谣就像旧时候的咸亨酒店,总有那么几个孔乙己常驻,一来二去,大家也混得很熟了。有一位老榕先生,为高晓松结了不少杰克丹尼加可乐的账单。历史学家谭伯牛,也是脸熟的常客,他那时候还没有叫谭伯牛呢,低调地叫tincup,也不知道是不是从酒具来的。至于王小山,那简直就是去泡啤酒销售代表的。当然,他们都是在四通服务器上结识彼此,到乡谣不过是找个酒喝,继续掐他们在网上没有掐完的架。

高晓松说,他最幸福的一件事,就是在一个酒吧,罗大佑喝到一半,上去和乐队一起唱歌。我想那就是在乡谣吧。有一天晚上,老榕说罗大佑会去,爱虹从日本回来探亲,也去了。我们聊了一会儿天,罗大佑就来了。

乡谣一向都没有太多人,我们在里面一间屋,他和我们说了什么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被见到偶像的激动,猛烈地冲击着。他说话声音很温柔,和我说话的发语词必定是美眉。

那天还有一位记者在场,他还在用胶片相机,老榕请他给我们照张相,我高兴得简直要跳起来,罗大佑见惯了我这种愚蠢的粉丝,很淡定地说,美眉你怎么这么高啊,这样他的手便不好搭在我的肩上。我当时恨不得低上几寸,可以做状小鸟依人。

后来酒喝得差不多,酒吧的人也走了一些,大家想请他唱歌,他就上去了。乐队纷纷起立,给他让地方,他弹了长长长长的前奏,唱了一首《恋曲八零》。那时是2002年,这首老歌被他重新用吉他编译过,显得不是那么不可救药的怀旧。

高晓松说,我们中国人不擅长搞音乐,听歌都是听歌词的。我也是,从没有几首歌是因为听旋律记住的,都是从歌词往回找调子,因此唱的也一塌糊涂。

他说罗大佑开创了很多华语歌的新写法,比如光阴的故事,没有赋,没有比,上来就是兴,而且一兴到底。以前中国人写歌都写短句,骈四骊六,从罗大佑开始,写大长句,为何梦中惊醒处处看到的你简直像看到我自己,诸如轻轻问一声是否还要我再等因为夜已这样深。他的歌词冗长,反复,却不招人厌烦。他可以把就这样飘来飘去,就这样飘来飘去唱上几十遍。。

如果罗大佑开一场演唱会,不分上中下集,是唱不完那些经典的。虽然高晓松说罗大佑嗓子不好,但好嗓子和天赋都是上天赐予的,给罗大佑的天赋再配上天籁之音,这种事是要人短命的,还是不要了吧。

前几年纵贯线来美国演出的时候我去看过,到他再来开个唱,又是在赌场,凌晨两点,我们几个人又去了,像是一场十五局还未分胜负的棒球赛,一直到凌晨四点多。演出结束的时候他很累,那时候他五十多岁,告诉大家他小孩刚半岁。

我们大喊他的名字,本来说好没有安可的,他居然又出来了,说谢谢大家开车那么远来看他,让大家早点回家休息。

我那天冲到台下问他,大佑哥哥,我们在乡谣见过的,你还记得吗?

他说记得记得。

--骗人,你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吗?

我说,你以后还要来,我们不管多远,一定来看。他说会来会来。

我说什么时候来,他说很快很快。

我说,我们都爱你!Take care. 说得很大声。

他说,我也爱你们,你们回去开车路上小心。

大佑哥哥的麦克风没有关,我离他太近说话又大喊,结果全场没走的都听到我们的对话了。。。。。。

这时从天空飘来无数彩色的纸片,映照着舞台的灯光,像是纷纷扬扬的雪,无声无息地落下。大佑哥和乐队就在这满天飞舞的辉煌中退下。

曲终人散,很是伤感。不过,想到他还可以这样充满活力地唱唱跳跳,又觉得有点安慰。

大佑哥哥,是这般深情的你摇晃我的梦想。

即使全世界都不流行你了,都不听你了,我还是会听,还是会永远永远记得你的。

原文链接是我的好友方恨少。他和我写了同题作文,请移步他的公众号围观。给他点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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