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 8th, 2010 Posted in 听说读写 | 14 comments »

在八九年五月的天安门广场上,我看到过一辆卡车,姜文,程琳站在上面,举着喇叭对大家喊话。卡车上有一个条幅,写着“本命年剧组声援XXXX”。那时候正是夏天,电影可能刚刚拍完,正是剧组将散而未散的时候。五月的大街小巷都是这种车,他们并不稀奇。八九年有太多事情充塞心胸,我无暇顾及其他,甚至不记得姜文演的人叫什么名字。李慧泉,方叉子和崔永利这三个笔名在论坛中频频出现,我什么都没想起来,也不记得什么时候去电影院看的《本命年》,更没法想到,又看了一次这个电影,而且,过了二十年。年轻时真的很少去想以后的事。
我认识的一个人,八久年组织了好多艺人参加游行,后来被迫在南池子的一个大院藏了好几年。据说程琳也是那之后就不见了,她从《本命年》里淡出人们的视线,起因是一辆红色的奔驰跑车,侯德健在祸头子正传里面这样写,他们彼此也没再见过。那年以后,好多东西都隐没了,好多人也没有了。社会起了很多变化,八十年代结束了。
没有什么事会孤立发生,这虽然叫蝴蝶效应,本质上却是布朗运动。没有什么称得上是真正的秘密,上帝总在围观,存在过的一定合理。一到年初都有很多人在忙着系红腰带绑红头绳,我想说这是迷信,可又不能十分确定。如果真有本命年这回事,那中国一定属龙,大龙和小龙。每到本命年就不太平,下一个龙年就是2012了。
李慧泉那样的人,我知道几个。八几年,北京有一次严打,哥的同学的弟弟,因为流氓罪被发配到了新疆,判了二十年。那时候要求从重从快,哥同学还是小孩呢,别说他弟弟了,拿着板砖跟人满街跑,就被抓起来了。他爸爸和方叉子的爸爸一样,气得简直不能提这个人。他善良的妈妈,眼泪都流干了。前几年听说才出来,已经老大不小了,人生还没开始。我一个同学的小舅,也不知道因为什么事,严打的时候进去了。好多年出来后,和李慧泉一样,在动物园练服装摊,没别的出路啊,没有女朋友没有家庭。有钱了就开始吸毒,然后贩毒,一次又一次进去,现在都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
李慧泉死了。他站在树荫里,耳边出现了亲人们的声音,黑红的血流出来,悄无声息。他倒在地上,夜色隐蔽了黑色的身影,寂静扩展开去,舞台上的人,淡淡地议论了一句,随后,一切声音都消失了,归于尘土。我喜欢这个结尾,简练,寓意深刻,回味无穷。
李慧泉,仿佛我们每人都会认识的一个朋友。他们看似木讷,但内心火热。他们事事倒霉,却行侠仗义。姜文和李慧泉浑然一体不着一丝痕迹。他的表演,仿佛26岁的罗伯特德尼罗出演的纽约的士司机。命运相似,经历相同,同样是社会底层,一样的内心挣扎,爱上一个姑娘,却没有能力把握。姜文和罗伯特德尼罗都是本色演出,而我,更喜欢《本命年》。
本命年的故事,年年岁岁地发生在我的身边,我穿行于电影中的大院小巷,认识罗大妈那样的邻居,见过小刘那样的警察,爱逛隆福寺的时装摊,喜欢去北海划船,电影散场了买三毛钱的烤白薯。有李慧泉这样的男孩,追过我。
我没有问他,“是你骗我还是他们骗我?”
那时的我,只简单地说了一个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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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7th, 2010 Posted in 听说读写 | 3 comments »
我不知道马丁斯科塞斯那么早就开始拍纽约了,感觉上七几年的片子,是非常老的,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他们用的都是上一世纪初的语言,穿着旧式的衣服,用黑白电影胶片的方式思考。可实际上不然,一九七六年,越战回朝,美国开始反思和检讨,冷战即将结束,世界步入新时代,连中国这个坚硬的共产主义堡垒都呈现黎明曙光。好莱坞,则早已天上人间。马丁斯科塞斯,这个纽约长大的小子,开始审视他成长过的街区。
这么多年来,纽约并没有变多少。我在马丁斯科塞斯吃电影拍成的二十年后,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惊讶地发现纽约就是这个样子,晚上的城市到处都在上演灯红酒绿的一幕幕,迷幻,朦胧。光线掩盖了肮脏,污水横流。纽约的调子,就像贯穿电影中的乐曲,迂回,婉转,黑暗。
那次我是从一个梦境中的城市——奥兰多去到纽约。奥兰多非常干净,整齐,一尘不染,蓝天上白云在飘,绿草中鲜花微笑。我以为那就是传说中的美国了,一定的,不都说美国是人间天堂吗?到了纽约,才发现天堂里也有地狱,地狱还有地下室。我住在一个朋友家里,听他们亲戚半夜的啼哭,闻着发臭的空气,看着满街劣质的中国的东西。第五大道的楼比不上中环,哈德逊河也不过就这样。我坐着朋友的林肯,跑遍了纽约,整天听他诉说对纽约的爱与恨。
如果你爱一个人,就带他去纽约,因为这里是天堂。
如果你恨一个人,就带他去纽约,因为这里是地狱。
开始,我以为美国是奥兰多那样,后来知道错了;到了纽约,又以为这才是美国,可后来发现,纽约是最不像美国的地方。
纽约有很多很多人。他们都活得很孤独。就像李维斯那样,住在简陋的公寓里,对着镜子里的人说话,吃着粗糙的食物,等着夜晚的降临,他们的一天才刚刚开始。孤独给他们带来绝望,也带来了力量。李维斯没有朋友,却对贝丝一见钟情。他爱她,却不知道如何表达,带心爱的姑娘看电影,却是在黑暗肮脏的地方看色情电影。他被拒绝以后,也是因为孤独,要做一番大事,去刺杀总统候选人。
对李维斯这种人来说,要如何以所谓正确的方式来生活,来表达自己呢?纽约并没有教给他这些知识。他去问见多识广的巫师,巫师不知道。李维斯只有凭着想象,去实践。这后半部,就只剩下导演的黑色幽默了。生活本身比电影总是要精彩的多。一幕一幕活报剧天天在纽约的街区上演着。
一九八0年十二月九日晚上,一个名叫马克大卫查普曼的二十五岁年轻人,在纽约的一所公寓前,等候他的偶像给他签名。拿到签名本以后,马克大卫查普曼平静地叫了一声“列侬先生”,然后掏出手枪,对着他连开五枪。列侬在被送往医院的路上,不治而亡。而查普曼,则在等候警察到来的时候,坐在路边,打开塞林格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了起来。
而电影中的拉维斯,追求贝丝未果,他买了枪,练好了射击,给雏妓安排好逃生,打算去刺杀总统参选人。虽然最后失败,但他终于开枪杀死了控制雏妓的黑社会。十三岁雏妓的得以逃出。他的一个刺杀行动失败了。另一个则大获全胜,他得到了英雄的称号和心爱姑娘的回眸。
后来成为女同性恋者的朱迪福斯特第一次演出雏妓艾瑞丝,就得到了当年奥斯卡的最佳女配角的提名。而在一九八一年的三月三十日,一个因迷恋朱迪福斯特而决心做出一番事业的精神病患欣克利,朝里根总统连开三枪。里根倒在血泊中。欣克利刺杀行动之前,曾经把这个电影看了十四遍。
对。这就是那部著名的电影。罗伯特德尼罗,朱迪福斯特,马丁斯科塞斯,《出租汽车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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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4th, 2010 Posted in Music | 8 comments »
Mar 4th, 2010 Posted in Music, 听说读写 | 6 comments »
Mar 2nd, 2010 Posted in 生活记录 | 6 comments »

时代飞速发展,才没过几年,《太阳照常升起》已经显得像个老片子了。我多年以前看过,对其有个不体面的印象,姜文说不定是Fetish恋物癖,来回来去一双脚,绕来绕去两只鞋。昨天又看了一遍,发现这个印象有增无减。很多物件,被姜文拍得很邪门,连带着把人也勾搭得邪门起来。
就从那双脚说起吧,给脚拍艺术照这种事情,在那俩小的还没满月时,我做的最多。姜文好歹五十岁的人了,拍一双姑娘的大脚丫,总是需要些特别的理由。这年头,露个肩膀都能被告了性骚扰,那么一位名导,想要这么做,请布置一些完美的陷阱。很多人给片中的各种物件安排了想当然的解释,我很烦这一套,比如脚代表什么,鞋代表什么。脚上穿鞋又代表什么。十个人有一百个答案。而我不愿意评论这个电影,是因为很多的情节我看不懂,并且越来越懒得猜谜。你就直接告诉我不好吗?你这样拍真的比较好吗?你在考我吗?你以为你是大卫林奇哪。
有的时候我想,姜文这样拍电影,不仅仅是因为他跩,也许还因他有些资本。我喜欢的他的最后一部片子是《鬼子来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拍的,但过尽千帆之后,看到这部黑白片,还是十分震撼。如果姜文没拍过《鬼子来了》,那么单凭《阳光灿烂的日子》,也完全过关。不过,《太阳照常升起》就别指望了。房祖名在片中的出现只能让我联想到人情,而陈冲的表演似乎只有奸情可以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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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梭罗河》是这个电影最精彩的部分。姜文把亲生儿子放在铁轨上的一幕,让我想起某次手术被麻醉后的感觉。那里水草丰美,鲜花盛开,温暖,灿烂。不过,这种感觉来自于药物,不是正常状态下能拥有的感觉。说起药物,想起来yanhu一篇很精彩的博客,试试看他有没有开通告功能。
有个印象说是姜文对于票房惨淡很是不满,这也不需要抱怨。观众的水平都如我一般,那还真的不用指望。我就是没看懂!好在过两天我又要看《本命年》了,在那里再尽情赞美姜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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